国内外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12 14:24

流动人口主要是指那些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而在其他地区长期工作生活的成年人,国内一般称为人口流动,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流动与迁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流动一般是在某地工作,生活一段时间后,还是要回到出发地,而迁徙是在另外的地方定居。

我国人口流动的大趋势,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呈现一种“农村包围城市”的形势,从中西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流向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国内外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流动人口,虽然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从流动人口自身的特点来说,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外来人口文化层次较低,缺乏社会保障,刑事案件居髙不下。而流动人口面临问题中子女就学问题尤为严重,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出现多种情况:(1)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立学校的比例较低,根据相关调查正在上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比例为69%。(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比例也明显低于本地人子女,虽然国家实行义务教育,但是作为流动人口子女往往需要交纳很高的赞助费。(3)民工子弟学校的建立也是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一种歧视性教育。(4)地方政府支持不足和法律的不健全,以及户籍的问题,造成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与本地人子女就学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一、国外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措施方案

虽然在国外没有像中国一样的户籍制度,但是也存在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问题。通过调查其他各国采取的政策,可以作为我国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参考。

(一)美国

美国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三级政府的体系化供给,表现在联邦政府联合州政府和学区政府对教育进行管控和资助,其办理教育的理念是服务于社会每一个成员,因此,在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教育问题上,其处理模式主要为:

1. 公平给予受教育的机会。美国实行适龄学生的义务教育制度,公办学校对于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不存在歧视和差别对待,接受教育的机会向任何人开放,具体而言,体现在州与州之间无条件接收外来学生、公立学校无条件接收外国人子女就学以及对待移民人口的子女就学也是一视同仁,不存在区别性的对待,保证适龄学生公平充足的受教育权。

2.美国的特许学校。美国的特许学校有着自身的办学特色,与我国的农民工学校相比较而言不可同日而语。首先,学校成立后,管理层和教师都不是政府指派或派遣的,都是自己任命校长,雇佣教师,选择教材;其次,美国的特许学校虽然管理方面是自己管理,但是在性质上也是属于公立学校,具有公立学校的特点不收取学费,不得有选择的拒绝学生;最后,学校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学生负责,有利于教学质量的保证。

3. 美国的教育管理公司。美国人在教育方面的要求很高,教育管理公司的出现就是由于美国国民对公立教育的不满。通过教育管理公司聘请一流的教育管理专家来提高教学质量,对教育负责。

4.具体的运作方式。美国在处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的很多方法值得我国参考。第一,政府的大力支持,采取了很多有效的措施,在具体流程环节上都有明确的规定,资金和技术上都有很大的投入。政府还雇佣部分人员去发掘流动人口子女,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让学生和家长意识到受教育的重要性。第二,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问题上,不光单单依靠政府,还发动了很多非政府人员。通过民间办学和发动志愿者完善了美国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第三,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问题上,采取方法灵活,一切为了营造公平的受教育环境。

5.教育凭证制度。教育凭证制度是美国教育制度中的一大特色,一方面呢,通过实行教育凭证制度可增强学校之间的相互竞争以提升学校的办学能力,另一方面也方便学生凭借教育凭证向教育管理机构申请教育经费和拨款,甚至凭借教育凭证可以搭乘学校校车,换言之,在此公平教育的制度前提之下,任何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都没有身份的差异。

(二)法国

法国政府是十分重视教育问题的。在长期以来的教育实践中,确立了以教育优先的政治方针。任何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在中小学实行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的合同制。建立了专门机构“国家教学大纲委员会”,主要负责教学改革,考试制度,加强教师水平,进行教师再学习等。在受教育方面消除了等级制度和不进行区别对待。

在学校对学生的选拔方面,十分重视学生自身的能力,不以地域为选择标准。学生从小学到高中的学习安排是:小学为五年制,初中为四年制,高中为三年制。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间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高中阶段分为确定阶段和最后阶段。还重视培养职业教育,对在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不但提供多个就业途径,同时让优秀学生可以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法国立法明确规定,凡是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儿童都有接受法国教育的权利,没有地区限制和国籍限制。这就意味着法国教育制度中,对于适龄学生就学的身份差异性安排完全不存在,这也体现法国教育观念和理念中,其教育理念更加注重对于就学学生的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不是对其进行身份性区别对待,这也是外来人员融入本地社会风俗的最好方式。

二、国内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措施方案

(一)北京市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吸引了一大批流动人口涌入北京。流动人口的管理,一直是北京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北京政府通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这些操作方式具体如下:首先,对户口的管理采取控制安置而不是防范;其次,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便获得居住的权利而无需提供户籍地证明等材料;第三,树立服务教育的理念,从管理理念转向服务理念;第四,取消之前的就业条件限制和门槛要求。通过这几个方面政策制定方针的改变,从而将流动人口与城市原住民的区别拉小。对其子女进行同样对待,解决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

(二)上海市

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的城市不仅在发展初期需要吸纳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且还需要扩大城市建设的规模,因此,就流动人口的流动而言可谓相当频繁。而作为这样一个发达的现代化都市,面对流动人口甚至超过常住人口这样的局面,在处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上显得尤为紧迫,问题也尤为突出,有必要研究上海市的具体解决措施为全国各地的实践提供经验和借鉴。

发达的经济,需要大量的流动人口为上海市服务,良好的就业环境和相对高额的报酬是吸引大量流动人口进入的重要原因。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上海,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所以上海市政府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

1.上海市对外来人才户口实行《居住证》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和机制,让外来人才的子女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无差别对待。

2.上海市对一般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就业证》和《综合保险》。在一般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加强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普及程度,使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达到当地水平。

3.外地人进入上海工作的门槛在抬高。通过抬高门槛,减少部分流动人口进入上海,这样的政策就可以在有限的教育资源的情况下,满足可以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最大限度。不会因为教学资源的不够,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差别对待。

三、总结

通过上述国外和国内其他各省份关于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的调查,不难发现:对于其他国家而言,首先,没有存在中国的户籍制度,所以在流动人口的子女就学问题上,往往可以采取与当地子女拥有相同的入学待遇;其次,其他国家不像我国一样疆土广阔,区域与区域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距不大。流动人口本身的数量没有中国多,当地教学资源在政府的调节下,基本可以满足全部的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需求;最后,在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上,其他国家政府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通过政府的管理,保证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质量。

对于我国而言,首先,流动人口子女一般就学于教学条件等各个方面较差的学校;其次,流动人口的子女受教育程度低,成绩往往也不稳定,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程,学习环境也不稳定;最后,流动人口子女在心理健康方面,表现出的心理疾病往往高于其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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