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精细化管理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银行不流通但具有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存量信贷资产构造和转变成可销售和转让的金融证券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贷资产精细化管理,希望你们喜欢。
信贷资产精细化管理
银监会在深入调研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特别是银行信贷经营管理现状,颁布实施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一年多来,贷款新规对于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优化社会信贷资源配置,提升银行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逐渐发挥出积极作用。从建设银行的经营管理实践来看,新的监管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意义:
首先,有利于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到今年6月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余额67.4万亿元,是国内生产总值的3.9倍。但信贷总量宽松并不能必然解决结构性不足问题。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的银行过去普遍倾向于多给大公司大项目贷款,超额授信造成部分信贷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重新回流银行体系,甚至流入股市、期市,或转向低水平重复建设、地产投资、原材料囤积。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实体经济中还存在大量的“融资难”现象,小企业、“三农”、民生等领域的贷款满足度相对还比较低。贷款新规采用“实贷实付”原则,以真实交易为依据,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企业交易对手,有效保证了信贷资金真正流入实体经济,从源头上避免了资金挪用。这在当前也特别有助于抑制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
第二,有利于促进银行经营向精细化转变。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股票市值和净利润都达到了世界先进银行水平,中国几家大银行的生产率按现行汇率折算,已经达到欧美大银行65%左右的水平。然而,必须看到我国银行业整体上还处在初中级发展阶段,特别是经营的专业化、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还不高。“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强化了信贷全流程管理,将贷款流程细分为贷款受理、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签约、发放、支付、贷后管理和资产处置九大环节,按照制衡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了相应的问责机制。这对于规范银行信贷管理,提升中国银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很有帮助。
第三,有利于增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永恒的主题。过去信贷管理也有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但总体来说规定较粗,各家银行执行起来不是很严格,尤其贷后管理一直是银行的薄弱环节。与过去相比,贷款新规对风险控制的规定和要求更详细更有针对性。比如,设立具体责任部门和岗位负责贷款全面风险评价,同时坚持审贷分离,独立审批;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和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完善支付审核,严格贷款用途管理,防止资金挪用等。这些规定都有利于促进银行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四,有利于构建良好的诚信文化和金融生态环境。近年来社会诚信状况有较大改善,地方行政干预显著减少,但挪用贷款问题仍然屡见不鲜,虚假骗贷也时有发生,隐性的行政干预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很多条款体现了诚信要求,如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要配合支付管理,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要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同时引入协议承诺原则,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规定了借款人应当承诺和保证的事项。在我国经济市场化转型过程中,这对于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尤其重要。
信贷资产存在的风险
一、社会经济因素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打破了原有的经济体制,将企业推向市场竞争洪流,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相对滞后,特别是国有企业缺乏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机制,缺乏内部活力和市场应变能力。近几年在这方面虽然作了一些改革措施,但仍然未能摆脱困境,一些靠政府吃饭的预算内企业的生产、经营难以适应市场变化,没有改变原先的银行信用长期和固定占用和部分贷款财政化的局面,有的企业实质上已经资不抵债,或已倒闭。或已面临倒闭,给银行的信贷资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二、银行自身因素
主要表现在缺乏完备的风险防范体系。由于银行经营过程中短期行为取向突出,重存轻贷、重贷轻收、粗放经营,对金融风险的识别、估计和处理没有一套完整、科学的方法,对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机制建设明显软弱,这就积累了越来越多的金融风险隐患,特别是银行间无序的竞争,严重干扰了贷款风险管理的正常进行。由于银行间存在不规范的同业竞争,引起存款大盏,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银行只好牺牲制度去应付竞争,在竞争业务的同时,风险也潜伏了下来,一些银行"三查"制度未落实,超权限的发放贷款,乱拆借情况,甚至帐外违规经营也时有发生。
三、政府因素
应该说,政府行政干预如果发挥得当,有其积极作用的一面,即协调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维护银行利益,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就当前情况而言,已出现种种弊端;过分的行政干预已使贷款风险管理大打折扣,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不仅仅是取决于企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更多的是去决于非经济因素,如政府为了实现社会安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及在:任期政绩:驱动下,加上一些领导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上存在偏差,直接干预银行经营行为,如要求对好的企业"锦上添花",困难企业"雪中送炭",对差的企业一开始就是一种风险十足的不良贷款。
四、企业因素
企业效益不佳增加了贷款发放的风险度。近几年,一些企业由于资产负债率高,管理水平低,集约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的状况,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和担风险能力,信贷投入的风险大。一有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加上收宏观经济影响和饿行政性干预,银行信贷成立弥补企业资金不足的主要来源。二是企业逃债行为严重,一些企业借破产之名,甩掉银行债务,有些借企业改组、改制之名,提高意义出租转让、联合兼并、母体裂变等形式,悬空银行贷款,致使银行信贷资产有名无实,造成了银行贷款的严重流失。
五、人行监管乏力因素
人行作为监管执法部门,对防范信贷资产风险责无旁贷。但目前监管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管中分工协作依然松散,加上监管人员素质低,致使具体工作难以形成合力;二是监管操作力度落后,风险监测缺乏现代化手段,金融风险监管的深度、广度、力度均不够;三是缺乏一套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四是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力,一方面未能摆脱政府干预行为,另一方面自身手段单一,基本上采取经济处罚,很少运用行政措施,致使许多违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银行信贷资产的证券化
一般来讲,银行信贷资产是指银行发放的各种贷款以及应收账款,通常包括住房抵押贷款、商用房抵押贷款、工商业贷款、汽车贷款以及应收账款等。按资产质量划分可分为高质量(根据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曹凤歧教授的观点:高质量资产是一种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有持续一定时期的较低比例的托欠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的资产)和低质量信贷资产(通常指的是银行不良资产)。
所谓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将其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信贷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离和重组形成资产池,进而转换为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的过程。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发行过程涉及众多参与者。主要有借款人、发起人(银行)、特殊目的载体(SPV)、受托人、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投资银行、投资者。一般来讲,其基本运作流程如下:
银行首先向央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一方面将其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由特殊目的载体发行ABS(资产支持证券),经投资银行承销卖给投资者,然后投资银行将发行收入转让给特殊目的载体,特殊目的载体按与银行签订合同中的资产出售价格转让给银行;另一方面,银行委托服务商向借款人收回本息,经受托人将本息偿还给投资者。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1、增强流动性,提高资产收益率。银行的资金来源以短期存款为主,而资金的运用则很多投向长期贷款。这种"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会使银行陷入流动性不足的困境。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将流动性不足的长期资产提前变现,可以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提高资产的收益率。
2、银行可以利用结构金融工具来创建所需的投资结构,推进投资组合管理实践,有效改善银行财务管理,促进我国银行业从过去的市场占有率经营方式向风险管理方式转变,建立一个高效的金融体系。
3、可以盘活许多银行不良资产,完成企业的低成本融资,加快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下面我从博弈论的角度通过分析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来探讨它的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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