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不当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10 16:35

有什么事商标使用不当的情况?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吗?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商标使用不当情况”,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商标使用不当情况

商标使用不当的情况有哪些

商标使用不当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义务性规定的情形。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质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商标使用不当有什么法律后果

使用注册商标,有前四种情形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出现最后一种情况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被撤销的情况

一般来说,导致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的常见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他人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按注册人原注册地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注册人因地址变更未收到文件导致提供证据超期;

(二)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注册人或工作人员收到商标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因法律意识淡薄未加理会;

(三)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注册人收到商标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但注册人提交了的使用证据不符合国家商标局的证据要求,未被采纳。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需哪些证据

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局限期举证通知书后,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提交。一般来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具体集中于:

(一)、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

(二)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括(服务场所装饰、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

(三)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等媒体广告宣传、展会资料、照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以上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

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的类型有哪些?

(一)使用商标的主体

主要表现: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商标不合法表现

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商品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使用不当情况”,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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