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范文

发布时间:2017-06-14 15:54

很多工作都需要开展调查,被调查户应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使调查顺利进行。下面小编整理了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调查户:

您好!

诚挚欢迎您参与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简称住户收支调查)。我谨代表沈阳市铁西区统计局对您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国家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科学制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需要了解居民收入和支出状况,需要掌握家庭人口、就业、居住和社区发展等生活状况,住户收支调查就是满足这些需要的法定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您提供的资料是汇总全国居民收入支出和生活状况数据的基础,对于党和政府促进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提升,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真诚希望您能履行好法定义务,按照调查要求和调查内容,逐项填写记录您的真实情况。同时,统计部门将严格执行《统计法》,对您填写的资料予以保密,您填报的各项调查内容将只用于总体数据汇总,绝不会提供或泄漏给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全国住户收支调查,对您给予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我们表示忠心的感谢!

祝您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沈阳市铁西区统计局 调查科

XXXX.X.X

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农牧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参与全国农牧业普查工作!农牧业普查需要您的参与、支持与配合!

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普查入户登记时间为2016年I2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请您提前整理好户籍簿、土地确权证、土地承包证、林权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认真回忆2016年全家(单位)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家庭外出人员情况,做好普查登记准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我们将遵守法律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调查

数据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积极参与农牧业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为全国农牧业普查工作取得成功做出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农牧业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巴林右旗第三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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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住户:

您好!感谢您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城镇常住人口调查工作的热情关注与配合。

为全面摸清我市城镇常住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统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建立健全人口有序流动和管理长效机制,协助公安部门创新户籍管理模式,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新型城镇化城镇常住人口统计信息。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进行新型城镇化城镇常住人口调查,这是我市的一件大事,更是一件喜事。本次人口调查不仅关系到我市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也与您和您家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您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将直接影响人口、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福利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也影响到农业发展、城镇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服务网点分布、住房和道路规划建设等,对于提高大家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每个公民的支持配合,是这次人口调查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我们将对您申报的信息严格保密,绝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4月15日至4月25日,调查员将到您家中进行人口调查登记。为了减少调查员在您家的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中每一位成员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住房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调查员申报,以保证人口调查登记的准确性。

调查员的入户登记将会打扰您的正常休息,在此我们特致歉意,感谢您对新型城镇化城镇常住人口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禹州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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