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创业国家政策
在校大学生也是不甘寂寞,想要做创业现在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国家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一览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1、程序更简化
凡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二、享受资金扶持政策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中行、农行、建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该行没有开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这项业务,这种尴尬情况主要缘于此类贷款的高风险。中信实业银行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在追求资金收益性、流动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安全性。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相对其他贷款,风险高。大学生刚毕业,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又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或担保,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学生手头上有合适的项目,但这也只是个别现象。作为企业,银行发放这样贷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三、实行税费减免优惠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四、提供培训指导服务
1、对高校毕业生在整个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2、进入“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创办企业,可享受减免12个月的房租、专业技术服务与咨询、相应的公共设施以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务等。
3、在办理自主创业行政审批事项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享受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
4、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5、自主创业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然而小编在这里要温馨提醒下2015届的毕业生们,即使国家提供了这么多的优惠在政策给我们,但是创业任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敏锐的目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相应的创业知识与经验等。因此,有意向自主创业的童鞋们,大家要正视自己目前存在的问题,有目标地不缺项,争取在准备充分的条件下,成功地迈出自主创业的第一步,小编在这里也预祝各位选择自主创业的童鞋,最后能够取得成功。
北京在校大学生持证创业 可享税收优惠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2003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而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成人高校在校生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创业,创业成果可抵学分
今后,大学生不仅可以休学创业,创业成果还可以折抵学分。教育部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开始面向各高校征求意见。在这份“修订稿”中,高校学制更加灵活,放宽休学条件,严惩学术失信行为。
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信息
新生入学后,高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新规首次细化入学复查内容,学校必须复查新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名体检标准;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录取资格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如复查结论证明学生在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后发现的,应同时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将相关材料转送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
自主创业成果可折算学分
依据现行规定,新生入学时除非患有疾病才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新规定中拟取消“患病”限制。不仅如此,目前在校生休学,往往也多是因为身体原因,新规定中休学条件被放宽,且允许高校鼓励学生休学创业。
依据新规,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休学,分阶段完成学业。学校可以实施弹性学制和灵活的学习制度,放宽学生学习年限,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并简化审批程序,可采取先休后批或备案制。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新规还拓宽了学分的获取渠道。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为学生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新生或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比现行规定增加一年。
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允许学生跨校修读课程
依据新规,学生不仅可辅修或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还可跨校修读课程,或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的学习。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认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
此外,高校助学贷款一直以来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放,新规取消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限制,明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
学术失信可开除
“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被写入新版规定中。新规规定,学校应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依据新规,学生如出现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篡改、伪造实验数据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由他人代替、替他人撰写论文或参与买卖学术论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新规还保护学生参与学校办学的权利,明确表述,学生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保送生禁转学
新规还明确了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特殊困难包括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学校无相关专业指导教师等情况。
禁止转学的情况包括考生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全国统考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包括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以及跨学科门类等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国家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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