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含义作文
用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衡定文化的价值,成了我们重新认识民族文化的重中之重,以下是小编整理分享的文化的含义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文化的含义作文篇一
用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衡定文化的价值,成了我们重新认识民族文化的重中之重
最近几年,面对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的现状,国学几乎成了拯救末世的救星,担当着“大国崛起”的文化方面军的角色。
多年来我思考一个问题:五千年的文明成为我们的文化骄傲,可为什么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倍受列强欺凌,丧权辱国的条约一个接着一个,然后是内战;好不容易新中国建立,不料却是政治运动愈演愈烈,终于引出了破坏性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虽然现在我们的社会,尤其是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还未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人均收入仍在世界排行的百名之后;新阶段有新的矛盾新的危机,需得深层的改革开放,启动却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一个现代化的民族、国家仍是一个距今甚远的目标。为什么骄人的民族文化,却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发达国家的文化基础?因此,用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衡定文化的价值,成了我们重新认识民族文化的重中之重。
这里首先要推出一个整体文化的定义:文化是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于是,我们可以从生存与发展的总体上、从根本上判断,中华民族文化进入17世纪之后逐渐显出衰老、落后和病态;19世纪中叶,帝国主义的侵入,完全暴露了它和现代文化遥远的距离。不作如是观,我们就无法解释中国沦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根本原因;不敢正视这个文化原因,我们就无法痛下决心,弃旧图新,去创造利于民族发展与进步的崭新的文化。
当然,在我们的民族遗留下来的文化中,有很多优秀的文化元素,有的堪称现代文化的萌芽和先声。那么,怎样解释传统文化为何与现代文化相距遥远呢?
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发生过很多优质的文化现象,但并不能都成为我们的民族文化
我们有一个长久的误解,以为凡是过去发生在中华大地上的所有的文化现象,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那些今天看来很优秀、很进步的文化现象代表着我们的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
我以为,审视文化传统的这个视角错了。我要明确指出的是,并不是过去发生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现象都属于我们的民族文化;只有那些渗透在大多数民众心中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以此形成了他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物质力量,或推动历史进步,或阻碍历史进步;这部分的文化才是真正的这个民族的民族文化。
从这个视角出发,我们就能认识,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发生过很多优质的文化现象,但并不能都成为我们的民族文化,它们没有达到上述的标准。
譬如,孔子的“和为贵”不仅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骄傲”,甚至被看成是可以推之全球的“代表东方的文化杰作”。但历史实践的回答,恰恰是相反的:“和为贵”在中国属于“稀缺文化资源”,与“斗争哲学”、“仇杀心理”之深厚广泛几乎不成比例。从公元前两千多年到发生辛亥革命的1911年,中国大大小小的战争不下3800多次,当我们躺在靠椅上欣赏代表“中国智慧”的《三国演义》的时候,我们可知道这“智慧”消耗的人口是多少吗?可以这么说,每一次曹操“眉头一皱”,诸葛亮“羽扇一摇”,而“计上心来”,让大家击节叫好的时候,都是以多少人的死亡为代价的。中国大实话中最真的实话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还有一个出自《礼记》的文化概念,历来也被推崇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骄傲,那就是“天下为公”,这同样是中华民族最稀缺的文化资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先秦最主流的政治文化观念。其后,备受赞扬的秦始皇统一中国,他“始”了什么呢?历史事实作了回答:一个又一个的“家天下”;汉、唐、宋、元、明、清,哪个不是某一个家族的天下!一代代的农民革命的理想目标,不过是“彼可取而代之”的又一个“家天下”。此后的革命家们经受了五四新文化的洗礼,“家天下”的观念遭到冲击,却未清洗,在另一个派生的观念中复活并且活跃,那就是“打天下,坐天下”。显然,“天下为公”还不能“挤”进中华民族文化之中。
那么,这些生长在中国的先进文化,应该如何定名、它们的历史意义何在、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中它们有无实际的作用?我把这一部分的文化称为历史文本文化。而划出它们和民族文化的区别和界线,不是轻视和忽略,而恰恰是为了突出它们在民族文化发展和进步中的重大作用,这个作用就是启蒙。
启蒙就是要把这些先进的文化元素,逐步渗入最大多数的民众的心中,改变并丰富他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从而更新他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转化为崭新的物质力量,达到推动历史进步的目的。
只有敢于直面,敢于解析,敢于颠覆,才有民族文化的新生
无论是传统民族文化还是现代民族文化,都是庞大复杂的系统。无论是批判继承传统民族文化还是建设发展现代民族文化,首先要结合历史和现实的实践,弄清两者核心的文化因素。
文革十年,打着与传统文化“彻底决裂”的旗号,很多优秀的民族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也的确遭到重创,但非常诡异的是:支撑文革启动、持续的,恰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核心的消极因素。这再一次证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超稳定性:它能适应历史的风云变幻,改头换面地生存下来;每一次改头换面,它会变得更加眩目,更加诱人;它的消极因素会发挥更大的破坏性。
那么,什么是秦始皇拿来统治中华民族的“体”(即政治文化的核心因素)呢?这就是以皇权专制主义为中心的等级观念与等级制度。秦朝之后的历朝历代,都承袭这个以皇权专制主义为中心的等级观念与等级制度,即所谓“秦制”,据此施行刚柔相济、恩威并用的统治术,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听话”的顺民,成为皇权专制主义牢固的基础。他们共同的文化心理特征是:
按等级分配真理的真理观。真理的源头是实践,是人类在实践中对客观规律的科学把握。而以皇权专制主义为中心的等级观念与等级制度则把最高统治者皇帝,说成是受命于天的代言人,圣旨成了不容批评、不容怀疑甚至不容“腹诽”的最高真理。由此出发,从上到下,一级一级地把这个“真理”灌输下去,一直渗透到每一个家庭中。于是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人际关系的准则,那就是上对于下的管辖权,下对于上的臣服。这既是政治关系,也是道德和伦理关系,并且形成了无所不在的评价人的基本标准:听不听话是好与坏、优与劣的界线。
“紧跟权势”的认知途径。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循环往复,持续不断,是人类认识世界的科学的路线。而中国特色的认知途径则是“紧跟权势”,细而言之:大小高于真假,上下重于善恶,贵贱胜于美丑。是真是假,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如何认识,如何判断?不靠实践,不靠独立思考,靠的是皇帝的圣谕,大人的表态,上峰的拍板。
这就是几千年来,以皇权专制主义为中心的等级观念与等级制度的政治文化长期孕育、培植、熏陶而成的民族文化心理的核心特征。对此,只有敢于直面,敢于解析,敢于颠覆,才有民族文化的新生。
中国现代史可与五四新文化运动比房的思想大解放,是文化大革命后有关真理标准的讨论
我一直坚信,中国现代史可与五四新文化运动比肩的思想大解放,是文化大革命后有关真理标准的讨论。它的基本特征正是针锋相对,直面了中华传统文化核心的消极的文化因素――经过重新包装而万变不离其宗的以皇权专制主义为中心的等级观念和等级制度。
这次思想解放是民族文化新生的契机,开辟了中华民族现代文化的发展的前景。它的突出的成果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根本上动摇了按等级分配真理的真理观;构成了民主政治的哲学基础;从根本上恢复了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格尊严;体现了民主政治的人际关系;从根本上指明了人类认识世界的科学的途径;保证了民主政治的公民权利。
这三大成果为中国现代公民生存与发展,创造了新的文化土壤。在这个文化土壤上,千千万万具有“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的现代公民,一定是改革开放、民族复兴的无可替代的正能量。鲁迅开创的以“改造国民性”为中心的民族新文化建设的传统,在这次真理标准的讨论中继承了,发展了,打开了共和国改革开放前30年的通衢大道。
我敢断言,能不能坚持和发扬这三大成果,对改革开放的后30年至关重要,因为它是现代民族文化的灵魂和基石,它决定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
文化的含义作文篇二
梁漱溟老先生曾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文化就是我们生活的依靠,文化其实是极其实在的东西。而在我看来,文化则意味着生活的方式、观念和主张。同样的,文化的目的就是要能改善我们的生活,包括生活方式、观念和主张。这样说来,中国文化就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观念和主张。中国文化的目的是要改善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观念和主张。这是不用再废话了的。然而,中国文化,怎么样才是中国的文化呢?或者说,怎么样的生活方式、观念和主张,才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观念和主张呢?这个问题,似乎就不那么容易回答得上来了。
中国文化的实质
谈到中国文化,可以说,每一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看法和认识。这些看法和认识,大概可以归结为四大类别:一是赞美的态度,为5000年的中华文明而自豪,认为非常地了不起;二是诋毁的态度,把中国的落后归结为几千年的中国文化,认为如果不是传统文化的束缚,我们早就是世界第一强国了;三是既有肯定也有否定,总体上趋于肯定,认为可以继承和发扬光大;四是既有否定也有肯定,总体上趋向否定,认为传统文化最好还是作为古董文物才更有价值。这四种态度,应该说都有各自的道理和看问题的角度。
然而,我们谈论中国文化的目的,不是为了逞口舌之利,争一时的意气或逞什么个人的威风。我们的目的是要继承和发扬中国文化,因为这是我们中国人立身的根本。这就好像我们的身体,尽管这个身体时常会生个病,或碰个伤口什么的,不时地会让我们不舒服,让我们不好过。可我们还是得每天要吃饭来喂养它,穿上衣服来保养它,时不时地还要去做体育锻炼来强健它。同样的道理,我们对待中国文化的态度,也应该是这样出于爱护和发扬光大的务实、积极而有效的态度才对。
那么,怎样才是务实、积极而有效的态度呢?
“务实”,就是我们最起码要去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大家的共同选择。
“积极”,就是尽量去避免戴着有色眼镜来看问题,尽量去避免带着个人的情绪来看待问题,尽量去避免带着不可告人的恶意来混淆问题。戴着有色眼镜,带着个人情绪,带着不可告人的恶意,这些都属于消极地对待问题,这样往往就会容易产生偏见和对抗,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反而会干扰和妨碍了问题的解决。
“有效”就是要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也就是说,提出问题是为了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去作无谓的争论,那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
事实上,我们所要讨论的中国文化,在现实中一直就存在着两种区别很大的不同认识和看法。一个就是说中国文化应该包括中华民族内各民族的所有文化,各民族文化之间应该是相互尊重和平等存在的关系。还有一个,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文化,就是以汉文化为主,以其它各民族文化为辅的中国文化。正是这样一个主次分明的中国文化,所以才会形成诸如“炎黄子孙”、“华夏儿女”和“龙的传人”等等的说法。应该说,这两种认识和看法代表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心态和立场。
一个是从务实出发,一个是以正统自居,各有各的主张,各有各的道理。然而,究竟哪一种看法,是真正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实质呢?
我们经常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到底是怎么个博大精深呢?当然就是体现在它的多元化和包容性上。但是一旦回到现实当中来,往往会有很多人好像就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所说的中国文化,不单单是指从炎黄时代开始的华夏文化,以及由华夏文化一直逐步演变成为后来的汉文化,还要包括中华民族内各个民族的所有文化,像蒙古文化、西藏文化、维吾尔文化、满文化、哥萨克文化、傣家文化和朝鲜文化等等,有多少不同的民族就有多少不同的民族文化,有多少不同的山水风情就有多少不同的乡土文化,有多少不同的乡民就有多少不同的民俗文化。所有这些民族的、地方的和民俗的文化,都应该是包含在中华民族的范畴里的中国文化。也就是说,即便是汉文化,除了常见的经史典籍,也还有在民间口耳相传的民俗文化,也还有各地风采纷呈的乡土文化。例如:由于中华大地的辽阔广远,加上历史的悠久而逐步形成的河洛文化、齐鲁文化、燕赵文化、三晋文化、岭南文化、徽文化、湖湘文化、荆楚文化、闽南文化、巴蜀文化等众多丰富多彩的乡土地域与文化。事实上,这些民间的地域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比经史典籍里的所谓秀才文化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更大。而中国的老百姓们,常常更多的是通过民间传说、戏曲或小说,通过当地的道观寺庙和历史遗迹,通过祖祖辈辈的言传身教来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神韵的。
说到底,中国文化的深层内涵,就是如何让生活过得更舒适惬意,也就是所谓的怡情适性和陶然忘机的神仙境界。能够做到荣辱不惊、神定气闲,这才是真正的学问。能够把这种安详宁静让别人也能感受到,并和大家一同分享生活的乐趣和喜悦,这才是真正的中国文化。
炎黄子孙、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来历
想要弄清中国文化,就要先弄清中国的概念。想要弄清中国的概念,就要先去了解中国历史,从历史的事实真相中去探源究本。然而历史的事实真相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了解清楚的。即便是正史的记载,它也多多少少地掺杂了编纂者的思想、观念和主张。如此一来,我们就要把放眼历史长河中的目光收回来,来看看当前脚踏实地的现实。毕竟很多历史中找不到的答案,往往就会深深地躲藏在现实生活中,不时地伺机来故伎重演。
就拿“炎黄子孙”这个说法来讲,早就不止一个历史学者提出来,要慎重使用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旧说法,可一直还是会有人不时地挂在嘴边,生怕不这样说就会显得他没学问似的。那么为什么说这是不合时宜的旧说法呢?还是让我们先来看看“炎黄子孙”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吧。
“炎黄子孙”的说法,来自远古时期炎帝与黄帝的传说。那时大约是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当时有三个较大的部落,他们分别是:蚩尤部落、黄帝部落和炎帝部落。这三个部落所居住的地方,大约就是中国的黄河一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原地区。大约是由于天灾人祸,先是部落的迁移引发了冲突,然后冲突不断地升级就导致了大规模的决战,最后就产生了最终的炎黄部落。
起先,是炎帝部落向东迁移的时候,与蚩尤部落发生了冲突。后来炎帝被打败后,就去联合了黄帝部落,最终打败了蚩尤。这就是传说中非常有名的“涿鹿之战”。过了不久,据说是因为炎帝要争做老大的缘故,结果炎帝和黄帝这两个部落又打了起来。这就是传说中同样有名的“阪泉之战”。最后还是炎帝被打败了,炎帝失败后就归服了黄帝部落。再后来,由于黄帝部落的影响越来越大,于是在中原地区的居住民们,就都自认为是黄帝的子孙。再以后,由于炎帝当时也作了很多的贡献,很多传说里说他就是那个神农氏。神农氏就是日尝百草,发明了许多农作物和中药的那位古人,所以,为了纪念炎帝和黄帝的伟大贡献,发源于中原地区的华夏族人,也就是汉朝以后的汉族人,渐渐地就开始自称是“炎黄子孙”。
根据当代历史学与考古学的专家们已公布的《夏商周年表》,确定夏代始年约为公元前2070年。这样,根据史书上的记载,黄帝大约是在夏朝之前一千年左右。如此一来,中华文明从黄帝时算起,就有大约5000年左右的历史了。这也就是“5000年中华文明”一说的由来。
但是,为什么现在再用这样一个说法,已经是不合时宜了呢?这就是我们在一开始就提到的,如今的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乃至中国文化,已经远远不是一个汉文化所能全部概括和代表的了。
那么,“中华”这个称呼又是怎么来的呢?“中华民族”的称呼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还是在春秋时代的时候,中原地区的居住民们经过长期的融合变化,就已经形成了一个大的主要部族,也就是汉族的前身:“华夏族”。后来到了周朝,也就是西周初年,周成王即位后,辅助成王治政的周公便在原先的洛邑城(约为现在的河南洛阳地区)的基础上,重新营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新都城,这就是史称“周公营建洛邑”后的“新洛”,又被称之为“中土”或“中国”。这样,“中土”、“中国”和“华夏族”合在一起,就被称为“中华”。由此以后,“中华”也便逐渐成为整个中国的代称。
由于汉朝时期的辉煌强大,生活在中原地区的人们渐渐地开始被统称为“汉人”,以致包括华夏族在内的汉朝各民族,也就渐渐地演变成了至今的汉族。到了现代,以汉民族人数为最多的中华民族,就成了中国各个民族的总称。
然而我们知道,中华民族是由一共五十六个民族所组成的。除了汉族,还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保安族、布朗族、达斡尔族、德昂族、东乡族、独龙族、俄罗斯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仡佬族、赫哲族、高山族、基诺族、京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拉祜族、珞巴族、毛南族、门巴族、仫佬族、纳西族、怒族、普米族、羌族、撒拉族、畲族、水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土族、佤族、乌兹别克族、锡伯族、彝族、裕固族、阿昌族等55个民族。
因此,来源于炎黄二帝、华夏族和汉族的“炎黄子孙”和“华夏儿女”,实际上已经确实不太适合作为整个中华民族的代称了。
例如,在《统一与分裂》这本非常有影响的学术专著里,作者葛剑雄教授就特别强调地说道:“近年来,‘炎黄子孙’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由文人学者扩大到社会各界,并进入了政府要人的谈话和官方文件,大有取代‘中华民族’或‘中国人民’二词的势头。这不能不引起稍有历史常识的人的不安。”为什么会感到不安呢?就是因为如今的中华民族早已经不能简单地用“炎黄子孙”来概括了。葛教授紧接着继续论证说:
从秦汉以来,由北方进入黄河流域的非华夏民族至少有匈奴、乌桓、鲜卑、羌、氐、羯、丁零、突厥、高丽、回纥、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维吾尔、回、满等,其中有的来自遥远的中亚和西亚。这些民族中,一部分又迁回了原地或迁到中国以外去了,但相当大一部分加入了汉族,有的整个民族都已经消失在汉人之中了。在南方,随着汉人的南迁,原来人数众多、种族繁杂的夷、蛮、越、巴、棘、僚、俚等等,有的已经完全消失,有的后裔的居住区已大大缩小,原来他们的聚居区大多已成为汉人聚居区。南方的汉人事实上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他们的子孙。所以,在今天的十亿汉人中,地道的炎黄子孙反而是“少数民族”。即使是汉人,如果只认炎帝、黄帝这两位老祖宗的话,也有点对不起自己的亲祖宗了。
何况今天的中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非汉族的五十五个民族中,像俄罗斯、塔吉克、乌兹别克等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同炎黄二帝拉上血统关系,难道他们也得称为“炎黄子孙”吗?在台湾和东南一些海岛的先民中有马来人的成分,岂能滥用炎黄子孙的概念?
由此,我们说,既然中华民族是中国国内各民族的大融合,那么,中国文化也应该是中国国内各种文化的大融合。当然,我们并不否定具有5000年历史的中华文明在其中的积极和主导作用。实际上,正是中华文明有着这种“海纳百川”的胸怀,这种“吐故纳新”的特性,才会一直延续到今天,而且依然具有强盛的生命力,继续不断地吐故纳新,进而发扬光大。
在这个问题上,葛剑雄教授总结得非常好,他说:“世界上大概不存在绝对纯血统的民族;如果有,也必定会退化以至消亡。华夏族由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并非只是依靠了祖先的伟大或血统的优良,而是由于不断大量吸收了其它民族,凝聚了各民族的精华。同样,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来自组成她的各个民族,来自各民族自身的创造力和共同的凝聚力。”
最为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中华民族对佛教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佛教的发源地是印度,流传到今天大致分为三大语系: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这其中,中国就占了两个半之多,中国云南省的傣族、德昂族和布朗族等民族信仰的佛教就属南传佛教。中国西藏和青海省等地的佛教就属藏传佛教。而遍布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汉传佛教,不但形成了自成一统的大乘佛教体系,而且还产生了法性宗、瑜伽宗、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律宗和密宗等八大流派。尤其是有着中国特色的禅宗,一直影响和扎根到了日本、朝鲜和越南,甚至现在欧美也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对禅发生兴趣。
如此看来,即便是被称为正统的中华文明,例如其中的汉文化,也不单单只是华夏文化一脉因循的结果。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中华文明,早就已经是包括了汉文化、藏文化、蒙古文化和维吾尔文化等多种文化在内的多元化文明,是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和各地居民等各种文化的共同累积和沉淀。
也就是说,我们一定要弄清楚,传统的中华文明与新中华文明(即新时代的中国文化),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就在于:传统的中华文明是以继承了华夏文化的汉文化为正统,有“夷汉”之别。而新中华文明则不存在什么“夷汉”之别,是基于相互尊重和平等对待的各民族文化的共同融合。这个新中华文明,不但继承了传统的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内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而且还吸收了全世界各个国家民族的先进文明。就像传统的中华文明是吸收了中华民族内各民族的精华一样,新中华文明也将是同样地吸收了全世界各个国家民族文化精华的结果。
文化的含义作文篇三
文化的本质是“人化”和“化人”
“文化”主要是个动词。梁漱溟说,文化归根到底也就是“人的生活样式”。要联系人的活动方式和过程,注重人的“生活样式”来理解文化。总之理解文化就是理解人。
什么是文化?“文化”这个词,一向有从小到大、从狭到广的多种涵义。在中国民间,曾把“识文断字”,即上过学,受过教育,有知识,就叫做“有文化”。这大概是最狭义的文化概念了;在学术上给文化作界定,又往往把它说成是“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在内,成了一个几乎无所不包的广义概念;而我们现实中所强调的文化,则是特指“观念形态的文化”,即由思想理论、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艺演出和文物管理等构成的领域,这是介于最“小”和最“大”之间的“中”义文化,实即“精神文化”。而这些都仅仅是从概念的外延方面来说的。
从内涵的方面理解什么是文化,历来也表现出很大的模糊性和随意性。据考证,世界上给文化下定义的权威说法有二百多种。没有一个公认的精确定义,多是因为下定义的学科本身角度和层次不同;而“文化”又正是一个能够覆盖多数学科的视野。
关于文化的本质,在肖前教授等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一书中,曾给出了一个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风格的简要表述:“文化即人化”。这个表述,可以说是总结了历史上中西文化观中最重要的核心和实质内容。
从辞源上看,早在《周易》里,中国古人就有“观其天文,以察时变;观其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说法。据此产生的“人文化成”应该是汉语言中“文化”一词最早的形态。古语“文”字原指“色彩”、“纹理”,引申为事物的“道理”(结构、秩序等);“化”就是“变、改变”,“使……(完全地)变成……”。这样“人文化成”就可以解释为:用人文的道理来造就人的世界;“文化”则表示用人的标准和尺度去改变对象的行为过程及其结果。
在英语等外文中,“文化”(Culture)一词来自拉丁文,它的原始含义是“耕作”。后来用于指称人工的、技艺的活动及其成果,还扩展及风俗习惯、文明制度等。英国学者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较早说明,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后来美国克鲁克洪和克虏伯概括为:“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巴格比将文化定义为“社会成员的内在和外在的行为规则”,但强调其中不包括来自遗传性的那些规则;德国李凯尔特说得更明白:“文化”是一个用来区别于“自然”的概念,“自然产物是自然而然地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东西。文化产物是人们播种之后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总之,尽管有许多不同说法,却可以看出其中共同的基本意思:文化就是按照“人”的方式和标准,去改变环境和人自己的。
《兰亭序》,晋代书法家王羲之在绍兴撰写。其文书法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与颜真卿《祭侄季明文稿》、苏轼《寒食帖》并称三大行书书法帖。
中西辞源显现了共同的内涵。说到底,文化就是“人化”和“化人”。“人化”是按人的方式改变、改造世界,使任何事物都带上人文的性质;“化人”是反过来,再用这些改造世界的成果来培养人、装备人、提高人,使人的发展更全面、更自由。“化人”是“人化”的一个环节和成果、层次和境界。
“文化”这个词,无非是用一个整体性的抽象概念,给人类生存发展的这种根本方式、基本过程、基本状态和总体成果本身,作出了一个概括性的描述。所以恩格斯说,对人类而言,“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这样理解文化的本质,要注意两点:(一)文化是一个最体现“以人为本”的概念。文化并不在人之外而独立存在,它不是一个“筐”,倒像是“颜色”(任何物体都有颜色)。文化是任何人的活动都具有的“色彩”的,也就是人的思想、感情、活动及其结果中所包含并表现出来的特征和意义;(二)“文化”主要是个动词。梁漱溟说,文化归根到底也就是“人的生活样式”。不要把它只当做一个名词,企图寻找某个现成的“东西”来代表文化,而要联系人的活动方式和过程,注重人的“生活样式”来理解文化。总之理解文化就是理解人。
附带谈谈“文化”(Cultura)与“文明”(Civilization)的关系。国内常有人问这个问题,其实是由语境差别所带来的困惑。在国外很多论述中,这两个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分工。有的喜欢用Cultura,有的喜欢用Civilization,也有的两者并用,但不强调其间的差别,但各种表述的意思大体相同。把不同文本译成中文后,却显得有点乱了。因为在汉语中对这两个词历来是有斟酌的。特别是当我们有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提法以后,更赋予它们一种当代中国式的分工和界定:严格说来,“文化”是相对于“自然、天然、本能”状态而言的,属于描述性、中性的概念;“文明”是相对于“蒙昧、野蛮、落后”等状态而言的,是一个评价性、褒义的概念。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文明”被用来表示文化中积极、有效、肯定性的成果和形态,它与“文化”之间是一种蕴涵关系。我们这样去约定和使用两个概念,就不会犹豫含混了。
文化是“体”与“魂”的统一
借用黑格尔的一个比喻来说:文化像洋葱头,它的皮就是肉,肉也是皮;如果把皮一层层剥掉,也就没有肉了。
作为人的“生活样式”,文化总是有很多显形的“体”,每一种“体”的形式下都负载着隐形的“魂”。要观察和理解文化,不仅要见其有形之体,更要识其无形之魂。体载魂、魂附体,魂体统一构成了生机勃勃的文化体系。古往今来,世界上各地区、各民族乃至各行业都形成了自己的文化体系,每一文化体系都是它自己的“魂体统一”。
始建于北齐,位于河北涉县的娲皇宫,是神话传说中女娲补天的地方。
广义文化之“体”,简单说就是人的社会生活本身。构成文化之体的形式,如同生活本身一样极其繁复。经过抽象概括,我们可以把它扼要表述为:以主体为“原点”,由“四个层面”构成,按“两大环节”运行的系统。
四个层面。指一个文化体系的静态构成,通常包含四个基本的层面。按照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显到隐的顺序来说,这四个层面大体是:
(1)社会风俗、行为习惯、实践风格层面,即通过人们的共同行为表现出来具体面貌,包括在器物、饮食、服饰、宗教、艺术等日常生活习俗方面表现出来的具体样式和特征。这是每一个文化体系自身历史地形成的实际形象;
(2)规则规范体系层面,即在人们的思想感情和行为中被认同和遵循的导向、分寸和界限,如道德规范、法律体系、经济和政治方面的政策措施等。它通过要求和引导人在任何事情上“怎样去做,不怎样去做”,来显现和保持一种文化体系的性质和特征;
(3)社会(共同体)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层面,即人们怎样组织起来,怎样分担生活的权利与责任,如何行使并监督权力的整套方式和程序。这实际是人们的社会地位、利益关系的结构和秩序的体现,主要表现于经济和政治的基本制度、体制层面;
(4)核心价值或基本理念层面,主要是指一个文化体系最终“为了谁、为了什么”的定位与导向。它处于文化体系最深层内核的位置,向外展现为制度和规范体系的制定,并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最终落实为一定的风俗习惯。
两大环节,是指文化的“生产”与“消费”。这是一切文化体系必有的动态结构。马克思说,人类每天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的生活。这里不仅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也包括精神生活的生产和人本身的生产。生产出来的东西最终供人来消费,消费也是一定意义的生产。文化生产和消费的循环前进,必然推动上述四个层面不断地更新。所以,文化从来不会停止不动,而是总在不断地发展更新。
从这个角度理解文化建设,要特别注意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互动关系。对于所谓“高雅文化、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大众文化”,要把它们看做是同一文化体系自身生产与消费过程的必要形式和环节,并努力通过它们之间良性的互动和循环,来实现文化的发展繁荣。决不应将它们割裂开来,人为地加剧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精神权益的分化对立。一个原点,即主体的自我认同和定位。一种文化体系的主体是什么人,作为主体的人们怎样认同自己的社会地位、权利、责任和使命,以及自己与其他主体的关系,等等,这是最深层的、根本的定位。主体定位,就像坐标系的原点决定着整个坐标系一样,决定着整个文化体系的社会性质和历史命运。只有站在这个立场上看待中华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才能正确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认清当下的形势和任务,明确自己的权利与责任,从而作出振兴中华文化的正确选择。反之,如果在主体意识方面不清醒,或有意无意地将中华民族主体分解、虚化,就会导致整个价值体系错位,陷入文化迷失状态。
总之,每一个文化体系都是以其主体的存在为基础,以主体定位和定向为核心,通过主体思想和行为在若干基本层面的动态表现所构成的。要想文化之体更健,就要使上述要素都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包括人们的文化生活充实,服务于它的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体制和规范健全,也包括文化的主体精神鲜明,文化之魂“正”。
魂在体之内,不在体之外。“魂”是指人在文化活动中所追求、所把握的方向和尺度,其核心是价值和价值观念体系。例如对于一个精神文化体系来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教育、传播、文博、旅游、休闲娱乐等精神活动的领域和形式,是体;而其中所遵循和追求的“精神”,即理论观念、思想方法、价值导向、趣味境界等,则是魂。一般来说,我们要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面对什么样的人、物和环境,处理什么问题,动用什么资源等,属于“体”的问题;而“为谁做”、“为何做”、“怎样做”等等,即做事的目的、原则、方式等可统称之为“做法”的精神,则是它的“魂”。
魂具有“潜在性”或“隐形性”。犹如戏剧表演中的“潜台词”决定台词的表达一样,文化之魂决定着文化之体的形态和走向。我们生活中的“潜台词”,联系着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模式、情感取向等,决定着人们具体行为的“做法”和效果。从大的方面可以说,有史以来人类所做的“有形之事”都大体相同,无非是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但是,正由于“做法”不同,才造就了各种不同的文化样态和传统。可见“做法”比“做什么”更能代表灵魂,“做法”造就文化的特质和面貌。
谈文化时,牢记“魂在体之内,不在体之外”是非常重要的。借用黑格尔的一个比喻来说:文化像洋葱头,它的皮就是肉,肉也是皮;如果把皮一层层剥掉,也就没有肉了。这个特点,告诉我们要善于从每一层具体的事物和形式入手,去体会和把握“魂”之所在,通过自觉的实践去寻求“魂正,体谐”。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情,越是懂得从端正“潜台词”入手,把功夫下到“隐形”的层面,校正路径,讲究做法,才越是有利于增强自觉,提升素质,走向高境界。
但在现实中却有一种偏向,就是往往更在意文化的“体”,只急于找到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东西,以为有了“抓手”就一定能有所作为;却不注意它的“魂”是什么,为了体现这个魂,更应该注意什么,怎样做。在这种情况下,往往越是“重视”文化,就越是容易导致文化浮躁、形式主义和急功近利。浮躁本身是一种魂不到位或“魂不守舍”的文化,它往往越是想在文化上做出成绩,就越是显得“没有文化”。这是因为,体和魂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二者之间更不是自然地一一对应的。一体多魂、一魂多体的现象很常见。
例如,近年来关于是否要重建某些古迹文物(如圆明园)的争论,就很能够显示体与魂关系的现实性、复杂性和深刻性。有些人热心在遗址上大搞重建,其想法,或者是要通过“重现昔日的辉煌”来“弘扬传统文化”,或者是利用文化资源来“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拉动经济。有些人则表示反对,他们或者认为,与其耗费大量资源去重建已经消失的东西,不如保护好现有的遗址,保护文物和弘扬传统文化,可以有其他更合理有效的载体和形式,不宜大搞形象工程;或者认为,辉煌并不在于奢华,应将资源更多投入民生;更有文化学者指出,时下对某些古迹的直接重建,往往忽略了中间一段世事沧桑,并不是尊重真实的历史。为了眼前功利而割断或掩饰历史,这种肤浅和草率,恰恰显得更“没有文化”,等等。
这种争论表明,同样的体可以载不同的魂,一样的魂也可以附多样的体,“闪光的不都是金子”。问题在于,我们究竟要以什么样的魂去附什么样的体?在这个关乎文化层次和境界的问题上,特别需要保持清醒的自觉、明确的方向和不渝的执著。
文化建设贵在固“本”强“基”
在每一种文化形式、每一个文化环节、每一项文化工作中,都有一个是否敢于和善于以人的生存发展尺度去衡量和选择的问题。
要使国家成为“文化强国”,使人民“更有文化”,就要理解文化的本性和规律,自觉地、严格地遵循它的本性和规律去“强魂,健体”,使之“根深叶茂,本固枝荣”。
根据文化的本质,可以说人本性和主体性、实践性和历史性是文化的主要特性。理解和把握这些特性,可以成为我们文化自觉的起点,并为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原则和尺度。
人本性和主体性是文化的根本特性。“人本性”是说,文化从根本上就是属人的,谈文化就意味着,在世界万物中,我们永远要以人为本,面向人,理解人,为了人,而不是以人之外或之上的什么“神”、“物”、“原则”、“绝对观念”等等为本。人本性的进一步现实表现是“主体性”。主体性是说,现实中不同的人群(民族、国家、阶层、行业等)有不同的文化,每一文化都呈现其主体的生活样式,关系着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主体定位,既是文化体系的“原点”,又是其“魂中之魂”。
按照文化的人本性和主体性,我们一方面必须理解尊重世界上多元主体的文化权利和责任;另一方面必须增强自己的主体意识,自觉地担当起对自己文化的权利和责任。
实践性和历史性是文化建设的切实根基。“实践性”是说,文化是由人“活”出来的,靠人“做”出来的,不是单凭“想”和“说”就能造就的。任何文化体系的形成和改变,都以其主体的生存发展实践为根基,贵在心口如一、言行一致的坚守、探索和创造。“历史性”是说,一种文化的形成和演变,归根到底是其主体实践过程不断自我凝聚、升华、积累的产物。社会发展史上的遗传和变异、继承和改造、经验和教训,多以“凝聚态”或“沉淀物”的方式保存于它的文化之中。所以“传统”往往最能显示文化的连续性与变动性。
人本性、主体性、实践性、历史性等是构成文化之“魂”的主要因素和特征。看一种文化的强弱兴衰,或考察一个文化体系的生命力,首先要看它这些“魂”的要素是否端正、充实、到位。例如:它是否真正保持了以人为本?以什么人为本,这些人是否是实践的主体,是否属于人民大众?它是否深深地扎根于主体的历史和实践,从而有足够的资源和底蕴?这种文化在“显”的和“潜”的层面之间,是否保持一以贯之、相得益彰?等等。如果这些是肯定的,那么这种文化就一定兴盛而坚强;反之则必然羸弱衰败,经不起别种文化的冲击。
文化之强源于魂强,而文化之魂欲强,则贵在自觉、齐心。那么,怎样才能让人齐心呢?这里不妨举一个“节日文化”的例子来分析:近些年来,我国一些传统节日有被淡化的迹象,而某些“洋节”却自发地红火起来。不少人对此甚表忧虑。政府和民间想了许多办法,也有一些实效,但仍难解除“春节年味儿越来越少”,传统节日越来越“有名无实”的感叹。显然,这里有一个问题须待解决:形成于农业和乡土生活方式的传统习俗,如何贴近现代化的城市生活?解决这个问题,也许正是振兴传统(节日)文化的关键。
一般说来,传统节日的价值和魅力,大多在于让那些平时以个体方式分散活动的人们,以一定的理由和形式聚会起来,以表达和享受相互间的情谊与关爱。这正是文化中的“节日之魂”。而如今生活在现代城市中的人们,平时饱尝忙碌和拥挤,更在意节日的是“放假”,以享用平时难得的个人休整、娱乐和交往自由。要知道,自2011年起,我国城市人口总数第一次超过了农村,城市生活将越来越成为主流。在这种情况下,要让人们乐于聚会,就不能仅仅沿袭旧的理由和形式,而需要重新挖掘“节日之魂”,提供新的具有普遍性的理由和形式,使人们乐于和易于参与。比如,我曾对春节与西方圣诞节加以观察比较,发现在满足人们“回家团聚,享受亲情”这一点上,二者是一样的;而出现一个圣诞老人,用来表达对孩子们的特殊关爱,从而带动了节日氛围,这是“圣诞节”的显著亮点,却为我国春节所缺少。当然,我国春节本有“生肖年”之说,即相当于有12个中国式的“圣诞老人”。可惜的是,我们历来“龙年说龙,虎年说虎”,总不与人相关。我想,为什么不能借此来说说“人”?如果每逢春节,大家都来给进入“本命年”的人一份特殊关爱,使每个人、社会各界都有机会参与,从而创新过年的形式,逐渐形成新的风俗。如果这样,春节还会淡化吗?
从“节日文化”这个侧面可以看出,在文化上“以人为本”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结论,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它总是可以并应该“于细微处见精神”的。实际上,事无巨细,唯有以人为本方得人心,同甘共苦方能齐心。这是文化建设的“诀窍”。从大的方面说,一种文化形式的强弱兴衰,根本在于它与主体人的生存发展的联系。一种传统文化的命运,取决于它对人的发展的意义:它是否能够反映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的利益?是否能为主体的生存发展提供最大的资源,包括精神资源(如道义资源、智力资源等)和制度资源(如体制空间、机制活力等)?如果能够,它就仍然是先进的、有强大生命力的文化;反之,它就成为落后的甚至反动的文化,必然衰落。从细的方面说,在每一种文化形式、每一个文化环节、每一项文化工作中,都有一个是否敢于和善于以人的生存发展尺度去衡量和选择的问题。只有处处做到尊重和理解人的权利与责任,充分信任并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我们的文化建设才能固本强基,获得不尽的资源,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挺起中华文化的脊梁
我们中华民族正在迎来自己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昔日的苦难和辉煌,今日的挑战和未来的风险,都只能由我们自己承担。所以,在新的时代、新的挑战面前,我们最需要的是一种文化自觉和文化担当。
源远流长、博大深邃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千万年生命历程的凝聚;生长建设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当代中华文化的先进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来源于它既体现“社会主义”的一般本质和特征,从而具有世界历史性和时代性内涵;也体现“当代中国人”的实践方式和成长历程,从而显示中华文化特有的底蕴和力量。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灵魂。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以说,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消除剥削、两极分化等不公平现象,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在物质和精神上“共同富裕”这种前所未有的社会公平和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价值,也是社会主义文化所特有的精神实质和历史承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全部任务,都是要围绕这一核心展开,意在使这一灵魂显现于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在中国、由中国人来建设社会主义,当然就要由中国人担当起权利和责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作出无愧于历史的抉择和努力,走出中国自己的成功道路。而中国人血管里流淌着的,正是中华文化的血液。我们的一切取舍判断、言行效果,都离不开中华文化的土壤,也无不在验证着传统文化的强弱得失。我们中华民族正在迎来自己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昔日的苦难和辉煌,今日的挑战和未来的风险,都只能由我们自己承担。所以,在新的时代、新的挑战面前,我们最需要的是一种文化自觉和文化担当。
文化自觉,本质上是一种主体意识的清醒和执著。而“主体性的迷失”,即忘记整个中华民族是一个完整的、连续的主体,通过无视或割断我们自己的历史,把现实的主体加以孤立和虚化,则必然会导致文化上的“不自觉”。例如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就是无视或回避中华民族重新崛起的现实,认为我们自己的历史已经完结,今后应以别人的文化作为我们的圭臬;而文化复古主义的态度,则是把今天的自己与昨天前天的自己割裂开来,认为今天并不是对传统的某种继承和发展,而是“断裂”,出路则在于回到昨天甚至前天。虚无主义和复古主义的共同点,是实际上拒绝了要以今天为立足点的文化自觉和担当。
文化担当意味着,我们要更加清醒地反省自己、定位自己、把握自己,并通过科学的发展来全面地实现自己的民族复兴。最重要的是,投身于民族振兴的事业,在实践中去观察、思考和检验我们的文化,同时保持对自己理想与目标的把握和执著,不泥古,不崇洋,不迷权,不媚俗,不畏强,不凌弱,不怕像谁,也不怕不像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走好自己的路,在新的高度上实现新的文化自立自强。
随着国家兴旺和国力日益强盛,中国人的文化担当也越来越被国外的人们所重视。在其他国家和民族那里,对中国人文化担当的重视,虽然含有各种不同的复杂意味,但其主流还是期待着,重新崛起的中国国家和中华民族,能够自觉地以自己的文明风范,给这个动荡不宁的世界带来更多的进步、光明与和谐。所以,我们的文化担当既是我们自己的事,也是世界和人类的希望。中国人一定要挺直自己的文化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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