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1-12 17:27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的内在品质与外在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状况,要求农产品在生产产地、生产过程、贮存、运输、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都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对人和环境不会导致危害和损失。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篇一:

为切实做好X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 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 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宁江区农业局 宁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签字) (签字)

XXX年五月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林场研究决定,特向你村下达X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一、 主要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各村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村长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是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一)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禁止国家规定禁用的高毒农药在种植业产品上使用;禁止国家规定的限用农药在对应的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园艺作物上使用;禁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在畜产品上使用;禁止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在水产品上使用。 (二)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

1 、蔬菜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 、水果、食用菌、茶叶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3 、畜产品的“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和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生鲜乳中的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

4 、水产品的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查处率达到100%.

(四)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处理率达100%。

(五)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实现质量可追溯。

三、考核办法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农村工作的考核,不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并通报。

四、责任追究

(一)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处置不当或放任、引导、协调媒体宣传报道不当,或越权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XXXX责任人(签名) 村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XXX年3月19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篇三: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镇人民政府与 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农产品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二、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 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责任追究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 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一份,县农业委员会一份存档;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盖章)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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