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外来流动人口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6-12 15:55

为改进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流动人口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给外来流动人口一封信,欢迎阅读。

给外来流动人口一封信篇一

广大流动人口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宝山区计生委、计生协会向您和您的家人拜年了!真诚祝愿你们新春快乐、财源滚滚、万事如意!同时,感谢你们用聪明智慧和辛勤汗水对我区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新的一年中,无论您是外出务工还是外出经商,宝山区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温馨提示您:

当您返乡期间,请认真核对自己所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了有效期或还未领取,请抓紧时间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换证、领证手续,以防因未持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给您的招工、经商、租房等带来麻烦。

当您来沪务工时,如果您是年满18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拟在我辖区居住30天以上,均应进行婚育证明验证,在进入我辖区15日内应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街道计生审检验证点接受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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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外来流动人口一封信篇二

亲:

您好!首先,感谢您为枣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谨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

为了生活,您四处奔波。为了让这座异地他乡的城市更加美好,您像这个城市的居民一样默默地奉献,仔细地呵护。可是,您是否有时会感到孤独,感觉自己是“外人”,感喟面对权利时的不公?

在此,枣庄公安欣喜地告诉您:《山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办法》施行了!该《办法》改革了传统的户籍制,让流动人口不再是“外人”。《办法》不仅规定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义务,而且利用一章明确了流动人口享有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充分体现了服务、管理并重的理念。《办法》规定实施融居住登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服务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居住证制度,代替暂住证,同时规定流动人员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为流动人口实现安居乐业提供了制度保障。

您可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合法证件,直接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的“居住信息申报和居住证申领模块”,申报居住登记,让您“足不出户,鼠标一点,事情办完”。

枣庄公安告诉您: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申领居住证后您可以拥有更多的枣庄市民待遇。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配合,我们将以“公正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宗旨,依法维护您在本市期间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服务,也希望您能够及时发现、举报居住身边的可疑违法分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线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携手共建共享,共迎美好明天!

枣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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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外来流动人口一封信篇三

亲爱的朋友:

您好!

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工作开始了,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从5月初开始对全区流动人口进行问卷抽样调查,为期一个月。对于您的支持,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为改进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我们需要了解您和家人的工作生活现状以及在本地接受卫生计生服务的情况。您提供的信息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升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调查仅为了解真实情况,请您按照调查内容逐项如实回答。我们将严格遵守《统计法》,对您的信息予以保密,调查结果仅用于总体数据汇总和研究使用,绝不会泄露您任何个人信息。

为感谢您的积极配合,调查员会在结束调查时赠予您一份小礼品。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和家人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可随时致电: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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