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命令与决定的区别是什么
公文种类繁多,一不小心就可能弄混,闹出错误。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命令与决定之间的区别,仅供参考!
2017年公文命令与决定的区别
一、命令
命令(令)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其负责人颁布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领导性、指挥性的下行公文。从词义上看,是“使人为事”的意思。“命”还有“严肃”的含义,“令”有“告诫”的含义。命令是我国最古老的公文文种之一。
三国时候曹操为了完成其统一中国的大业,千方百计广招人才,先后颁布了《求贤令》、《举士令》和《求逸才令》等。在我国古代,命令有称作“誓”、“诰”、“制”、“政”、“策”等的。
命令(令)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决定
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具有规定性、强制性和领导、指导性的公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决定时,其内容应为本机关中相对重要的事宜。一般来说,只有事关全局、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执行时间较长的重要工作,才适合使用“决定”行文。
1.指挥性决定。也叫部署性决定,多为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做出部署的决定。这类决定政策性强,要求坚决贯彻执行。
2.法规性决定。指为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和国家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而制定的类似法规的重要决定。
3.知照性决定。主要指把决定的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地区、单位和人员,多数没有执行要求,少数兼有事项安排。
4.表彰与处理性决定。指对人或事进行表彰或处理的决定。
5.更变或撤销性决定。指对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或有关事项做变更或撤销处理的决定。
三、区别
1、制发单位范围。 命令的制发单位有明显要求,范围小。只有国家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国务院各部门,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他们的本身权限内可以制发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发布命令,党使用的公文没有命令这种。 决定的范围广,上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下至地方基层部门都可以使用决定。
2、内容重要性程度不同。 命令内容要很重要,不是重大的政策法规、重大的问题与决策、重大的任务与嘉奖一般不用命令。 决定一般都是较重要的事项,或有重大行动与活动要安排部署。
3、执行的强制力度不同。 命令一经发布,有关下级机关和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与贯彻执行,决不允许延误、怠慢甚至违抗。 决定凡决定事项,有关组织、单位和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即使上级做出了很不正确的决定,在上级机关和制发单位未修改之前,有关方面可以提出意见但不能公开对抗,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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