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拆迁安置房有土地证吗?如何办理土地证
发布时间:2017-03-30 10:19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合法的,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子才可以买卖。那么,北京的拆迁安置房有土地证吗?如何办理土地证
北京的拆迁安置房有土地证吗?
有土地证,也可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北京的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土地证?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的拆迁安置房有土地证吗?如何办理土地证的解答。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有几种情形国土部门可以拒办土地证的,所以如果您刚好想要申请办理土地证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下,事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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