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大雪天气的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发布〈平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发[XX]8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大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发[201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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