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失败
商标驳回申请复审,万一失败了会怎么样?小编把整理好的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怎么办
对于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有两个方案,方案一:规避开驳回理由重新注册申请新的商标;方案二:将商标评审委员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当然,对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不服的,还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坚决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商标驳回复审的作用
(1)多了一次交流讲理的机会。“商标局凭什么驳回,我不服!”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通过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2)可有效延缓时间。有些商标是同一申请人申请的,但因申请人名称变更,未能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可以通过商评委讲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即可获准通过。
(3)可大大缩短取证期限。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
而一旦放弃复审,三至五载又得从头再来!
(4)商标附加值极易提高。很多商标“TM”了多年,因而也就造成了一大批企业一直在“TM”状态中经营生产。而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一旦成功,或许就能改变一个企业的发展命运!
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
要问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如何,先看一下二者审查人员组成及审理制度:
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局一名工作人员结合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对、电子审查、独自判断、部分近似整体驳回的一种审查制度;
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合议组,结合商标驳回理由、商标驳回复审事实理由及所提交的实际使用证据材料等综合判断、书面审理、全面把握、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审查制度。
就二者而言,商标局一人审查,主观性较强,仁者见仁,智都见智;同样的商标,有人认为近似,有人就认为不近似。而商评委是三人组成合议组,重事实、讲证据,其成功率可想而知。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1:相同或近似商标
商标申请的过程中,最常见的驳回理由是: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商标存在整体或部分近似或跨类别近似。比如“澳丽”与“奥丽”。另外,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商标局一人审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的商标,有人认为近似,有人就认为不近似。
2:缺乏显著性特征
商标法实质把商标和该商标所指定的具体商品、服务项目进行了区分,比如“坚果”属于31类“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小类,如果用在第31类,就为缺乏显著性特征。但是“坚果”商标可以注册在第9类,用于手机的商标。看看罗永浩的“坚果”手机吧。
3:违法禁用性条款
禁止可能导致政治、经济、文化不良影响的商标获得注册和使用,通过防止公众发生混淆误认,从而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比如,某服务机构申请注册含有“BEIJING”字样的图片商标,被商标审查机构予以驳回,理由为“该商标文字中的BEIJING是北京市名称,属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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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这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实质上这一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恶意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注册人认为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争议。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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