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接收函

发布时间:2017-05-27 16:20

接收函即为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无隶属关系的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的函件,接收函有特定格式书写,一般各个部门有自己规定格式书写,就像政府所下发文件一样都有既定格式。那么失业金接收函你知道是怎么写的吗?下面小编整理了失业金接收函,供你参考。

失业金接收函范文一

接 收 函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 已在我处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同意接收该单位新进职工

(身份证: )

在省本级参保。待接到你处开出的转迁证明后,再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湖南省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篇二:异地社保转入接收函

失业金接收函范文二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 已在我处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同意接收该单位新进职工

(身份证: )

在省本级参保。待接到你处开出的转迁证明后,再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湖南省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失业金接收函范文三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 已在我处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同意接收该单位新

进职工

(身份证: ) 在省本级参保。待接到你处开出的转迁证明后,再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湖南省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篇二:九龙坡区失业保险审档及办理流程 九龙坡区失业保险审档及办理流程

一、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

1、缴费满一年以上的;

2、非本人意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3、有求职意愿的。

二、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户口性质送档及发放标准(送档有效期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1、城镇户口,档案送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九龙坡区城镇户口失业金发放标准570元/月)

2、农村户口,档案送单位投保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农村户口享受标准为285元/月)

三、失业职工个人档案资料为:用工单位招工证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登记卡(参保地为九龙坡区以外区县的,需投保地就业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档案需装订成册附目录并密封。(注:未按规定装订或密封的档案恕不接收)。农村户口失业职工不需建失业保险登记卡,需单位开具参保证明,注明参保时间及终止时间。

四、办理所需资料:

1、城镇户口:失业职工本人凭解除合同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三张、失业职工介绍信、失业职工本人在中国银行开户的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

2、农村户口:失业职工本人凭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单位出具的失业保险参保证明、失

业职工介绍信、一寸照片壹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壹张、户口簿原件。

3、办理时间:每月21日至27日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4、办理期限:为60天内(以接收企业交档时间起开始计算)。

五、户口重庆市外:转移之前需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科出具接收函,凭函转移(提供失业职工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出的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以及该机构的联系电话),然后由我区失业保险科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将失业职工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基金划转到其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职工带上本人档案到该经办机构办理。重庆市九龙坡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电话:023-86169255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三村1号2栋负一楼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须知 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条例》、《江苏失业保险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其中含办理终解备案的所有资料及缴费明细清单);

2、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原五县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复印件(包括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或公

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还应提供转入地区失业保险机构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其中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户信息);

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档案中能反映个人历次就业信息的资料主要包括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原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不具备上述资料的以历次就业期间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保险缴费明细清单等为准。

2、自2012年1月1日起,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且办理失业保险 金申领手续的,失业保险核定领取期限生效;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计算。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本人(含异地在宁享受的)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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