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贸易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6-12-01 21:34

焦煤(coking coal)也称冶金煤,是中等及低挥发分的中等粘结性及强粘结性的一种烟煤。在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中,是对煤化度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的称谓。又称主焦煤。

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焦煤贸易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煤 炭 销 售 合 同

甲方(出卖人):宁波隆湖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HC-S-2012-002

乙方(买受人):山东省燃料集团总公司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2年 月 日

一、合同基本内容

焦煤贸易合同范本

二、质量标准:全水份≤3.5%,灰份(全灰≤18%,内灰≤8%),硫≤0.8%,挥发份≤ 28%,粘结>80%,回收 >75% ;

三、交(提)货方式:货物到达八里庄车站买卖双方应第一时间配备专人到场取样验收,并于卸车后6小时出具化验结果,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出卖人产生其他费用部分由买受人承担。货物到站后出卖人第一时间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和权力协助出卖人监管货物质量和数量,铁路运输至京局八里庄车站,出卖人负责汽运至平原县大和工贸有限公司(洗煤厂);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式:质量:以京局八里庄站台卸货后取样化验结果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对质量有疑问的应当日通知出卖人的现场人员,次日或隔批次通知出卖人不予负责)数量:以平原县大和工贸有限公司实收数量为准。如质量上(经双方共同取样化验后)发生大的差异,买受人有权拒收或协商以质论价,于此产生的损失与买受人无关;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煤到德州八里庄火车站买受人支付800000.00元(捌拾万元)人民币煤款作为出卖人的出站和汽车运输费用;

(2)以京局八里庄站台卸货后取样化验结果为焦煤的质量结算依据,数量以平原县大和工贸有限公司实收吨位结算,出卖人已收到买受人通知倒运平原县大和工贸有限公司(洗煤厂)时,出卖人视买受人对焦煤质量已验收合格,如有特殊情况对质量有疑问的应当日通知出卖人的现场人员,次日或隔批次通知,出卖人不予负责。出卖人负责汽运抵达平原县大和工贸有限公司(洗煤厂)后买受人在九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全额付清煤款,买受人承诺对已接收货物的货款有、无客观理由拖延或故意拖欠时,如有拖欠买受人无任何理由付给出卖人高于当时人民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利息;

(3)全额煤炭增值税发票结算;

(4)合同签订后买受人给予出卖人每批次7日的组织备货和发运期,在此期间内买卖双方价格以同前批次结算不得恶意压(加)价或故意刁难不予接收或发货,如有上述情况买卖双方无条件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一百万人民币。(如有特殊情况双方提前予以沟通或协商)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3)非当事人的过错;

(4)因铁路运输计划的调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①出现本条款第(2)项的,取得证明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出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取得信息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的除外。

②发生本条款第(3)(4)项的,另一方能够取得证明的或虽未取得证明,但同业界基本认同上述事由的发生,双方可协商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取得信息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的除外。

③本条款第(1)项事由出现时,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④凡因买受人原因引起价格争议并延迟合同的履行,影响出卖人正常经营时,视为买受人单方违约;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通过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九、其它事项及扣罚:

当煤价波动时,随市场价执行。煤矿坑口价下调时,销售价格做相应的下调,煤矿坑口价上调时,销售价格相应上调,以当时补充合同为结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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