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9 04:04

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提供给大家参阅。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范文一

辖区党员同志:

您好!

按照上级组织精神,全国党费收缴专项整治工作正全面展开,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为政策依据,对20xx年4月以来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20xx年4月以来,党费欠交、少交的金额需全部补交,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补交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请在单位开具工资单,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党费。

即日起,请党员同志主动、按时、足额前往各自党支部缴纳党费,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24日,逾期不再催缴。

五一路街道党工委

20XX年8月19日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范文二

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各位党员同志: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加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上级要求支部至少每季度上缴一次党费,所以建议每位党员这次将党费都交至20XX年12月。

交费方式一:可以现场现金交纳,同一单位的可派代表收齐后一起交纳。工作地点是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京杭路与运河路交叉口西200米)

交费方式二:网银转账至中国共产党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15464101040046190 农行济宁任城支行。没在“人才市场流动党员之家”QQ群的,请加群,发截图给任一位群管理员,相关群管理员查询核实后再将开好的收据拍照反馈。QQ群号426134479。

请各位同志尽快交纳党费。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范文三

辖区党员同志们:

接上级组织精神,全国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开展,凡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去本单位开具工资单,2008年至今党费少交的金额需全部补交,不进行补交者,上级将追究其责任,20XX年8月23日截至,交党费地点:东苑社区二楼党建窗口。

即日起,党员需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费不再催缴。

东苑社区党委

20XX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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