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已有5人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具体流程看这里
发布时间:2017-04-13 10:09
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从5月18日该中心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取范围、增加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业务以来,截至昨天已审批通过5户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的申请,累计提取金额9539元。
为防止骗提套取行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协管员在职工提取申请时,对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合同、虚假费用凭证等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会责令其限期退回,将情况通报职工所在单位;对拒不退回、情节恶劣的,管理中心可在住房公积金网站曝光其违规行为,暂停其提取和申请贷款的资格,并录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黑名单。
如何支付物业管理费?
证明材料
1、提取本人的身份证;
2、房屋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购房发票);
3、物业管理收费发票。
提取条件及额度
1、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自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应付物业管理费用,每年申请一次;
2、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各分中心、办事处应对缴存职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当在受理申请提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补充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只限一套住房;如果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就要优先还贷款;物业费则按物业公司正规发票上的金额提取;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提取公积金的话还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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