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哲学_由列宁“物质”定义而发的“存在主义”的联想
第一部分:关于“物质”的定义和“各家之见”
“哲学应当证明和推论一切,而不应当局限于下定义”。尽管如此,为了弄清楚问题,为了解决心中的疑惑,我不得不参考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希望从中得到启发。(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是针对俄国马赫主义者的。“全部自然科学只能描写我们通常称为感觉的那些要素的复合”。这里明显的露出了马赫主义者的马脚,他们宣称物理世界即“自然科学描写的对象”是感觉要素的复合,客观性是在主体性之下的,客观性依赖于主体性。正如列宁所说,这(马赫主义者们的“要素”说怪论)是一种“陈词滥调”,“早在1710年就已经被(贝克莱)发现了”。列宁的物质定义很好地摆脱了唯心主义的窠臼,首先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范畴”,而不是意识,不是意识的创造物,对于意识,物质保持着它的独立性,不再以主体的尺度作为衡量客体是否存在的标准。其次,这个定义克服了不可知论,“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感觉作为主体和客体的中介实现了主客体统一。
古往今来,哲学界始终在本体论上争论着,“世界是物质第一性还是意识第一性”成了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物质,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将哲学家们分成了两大阵营,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的本源是意识,意识决定物质,意识是第一性的;唯物主义者则持相反观点。作为客观实在的物质,它的存在到底要不要意识的证明呢?这个问题反复纠缠着我。列宁在《唯批》中有两次讲到物质定义,以上所提是列宁的第一次论述,从字面上看,三次提到“感觉”,感觉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感觉确证“物质”的存在,感觉是主体认识客体的媒介。但我总觉得这个定义中包含着过于浓厚的“人本主义”或“感觉主义”色彩,主体的感觉掩盖了物质的客观,直观的感觉掩盖了能动的反映,孰重孰轻,似乎有点模糊。物质作为客观存在,即使主体感觉不到它,它仍然是存在的,它存在的客观性、可靠性仍然是不容怀疑的,物质存在于感觉之外。唯心主义者就是因为不相信感觉之外,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过于强调主观意识和感觉,认为“存在即是被感知”,“心外无物”“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吾心”等等才陷入错误的泥潭而背离了真理的道路的。让我们来看看相关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笛卡尔认为,现有的知识都是不可靠的,因为它们建立在不可靠的基础之上。”笛卡尔是个怀疑论者,他的怀疑是普遍的,被怀疑的对象与梦境事物有关,连不可怀疑的确定性也在被怀疑之列,包括:周围世界,我的身体,数学的观念。笛卡尔认为,“首先,周围世界是感知到的现象”;“既然我们有被感觉欺骗的经历,感觉之不可靠是显而易见的”;这里笛卡尔并没有明确提到客观实在与感觉之间的关系问题,只是表明了他的怀疑,但他明确指出感觉的不确定性不能作为事物存在的佐证,这点是正确的,而他又说“思想可以怀疑外在对象,也可以怀疑思想之内的对象,但却不能怀疑自身”,并提出了一个伟大的命题“我思故我在”。事实上,笛卡尔没有告诉我们答案。那么,从他这个“伟大的命题”中,我们知道“我”这个客观存在的事物是要“我思”即“我在思”来确证的,“‘我思’是以意识活动为对象的自我意识,即后来哲学家所说的反思意识”。但这只是确证了“我”的存在,那么“我”之外的存在是否真实呢,如何确证呢,笛卡尔没有说明。为了达到真理的彼岸,我们继续求索,脚步停在了贝克莱的面前。
贝克莱把“存在”的意义限定于认识对象,然后用“被感知”来解释认识对象,从经验论的前提出发,合乎逻辑的得出了“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观点。他否认未被感知的或物质的存在,感觉之外不存在任何东西,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他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他的追随者——俄国的马赫主义者们,沿着祖先的错误继续向深渊滑进。1883年,马赫在《力学》一书中重复同样的思想:感觉不是物的符号,而物倒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感觉复合的思想符号。“世界是要素即感觉的复合”。为了继续寻求真理,我们不得不告别贝克莱。
在《唯批》中,列宁第二次给“物质”下定义:“物质这个概念正如我们已经讲过的,在认识论上指的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并且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而不是任何别的东西”。物质的惟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存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就是说物质的惟一特性就是它的客观实在性,比如电场,磁场,虽然我们无法感知它的存在,但并不因为他们在我们的感觉之外就否定其存在,因为物质的存在是不依赖于感觉的。所以,我认为,在表述物质时,在表述客体的客观存在时,不要感觉,抛开感觉,不要意识,抛开意识。但这只是在表述客体客观存在时才可以抛开主体的感觉和意识,在认识客体时则又必须要以感觉作为中介,以思维作为工具,由感觉形成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由思维而成的理性认识。任何一个对象都有两个“存在”:第一个是直观的物理的存在,第二个是经过思维处理的意识的存在。两种“存在”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内容却是一样的,指代同一个客体对象。我们没有理由说,因为我们在思维着对象,感觉着对象,因而我确定对象是真实存在的;相反,在我思维之外的对象的存在则是不真实不确定的,值得怀疑的,这就回到了笛卡尔等人的怀疑论的队列中。费尔巴哈就因此批判过唯心主义者们:“如果人们毫不害臊地认为感性的物质世界来自思维或某种精神的意志,如果人们大言不惭地硬说事物不是因为存在才被思维,而是因为被思维才存在,那么,就让他们也毫不害臊地认为事物是由词产生的吧,让他们大言不惭地硬说词之所以存在不是因为有物,而物之所以存在倒是因为有词吧。”太经典的批判了,一位唯物主义者对唯心主义者们的犀利的嘲讽和一针见血的指责。事实上,唯物主义者一贯坚持的并被科学所证明了的就是:物质不是大脑构思出来的,它的存在与意识和感觉无关,相反,感觉和意识倒是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也就是说,不是感觉和意识决定物质,而是物质决定感觉和意识,(物质)客体的存在不需要感觉和意识的证明。
第二部分:关于“存在主义”的联想
以上的思索与探讨使我联想到了海德格尔,一位20世纪建立了自己哲学体系的颇有影响的德国哲学家,一个“存在主义”哲学的骁将。在海德格尔的论著中,有大量关于“在”、“存在”及“存在者”的论述,这些论述同样涉及到了客观性与主体性,客观存在与主体意识之间的关系问题。“存在主义是一个从揭示人的本真存在的意义出发来揭示存在的意义和方式进而揭示个人与他人及世界的关系的哲学流派。”这里所提的“存在”与本文前半部分所探讨的“存在”内涵外延都不完全相同,这里的存在关注人的“存在”,以人为参照为核心,前半部分所提“存在”外延更广,指一切物质的存在,客体的客观存在。因为本文研究客观存在与主体意识之间的关系,所以将二者进行对比,希望有所启发。之所以说“存在主义”“以人为本”,是因为他们认为本体论研究不能从作为实体存在的物质或精神出发,也不能从感性经验或理性思维中所给予的存在出发,而应当从先于和超越于主客,心物二分法的人的存在本身出发;本体论不应当做任何形式的实体论,而应当做关于存在者如何存在的存在论。
存在主义哲学家们往往把孤寂,烦恼,畏惧,绝望,迷惘,特别是对死亡的忧虑等非理性心理体验当作人的本真存在的基本方式,认为只有揭示它们才能揭示人的真正存在。他们不关心人之外的存在,他们通过人的非理性心理体验确证人的存在,这有点像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存在”变成了“我的存在”。作为一个“存在主义者”,海德格尔哲学的根本问题是以对“存在”本身的研究为核心的本体论问题,他既反对柏拉图以来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也不同意完全拒斥本体论,他肯定哲学所应探索的只能是存在,因而真正的哲学是存在哲学。那么,在海德格尔这里,“存在”的含义是什么呢?“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是确定存在者作为存在者的那种东西,是使一切存在者得以成为其自身的先决条件,或者说,它是使存在者显示其为存在者的本源性的东西,因而与一切存在者相比具有优先地位。”他的意思似乎是,一切存在者必须存在才能成为现实的,确定的存在者,没有存在就没有存在者。
如同“物质”和“客观性”,客观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对“物质”起一种描述作用。在这里,“存在”也应当是“存在者”的根本特性,“存在”是表述“存在者”状态的一个形容词。但是,并非如我们所想,海德格尔否定了我们的假设。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本身并不是存在者,也不是一切存在者的族类的普遍性,不是对一切存在者的概括,因而不是某种抽象和绝对的存在。”“存在”成了神秘的不可捉摸的怪物了,它不是实体,不是描述实体属性的抽象。我不由得困惑了,那么“存在”到底是什么呢?它有什么意义呢?他说,“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不是其他存在者之外的某种独立的东西,存在没有现实的,独特的规律性和本质,不能给它下定义。”但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我们总要能解释“存在”本身,而不论它是实体或抽象或别的什么。海德格尔运用现象学的方法来描述“存在”。他用现象学方法建立其本体论的突出表现就是把传统哲学所谈论的一切对象化的存在都还原为直接涌现、显示意义上的存在,即现象的存在。在此,现象不是与本质想对应,作为本质的表现意义上的东西,而是真实的存在的本身。他所谓现象就是存在者的存在的显现。(现象学方法就是揭示存在者存在的方法)“人的存在是‘天赋’的,即既有的,对之只需做出描述,而无需进行逻辑推论,为了达到人的存在,不能依靠认识手段,而只能采用直接显现的,阐释的,澄明的方法”。主要是通过人的情感体验诸如忧虑,烦恼,恐惧等等,“我忧故我在”。人的存在已经是事实,是不需要证明的,这里没有客观性与主体性的争论,但是,描述的标准是什么呢,即现象的显现是否需要确证呢,是否需要有意识的能动的主体确证呢,因为毕竟只有人才具有逻辑思维能力,主体的感觉对于现象的显现有什么意义呢?
“我”自己描述“自己的存在”,而存在的客观性不需要证明,这就是海德格尔的意思,那么凭什么说这感觉就是“我的”呢?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必须寻求答案,但他只是一面声称“存在”甚至“人的存在”是确定的,是客观的,也可以说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一面又试图运用现象学方法描述主体人的存在,而且人只有通过一些情感体验才确证自己的存在,问题变得混乱而复杂了,他这种欲说还羞,欲罢不能的暧昧,究其本源还是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矛盾。
对于人类而言,世界是二重化的,主体和客体,物质和意识,哲学家们永远走不出这个围墙,在本体论意义上暂且不必考虑,即物质的存在不以主体的意识为转移,客观实在性是不需要逻辑证明的。这与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有某种共同点,只是以前的哲学家们关注物质关注客观存在或称之为“实体”,人在其中的地位很低,而是作为对立面与客体对峙着,二元模式是哲学思维的牢固范式。而且以前哲学家们重视本体论研究,现代哲学研究的重点已经不再是本体论了,而把视线转向了人,转向了“人的存在”,“以人为本”是一切行为的宗旨,这是一种方向的转变,也是一种进步。从“物质”定义到“客观性”到“存在”,从“意识”到“主体”的感受,从客体的存在到“人的存在”,焦点在向人移动。海德格尔等人的“存在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方向,它的意义的积极的。在列宁“物质”定义中,“人”没有存在的必要,那里没有人的位置,客观实在性是独立的,与人无关的,坚持这点就是坚持唯物主义立场,列宁的伟大思想的正确性也是得到科学证明了的。作为一种范式的哲学,列宁是成功的。但是,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者是不相信有恒久不变的东西的,一切都是发展变化的,在现阶段,淡化本体论争论,转而重视人本身的状态,这也是一个客观事实,如何实现人的“自由”,如何改善人的生存状况,这些有价值的问题吸引着哲学家们孜孜不倦为之思索,存在主义哲学作为时代的产物其必然性得到了佐证。
存在主义哲学突出“人的存在”的苦难,烦恼,恐惧,生存环境的异化,这些异化使人生活沉重,没有自由。在对异化的痛斥和批判这一点上是与马克思有着共同点的。关注人,关注生活,因而发现了人的生活的痛苦,这是否是一种悲观主义呢,就像尼采叔本华之类,他们是那样的关注人本身,他们以近乎苛刻的完美主义来观察生活而得出生活无乐趣的悲观主义结论,但海德格尔不承认自己是悲观主义者,不承认自己的哲学是悲观主义论调,或许他是真诚的,因为批判是为了拯救,苛责是为了完善,就像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当中很多人批判资本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批判虽然尖刻但却不是目的,是手段而非归宿,同样,海德格尔对人的生存状态的描述不是为了丑化生活,不是让人绝望,而是在寻求人的真正自由和超越。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有理由赢得我们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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