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6-12-20 15:27

人事财务管理系统是一个企业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至关重要。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人事财务管理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人事财务管理

###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说财务人员特指企业各级会计人员、仓管人员、生产统计人员、销售统计人员(主要指台账会计)等。这些人员有着特殊的身份(即充当参谋和监督),他们渗透到企业各领域(包括各分支机构、部门、车间等),不便于集中管理和在“眼皮底下”管理·如何发挥这支特殊团队的作用呢?这不仅是企业管理一支特殊的团队,而且是一支信息化管理的团队,只有团队发挥作用,内控信息才能高效发挥作用。所以,要通过建立管理机制,把他们各自的“散力”凝集一起,变成一股“信息力”(包括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规范等),使之力往一处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团队作用,明确管理归属,建立规范、有序的人事招聘、人事异动及其相关的管理机制,以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财务人员特指各级会计人员、仓管人员、生产统计人员、销售统计人员(主要指台账会计)。

第三条 各级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权限和业务指导归属财务部经理负责;但劳动纪律、部门协调等的管理归属属地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 属地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具有建议权和监督权,应当根据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表现等情况,适时向财务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财务部自收到属地的意见和建议后,将进一步核实并在一星期内给予回复。

第五条 人事管理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讲究真凭实据,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 招聘

第六条 招聘权限

1.申请:属地单位行政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财务部提出用人申请,不能因此影响工作;或财务部根据管理需要,直接招聘和委派。

2.招聘:由总部财务部会同人事部统一招聘;如果基层单位有独立的人事管理机构,经总部财务部授权后,相关人员可以在基层招聘,但未经授权严禁私自做主。

第七条 招聘一般流程

1.用人单位申请:属地财务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经属地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财务部申请;财务部自收到申请后在3日内给予回复,明确是否同意增补人员及相关事宜(如委托当地招聘、新增人员何时到位等)。

2.发布招聘信息: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用人资讯,由人事部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工作。

3.资格审查:由人事部负责审查。人事部对应聘人员填写的“工作申请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年龄、性别、籍贯、所学专业、学历、职称、专业工龄、上岗证件、社会及家庭关系等。人事部经审查后通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下一阶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4.考试:由人事部负责组织。考试内容包括会计实务基础及计算机基础应用两部分。考试组织由人事部负责,考试试卷编写由财务部负责,其中计算机基础应用考试部分委托系统管理员负责。财务部根据两项考试结果提出计划面试时间、名单,报送人事部,由人事部通知面试。

5.面试:面试由财务部和人事部联合负责。财务部主要负责请应聘人员自我介绍、谈谈对应聘职务的认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向应聘人员提问(专业知识)和交流等。人事部主要负责证件检查、家庭背景了解和调查、了解应聘人员学习及工作经历的心得体会、人事管理交流等

6.录取:由财务部确定录取名单并由人事部负责通知及办理进厂手续;人事部对录取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提出来,并可在相关单据上“保留意见”。财务部应当认真研究人事部的不同意见,并给子解释。进厂前,应当明确待遇及相关要求。

7.培训:录取人员原则上都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培训由财务部负责安排,培训内容主要是对企业基本情况的了解和专业学习。

8.试用:试用期和待遇按照《薪资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间,根据试用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可适当考虑减免试用期限,但最短不少于一个月。

9.转正或解聘:试用期结束后一星期内,由财务部或属地财务负责人按照“人事异动申请表”的内容评估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并知会人事部给试用人员办理转正(签订合同)或予以解聘。

第八条 应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有品行不端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各级财务负责人与属地行政负责人研究后,可随时向财务部提出停止试用报告,经审定后,由财务部会同人事部予以解聘。

第九条 试用人员应当要有经济独立的担保人,才能录取。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1.犯过刑事案件尚未结案者。

2犯贪污、盗窃、侵占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受过刑事处罚有案在一定年限者。

3.品质不好,被原单位开除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5.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三章 轮岗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执行岗位轮换,其目的在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财务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学习和发展机会。即:

1.同职岗位在同一属地工作不得超过4年。

2.财务负责人在同一属地工作不得超过5年。

3.同一属地同级别人员每满4年轮换一次。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应当自觉地服从轮岗安排,未能配合和服从轮岗安排的人员,应当上报申请,讲明事由和意见,财务部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调整或辞退。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可以自荐参与或申请轮岗。

第十四条 试用期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轮换岗位。

第四章 晋升

第十五条 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

1晋职::是指财务人员由现有职位向上提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力和薪资也相应增加。

2.晋级:是指财务人员的职位不变,但提高其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晋升一应当进行综合评估,主要包括:

1.现任职位的业绩考核。

2.重点是本人的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

3.本人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4.新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5.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晋升流程

1.部门提名或自荐: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绩效考核表、有说服力的事例、自我发展潜力分析、直接领导的鉴定、异动职位及其他相关资料。

2.填报晋升表格,经属地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如果是晋职的还要属地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

3.上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和总经理审批。

4.由财务部知会人事部执行。

第五章 降职

第十八条 降职,是指财务人员由现有职位向下降低职位,其责任、权限和薪资也相应减少。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降职主要表现在:

1.在业绩考核中,业绩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2.通过与当事人共同制定改善计划,给予2~3个月的时间,业绩仍没有达到业绩预期的月标。

第二十条 降职流程

1.由财务部提出并经总经理同意后,再由当事人的上级通知当事人并进行座谈和交流。

2.由财务部知会人事部执行。

第六章 辞职

第二十一条 辞职,是指财务人员主动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 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申清 ,在此期问财务人员应当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准备。

第二十三条 辞职流程

1.辞职人员填写辞职表格,经属地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

2.上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和总经理审批。

3.由财务部知会人事部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辞职期间,财务部经理应当与其座谈或者委托办事处主办会计与其座谈,具体了解辞职原因,能够挽留的要挽留,需要通过调整而且其备条件的要尽力给予挽留,以减少人员流动成本。

第七章 辞退

第二十五条 辞退,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与财务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 辞退的主要因素是:

1.财务人员经过改善周期的学习、培训或调整职位后,其工作仍然不能胜任的,给予辞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等有关办法给予经济补偿。

2.企业对于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并无须给予补偿;

(1)在应聘时伪造个人简历,未向企业提供个人真实的资料。

(2)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尤其是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全年累计旷工七天。

(3)泄露企业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包括会计报表信息、产品设计、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4)向供应商或客户索要财物,或未经企业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任何财物。

(5)工作得过且过,不求上进,消极怠工,且屡教不改。

第二十七条 辞退流程

1.由将被辞退人员的上级向财务部提出汇报。汇报时应当要有可靠的资料和相关人员对当事人反馈的信息。

2.上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和总经理审批。

3.经审批后,由提出的领导直接与被辞退的人员进行沟通、解释

4.由财务部知会人事部执行。

第二十八条 被辞退人员应当在人事部指定的日期内办理辞退手续,未能按时积极配合的,企业有权采取惩处措施。

第八章 退休

第二十九条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财务人员可以申请退休,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第三十条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要继续留任的,先办理退休手续,再办理返聘手续。

第九章 换岗

第三十一条 换岗,是指财务人员事先与其他部门主管初步确认到其部门工作,而向上级提出申请脱离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财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向上级提出换岗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财务部支持换岗调整,以促进财务团队建设良好循环。

第三十三条 换岗流程

1.相关的部门有职位需求。

2.由本人事先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申请。

3.相关部门主管同意后,由本人向其上级提出申请,并由上级和属地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

4.上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和总经理审批。

第十章 人事异动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基本手续

1.人员异动都应履行审计事宜,主办会计及以上人员异动原则上山审计部负责市审计;其他财务人员异动由财务部指定人员负责审计。审计报告需上报财务部和属地行政负责人各一份。

2.人员异动统一填写“人事异动中请表”。

3.办理交接手续应当要有监交人负责监交。办事处主办会计交接,由属地单位行政负责人及财务部派人负责监交;其他人员交接,由其管辖的主办会计监交,必要时可由财务部派人会同监交。

4.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5.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及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五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审计部一份、财务部一份、基层单位存档一份。

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应当做的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主办会计及以它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财务人员情况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向承交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策三十六条 移交人员的责任

1.将本人所经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承交人员,否则不得离职。

2.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交人员的责任

1.承交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2.承交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八条 其他事项

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由财务部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他人员由主办会计会同属地行政负责人处理。

以上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人员恢复工作后,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部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2.移交人员不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工作交接不善,企业有权中止办理手续,并作旷工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人员异动申请被核准后,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岗交接清单”,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退还企业财物,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把签完字的清单交回人事部,人事部向离职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给员工开出调档函、集体户口调出函、社会保险转移证明等,并将最后的结算(工资、带薪假等)数据提交财务部。

第十一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九条 自觉学习

1.财务人员应当主动收集、学习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不断充实自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技能。

2.财务人员应当自觉学习和领会《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在企业的适应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3.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定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

第四十条 树立形象

1.财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属地单位的劳动纪律(指考勤管理、后勤管理),参与各项活动,主动积极配各部门开展工作,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待人诚恳,树立良好的形象。

2.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十一条 协调沟通

1.财务负责人应该主动、积极配合属地行政负责人做好对外(包括财政、税务、工商、统计部门等)协调、沟通工作。

2.财务人员应该按照《财务人员岗位描述》的要求,明确分工,找准位置,服从领导,主动配合。

3.财务人员应该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财务部反馈不良现象。

4.财务人员尤其是主办会计以上人员应当敞开胸怀,主动倾听同事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沟通环境,为财务团队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第四十二条 职业品德

1.财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所提供的内控(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财务人员应当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财务人员应当遵守企业《保密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和财务部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十二章 请假

第四十三条 财务人员因事或因病不能上班,应填写“员工请瑕单”办理请假事宜,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请假先行离开作岗位的,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上级领导请假,而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旷工。

l.主办会计请假天数在七天以内(含七天,下同),由属地行政负责人批准;七天以上经属地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批准,并送人事部备案。

2.其他财务人员请假天数在七天以内报其管辖主办会计批准;七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下同)经其管辖财务负责人审核、属地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批准,并送人事部备案;十天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3.财务经理请假报总经理批准,送人事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 请假

1.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申请事假,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者,企业有权决定准假或解聘。

2.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住院者一年为限,超过期限者,企业有权决定准假或解聘

3.婚假(带薪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产假:女职员生产,允许请产假三个月。

5.丧假(带薪假):因直系亲属(父母和儿女)及配偶父母丧亡,准丧假七天。

6.工伤假:工伤期间照发工资。

第四十五条 财务人员假满时均应当销假,假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者以矿工论处。

第四十六条 其他事项如休假、放假、加班和上班时间等相关劳动纪律制度按照属地制度执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20 _年_ 月_ 日起施行。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作者:刘彦清

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一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一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负责全体职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第二条 门店经理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一、 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事宜。

二、 做好各门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三、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六、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完成全年的各店铺销售任务

第二章 员工的招聘与管理

第一条 招聘原则: 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 聘用流程: 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面试安排店铺进行实习 入职前培训(介绍公司情况企业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铺或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班)

第三条 试用:导购员试用分二个阶段:1、实习导购试用期为10天,合格者晋升初级导购。2、初级导购试用期为20天,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购(试用期结束)。特别优秀者经过考核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实习导购员试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 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利随时解聘不计算工资。

三、 实习导购不参与销售提成,工资按每天20元计算。初级导购日工资20元另加个人销售提成。

四、 店长、领班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上交店面经理。

五、 店面经理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以及店长领班的初核评语作出决定并通报总经理。

第四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销售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报请总经理批准对此员工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享受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

二、 在试用期10-15天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提前向总经理报请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五条 员工录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事负责人与其签定《员工聘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六条 劳动协议:《员工聘用协议》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事经理。(经理则要提前30天)

第三章 培训机制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二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 职前培训由店面经理(督导)、店长负责,内容为:

1.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3. 业务技能培训;服务意识;礼貌用语的培训。

二、 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业务技能,店长领班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特别是淡场的培训。

三、 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 树立服务意识,牢记“顾客至上”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 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上级安排的任务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满意的答复。

五、 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 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 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 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条 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二、 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对不服从领导安排与管理的员工可以采取记大过、开除等惩罚办法。

三、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五、 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

六、 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七、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 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 薪酬

一、 底薪:由基本工资与职务工资组成。

二、 加班工资,按实际情况给予补休或者补薪。加班时间在2-6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按4元/小时计算(注:长白班人员加班工资按5元/小时),加班时间达6小时以上(含6小时)按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1.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工资次年3月15号发放)

2. 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以上的(当月发放)

三、 销售提成:根据各门店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具体见每月销售任务)

四、 导购之星奖励: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且销售额或数量排名第一者可获得导购之星奖20元。

五、 全勤奖励:分月全勤奖励、年度全勤奖励。

1. 月全勤奖励:当月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者给予月全勤奖励30元。

2. 年度全勤奖励:连续四个季度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给予年度全勤奖金100元。

第二条 节假日工资计算

元旦 1天 日均工资*2/天

春节 3天 日均工资*2/天

清明 1天 日均工资*2/天

端午 1天 日均工资*2/天

中秋 1天 日均工资*2/天

国庆节3天 日均工资*2/天

劳动节1天 日均工资*2/天

注:次年的3月15号发放以上节日工资

第三条:福利

一、 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 过节费: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三、 员工生日:由公司相关人员安排,并出50元用于购买蛋糕等礼品以表庆祝。

四、 婚假、喪假、年假之福利

第四条:月工资制,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第六章 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一条 公司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店面)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二条 晋升制度:

一、 晋升职业规划:实习导购员初级导购员中级导购员资深导购店长助理店长经理

二、 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作为后备干部储备。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1. 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2. 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 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三、 晋升操作规程:晋升分一般晋升和破格晋升。在平时人事考核中表现优异者、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可以破格晋升。各店店长呈报晋升者名单同时应该准备下列资料:

1. 《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2. 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 店长或经理鉴定

4. 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 假期管理

第一条 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 春节假:春节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可以带薪休息但要服从公司安排进行轮休。

二、 婚假:员工可享受婚假,婚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婚假按工龄享受不同的假期

1. 1年以上2年以内的,2天婚假

2. 2年以上3年以内的,4天婚假

3. 3年以上的,5天婚假

三、 丧假 员工可享受丧假丧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丧假规定:

1.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假期2天

2. 旁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1天,

四、 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享受3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5天年假。年假在每年的6月-8月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五、 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事假除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外还要扣除当月全勤奖励。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扣发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六、 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病假一天以内的由店面经理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发放一天底薪,当月病假超一天以上无全勤奖励。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店面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八章 奖惩

第一条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 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 销售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 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 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六、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等。

第二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 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 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 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 怠慢、欺辱、谩骂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 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 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等商业机密者;

九、 不按销售人员接待顺序之规定随意抢单者经过警告不改的;(接待顺序见店面管理之接待顺序规定)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严重警告、警告、一次性罚款等;

第九章 离职与解聘

第一条 离职:导购员要求离开本公司,应提前15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店长以上职员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必须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二条 解聘: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聘的,应由店长以上人员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请店面经理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由总经理批准。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三条 辞职流程:

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店长签字确认店面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离职工作交接

确认:无失货赔偿、无店铺扣款

服装洗干净连同铭牌一起归还公司

工作服和铭牌遗失照价赔偿

工作服根据每季制服价格,铭牌价格为8元/个

第五条 辞职申请必须通过经理以上人员审批,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十章 附言

对本制度之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困惑不解之处请及时向部门经理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经理和总理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并通告全体员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公司人事财务管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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