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10 13:43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如今房价有增无减,很多人买不起商品房就想转而买其他类型的房产,安置房这类房屋也就出现在我们生活中,那么青岛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青岛拆迁安置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看小编解答。

青岛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青岛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拆迁安置房房产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青岛拆迁安置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定向安置房就是根据拆迁等原因到指定居民区安置的房屋。鉴于当下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压力较大、成本过高,北京市拟放宽北京定向安置房政策,进而推动居民搬迁。买安置房只需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2、定向安置房就是根据拆迁等原因到指定居民区安置的房屋。定向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3、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4、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5、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6、定向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7、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咨询当地公证处。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还会有所疑问,我咨询的怎么和小编总结的有所出入呢?其实拆迁安置房的继承一直是全国各地老百性关心的话题,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向所在地区的房管部门咨询权威的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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