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定期提取咋办理?换工作会自己停掉么
近,有购房者咨询,买了房,想定期提取公积金应该怎么办?办好了之后,如果换工作,公积金断缴了,定期提取会停吗?
首先,先讲一个概念:公积金约定提取
该购房者说的情况,定期提取公积金,专业的说法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所谓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那么,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约定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的约定提取一般由单位来为提取人办理。
第一步:提交材料
具体而言,可以分两种情况,首次办理公积金提取和非首次办理公积金提取。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其中,两个申请书均需由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且为无碳复写格式一式两联,第一联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单位留存。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办理部分提取后,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第二步:计算划款日期
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第三步:领取《提取确认表》
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
如果是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办理部分提取后,管理部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
第四步:公积金到账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所提到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即是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以后每次提取,以这个时间为准,按周期顺延。
比如如果首次提取日为4月20日,那么第一笔约定提取的公积金可能在4月20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次到账时间也都是可能是7月20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再下次为10月20日后的三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对于购房者的问题,换工作提取会停吗?
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还有哪些情况可能会造成约定提取终止呢?购房指南也为您整理了一下:
(1)管理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公积金断缴之后,管理进行划款时,仍有余额是不会停止的,余额不足且超过三个划款周期,约定提取就会停止。如果要换工作,还是有一些缓冲时间的。而且如果新的单位也有公积金,再办一次约定提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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