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机关党建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13 08:17

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应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机关党建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2017机关党建工作意见范文一

20xx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十八大、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要抓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满意度,推动我局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为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年度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

一、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1、抓好专题学习。上半年要重点抓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座谈会和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如何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执行力;如何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等专题进行学习讨论。下半年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学习,以“服务当先锋,喜迎十八大”为主题,结合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采取征文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书画摄影比赛、文体活动、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推进“红色文化进机关”活动。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和谈心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局务会、班子会、科务会、所务会、部务会、支部会等形式,开2 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把教育、引导、关怀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和职工都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与温暖,营造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和谐、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氛围。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积极发挥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作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准备迎接市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召开。

二、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1、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三服务”。今年我局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局“一保、一控、两建、两创和三管理”的中心工作,积极打造“服务党建”,广泛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响应、带头执行、带头奉献,以优质服务推进中心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服务窗口便民惠民措施,落实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加大“绿色通道”“专项通道”的开设。加强对建筑行业和建筑企业的指导和帮扶,抓好公共基础设施和绿道建设,加快整治农村“五改”“三清”工程,加强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和房屋、物业的管理。切实为企业、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各支部要结合职能和工作,探索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活动,开展在服务窗口的党员干部中亮出党徽、身份职责和个人承诺;引导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党员青年志愿者开展周末服务活动、假日服务活动。以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让党员3 更多地接触基层、了解企业,切实为群众服务。3、深化作风建设。今年要继续以“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满意度”为主题,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政府考核目标纳入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赋予更高的权重。开展“机关管理创新”活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效率提升和服务升级。继续抓好2011年群众反馈意见的整改,重点整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的服务企业经典案例征集活动,认真总结我局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工作案例,重点抓好服务城市建设、服务建筑行业、服务市民群众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推广,带动改进作风、提高执行力和服务力,加快住建事业发展。

2017机关党建工作意见范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xxx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为罗平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结合罗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发展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为目标,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列,努力为罗平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新《党章》和《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组织、抓好队伍、完善制度、夯实保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着力把机关党员干部打造成为服务罗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着力把机关党组织打造成为推动罗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堡垒,促进本部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形成“团结干事创一流、争先进位走前头”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抓好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理论武装。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新《党章》和《条例》以及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工作,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机关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行集中轮训制度。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每年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和乡(镇)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培训1次,每3年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1遍,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县直机关工委每年至少举办1期集中学习培训特别是新党员的培训,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确保学习成果转化。建立完善述学、考学、评学、督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效果的考核检查,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

(二)着力抓好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县直属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严格实行到期换届选举。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县直单位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各级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县委组织部要及时督促指导直属机关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保证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财政纳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机关党员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核拨,由县直机关工委统筹使用,用于县直单位机关党员的教育培训。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党员活动经费,每年按机关干部工资总额不低于1.5%的比例从行政经费中提取。

(三)着力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彰显机关党员干部的先进性。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和工作人员。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机关党员直接选举范围。县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有条件的部门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并担任部门党组成员。县直机关单位党委设立党委办公室,内部调剂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县直机关单位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办公室一般单独设立,也可与机关人事科合署办公。县直机关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事先征得县直机关工委同意。加大机关党务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完善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制度,注意选拔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同志担任行政领导人,注意从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务工作队伍。专门从事机关党务工作的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连任两届的一般应当轮岗。抓好机关党员发展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提高机关党员发展质量;着力加强机关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确保机关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四)着力抓好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树好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新形象。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汇聚机关正能量,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凝聚党心民心。认真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创先争优,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公示承诺、授旗评星、社会评价等机制,定期表彰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十佳服务先锋”,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干有示范,努力营造“廉洁、高效、一流”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要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充分保障机关党员民主权利;严格督促本部门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配合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党组(党委)成员要积极支持并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五)着力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不设党组(党委)的党员主要负责人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党组(党委)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建,确保党建业务“双丰收”。机关党组织要找准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制定切合实际的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把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机关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为不合格的,当年该部门考核不评优,党组(党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建立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办法,探索建立罗平机关党员关爱资金,努力解决机关党员特别是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建立城乡统筹共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机关党员与农村党员结对帮扶,组织和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推广“插甸经验”为抓手,落实“三同五帮”工作制度,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抓基层、强基础、兴堡垒,不断拓展和延伸机关党员的先进性,形成城乡党建工作联创、共促发展进步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每年听取1次机关工委工作汇报,每3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次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理顺关系,完善职能。县直机关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直属机关总支、支部的工作,并对乡镇(街道)机关党组织进行工作指导,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推进。县直部门党组要加强对本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指导,与县直机关工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部门机关党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纪检工作,设立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县纪委和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配合相关纪工委抓好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机关工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同部门党组(党委)的联系沟通,加大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严格落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要求,每年至少听取1次本单位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实到位。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支部、落实到每一个机关党员的实际工作中。

2017机关党建工作意见范文三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建的示范带动和表率作用,结合全省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机关党组织作为党在机关的战斗堡垒,是党在机关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跨入全省中强县行列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抓住根本、围绕中心、强化基础、务实创新”,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跨入全省中强县行列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机关党组织的管理机制更趋完善,党组织的活动更加规范,党内监督更有实效,党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使机关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坚持时代性、实践性、针对性、创造性;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二、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一)加强思想建设

健全完善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实施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应在4次以上。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党课,部门主要党员领导每年讲党课不少于 1次。建立健全每季度1次的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实行部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之间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机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二)加强组织建设

1.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各党(工)委要严把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选配关,督促所属总支、支部按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共XX县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X字[201X]XX号)规定,机关党总支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设1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至少按股所级干部配备;机关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其中机关在职党员30人以上的,设1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至少按股所级干部配备。

2.进一步深化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的创建活动。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规范组织设置和工作程序。继续开展好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3.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机关党务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把政治强、人品好、业务熟、作风正、有能力、群众信任,热爱党务工作的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应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 2%。要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党务干部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要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搞好机关党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

4.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年至少有1次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过 1次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若工作需要,民主评议党员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建立健全党员岗位承诺制,每年初党员的岗位承诺要进行公示。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计划制、培训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制等制度,积极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章规定,加大党员处置力度,疏通党员“出口”渠道。对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多和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实行预警告诫制度,及时告诫谈话。继续推行“党内关怀”制度,探索实施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1.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着重解决机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切实抓好整改。积极探索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长效工作机制。

2.扩大党内民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征集党员意见制度、党员议事制度和党内听证会等制度,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对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党员发展和党费缴纳、民主评议和先进评选等内容,实施必要的公开。

3.以服务群众为目标,构建党员作用发挥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党员,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先进性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建立完善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实行党员定岗定责,挂牌服务,定期安排机关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深化党内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以上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通报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定期在机关党员中公示通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和完善机关反腐领导体制,进一步形成“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强化机关党建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职责

机关党建必须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为县直各部门完成好各自的业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认真研究探索机关党建服务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解决好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要把支持、协助机关行政负责人完成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当作机关党建的大事来抓,切实发挥好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保证职能。

(二)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继续推行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党(工)委、党组具体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落实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

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一把手”要保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部门党委(党组)的工作议程,认真谋划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阶段性任务,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年至少向本单位党员通报1次部门主要工作情况,组织部门要把单位“一把手”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作为年终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建工作完成不好的,单位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一把手”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

(四)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努力为机关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各党委(党组)要重视机关党组织基础建设,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和保障,确保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有阵地,工作运转有经费,发挥作用有平台。机关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根据“X办发[1999]15号”文件规定,按照本机关党员工资总额2%的比例从行政经费中提取。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经费按本单位党员工资总额的 2%在管理费中列支。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1X]XX号)文件相关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留存党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经费使用的40%。

(五)重视并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

继续坚持把机关党建考核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目标考核体系,保证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实行逐级考评机制,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使之效用最大化。按照考核结果定期分级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县属各党(工)委、党组书记每年要向县委述职,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年应向县属各党(工)委述职。探索实行机关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制,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的,作为下一年度整改对象,通报全县,且不能参加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本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次年不得作为各类先进个人推荐表彰人选。年度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比例和奖励标准,参照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表彰比例和奖励标准执行,所需经费从机关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或部门包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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