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案时限最长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7-06-05 08:50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报警。但现实中有可能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导致未能在第一时间报警,那么交通事故报警的最长时限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报案时限最长是多少。

交通事故报案时限最长是多少

对于交通事故的最长报案时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第十二条又作出了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由上述的相关条款中我们得出,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就应该“立即报警”;所谓立即,那就是要在第一时间,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以为迅速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和处理;尤其是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后,就更是应该立即报警,这是为了更加准确和收集相关证人,证言,证物和直接证据关键时机。总之,立即报警是规定,是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就没有明文规定报案的最长时限为多久了。

当然,在现实中也可能因种种原因而没有立即报警,而延误了宝贵的报案时机。比如以为当时可以和解处理,事后对方却推卸责任翻脸不认账。所以在第十二条中,对没有在事故现场及时报警的,也作出了相应的补救方式;但比较起在事故现场就立即报警的,后续的手续就要麻烦了许多了,并且首要条件是保存好事故当时的证据,以证明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交警部门还可能因你报案的不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算。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措施

1、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

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2、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

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

3、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

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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