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的要求及规范

发布时间:2017-03-13 20:03

一:图幅、标题栏及会签栏

(1)图幅即图面的大小,分为横式和立式两种。

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按图面的长和宽大小确定图幅的等级。

建筑常用的图幅有A0、A1、A2、A3、A4等,

A0 : 1189*841

A1 : 841*594

A2 : 594*420

A3 : 420*297

A4 : 297*210

(2)标题栏

标题栏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区、签字区、图名区及图号区等内容。

注:现在不少设计单位采用自己个性化的标题栏格式,但是仍必须包括这几项内容。

(3)会签标

会签标是为各工种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用的表格,它包括专业、

姓名、日期等内容。(对于不需要会签的图纸,可以不设此栏。)

二:线型要求

建筑图纸主要由各种线条构成,不同的线型表示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部位,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为了图面能够清晰、准确、美观地表达设计思想,工程实践中采用了一套常用的线型,并规范了它们的使用范围。

三:尺寸标注

尺寸标注的一般原则如下所述:

1:尺寸标注应力求准确、清晰、美观大方。同一张图纸中,标注风格应保持一致。

2:尺寸线应尽量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从内到外依次标注从小到大的尺寸,不能将大尺寸标在内,小尺寸标在外。

3:最大的尺寸线与图样轮廓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m,两条尺寸线之间的距离一般为7—10mm.

4: 尺寸界线朝向图样的端头距图样轮廓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m,不易直接与之相连。

5:在图线拥挤的地方,应合理安排尺寸线的位置,但不易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相交;可以考虑将轮廓线作为尺寸界线,但不能作为

尺寸线。

6:室内设计图中连续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可以在总尺寸的控制下,不用数值而用“均分”或“EQ”字样表示定位尺寸。

四:文字说明

在一幅完整的图纸中用图线方式表现的不充分或无法用图线表

示的地方,就需要进行文字的说明。文字说明是图纸内容的重要组成

部分,制图规范对文字标注中的字体、字号、字体与字号搭配等方面

做了一些具体规定。

1:一般原则: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清晰准确、美观大方、避免过于个性化的文字标注。

2:字体:一般标注推荐采用仿宋体,大标题、图册封面、地形图等的汉字,也可以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

3:字号:标注的文字高度要适中。同一类型的文字采用同一字号。较大的字用于概括性的说明内容,较小的字用于细致的说明内容。

五:常用图示标志

1:详图索引符号及详图符号。

“详图索引符号”:平、立、剖面图中,在需要另设详图表示的部位标注一个索引符号,以表明该详图的位置,这个索引符号即详图索引符号。

“详图符号”即详图的编号,用粗实线绘制。

2: 引出线。

由图样引出一条或多条线段指向文字说明,该线段就是引出线。

3:内视符号。

内视符号标注在平面图中,用于表示室内立面图的位置及编号,建立平面图和室内立面图之间的联系。

六:常用材料符号

建筑图中常用建筑材料图表示材料,在无法用图例表示的地方,也可以采用文字说明。

七:常用绘图比例。

下面列出常用绘图比例,读者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1:总图:1:500,1:1000,1:2000;

2:平面图:1:50,1:100,1:150,1:200,1:300;

3:立面图:1:50,1:100,1:150,1:200,1:300;

4:剖面图:1:50,1:100,1:150,1:200,1:300;

5:局部放大图:1:10,1:20,1:25,1:30,1:50;

6:配件及构造详图:1:1,1:2,1:5,1:10,1:15,1:20,1:25,

1: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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