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13 19:08

从2017年度起,咸阳调整并提高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水平: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不再分档,个人均缴纳160元/年。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2017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如下

少年儿童调整为90元/年

近日,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通知,咸阳市医保中心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

“本次调整涉及参保居民的是个人缴费水平的调整。”咸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度起,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不再分档,个人均缴纳16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含二级)、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100元/年。

城镇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0-18周岁)个人缴费标准由50元/年调整为9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80元/年。

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

除此之外,2016年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调整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负担标准为:中央财政300元,省财政84元,市财政14.7元,区县财政41.3元。

咸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财政补助是针对参保居民,医保中心会根据参保情况,向政府申请补助,市民只需按时缴存医保费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县市区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配套资金,做好基金征缴的对账工作,确保居民医保筹资落实到位。同时,采取依托定点服务协议等措施,加大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保费用审核效率,确保医保待遇落实到位。

可通过手机微信缴费

据了解,咸阳医保缴费共6种方式,分为现金缴纳和非现金缴纳两类,包括在医保所在地社区现金缴纳、辖区农业银行柜台现金缴纳、10个定点自助缴费机缴纳、用职工个人账户在医疗机构门诊和药店缴纳(其中按学年缴费、有财政单独补助的参保人员如低保、重残需至参保社区缴费)、医保中心网站缴纳、手机微信支付缴纳。

其中,手机微信缴费是去年才开通的,市民通过手机微信缴费的具体流程为,扫描官方二维码,关注“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依次选择点击:综合缴费—生活服务—医保社保。依次选择咸阳市—市辖区—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输入登录信息项(包括医疗保险号及姓名),点击“下一步”进入,查看核实信息及缴费金额,点击支付。

咸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在扫描二维码时必须在市医保中心官方网站、建行官方网站等平台扫码,确保安全。同时,建行卡必须和手机号码绑定,以方便支付。

个人缴存标准

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不再分档,160元/年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为100元/年)大、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0-18周岁)90元/年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大、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为80元/年)

6种缴纳渠道

医保所在地社区现金缴纳

辖区农业银行柜台现金缴纳

10个定点自助缴费机缴纳

用职工账户在医疗机构门诊和药店缴纳

医保中心网站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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