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

发布时间:2017-06-17 02:30

在学校有一些学生严重违反校规,为此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范文一

关于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张三,男,秘书系20xx级××班学生(学号:xxxxxxxx),张三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12月5日,张三喝醉酒回宿舍开门时,被正要出门的同宿舍黄四同学不小心撞了一下,张三竟大打出手,将黄四打成重伤。

张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校规。鉴于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态度恶劣。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根据《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xx条的规定,经校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

张三同学身为在校大学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学机会,不注意个人品德的修养,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违反校规,情节严重。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结同学,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文明大学生,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业任务。

XX大学

二20xx年x月x日

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范文二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专业邱泽民、钟胜邦、刘忠文三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邱泽民: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x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钟胜邦: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邱泽民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钟胜邦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刘忠文: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忠文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学校

学工处

20xx年x月x日

学生打架处分决定范文范文三

关于对张超等同学打架违纪事件的处分决定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警示广大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现将我校马超等7名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通报如下:张超,男,1999年7月28日出生,排厦社区水家村人,系我校九年级二班学生;蒲军,男,1997年12月11日出生,排厦社区胡洛村人,系我校九年级二班学生;袁珂,男,1998年12月27日出生,排厦社区刘家坡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张龙浩,男,2001年7月3日出生,排厦社区水家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袁波,男,1998年7月20日出生,排厦社区刘家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梁坤,男,2000年3月12日出生,排厦社区安乐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梁康,男,1999年4月1日出生,排厦社区安乐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焦智强,男,1998年6月18日出生,排厦社区芋芝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一班学生。袁凯,男,1998年12月27日出生,排厦社区刘家坡村人,系我校七年级一班学生;焦丹,女,2001年7月24日出生,排厦社区焦家村人,系我校七年级一班学生;袁凯,焦丹于2014年11月11日课间发生口角,袁珂、张超等介入,使矛盾升级,于2014年12日晚在操场张超等人对袁凯进行拳打脚踢,2014年11月13日晚张超等人和袁凯等人在操场继续纠缠打架,2014年11月14日早饭时间,九年级张超、蒲军、梁珂、焦建飞、水鹏飞、杨钊、焦凯、焦凡、马广宁、张强、袁晔等人与八年级袁珂、梁康、梁坤、张龙浩、袁波、焦智强等人在操场发生群殴事件,致使梁珂同学手部发生严重骨折,2014年11月16日下午蒲军、张超、焦凯、水鹏飞、焦建飞等闯入八年级二班对张龙浩、袁永斌等同学进行殴打,2014年11月16日晚,八年级二班袁珂、梁康等同学私藏管制刀具,蓄谋报复,被学校及时发现,随后报警,通知家长到校。这18名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拉帮结派,打架滋事,行为恶劣,影响极坏,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如下处分:焦智强,多次发生聚众打架事件,且逃学等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给予劝其退学处分;张超,袁珂在上周内持续多次打架滋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梁康、梁坤、张龙浩、袁波,在本学期内多次发生校内外斗殴事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蒲军,多次率先参与打架事件,给予记大过处分;袁凯、焦丹不能正确处理同学矛盾,且拉帮结派,使矛盾升级,致使打架事件发生,给予记大过处分;水鹏飞、焦建飞、杨钊、梁珂、焦凯、焦凡、马广宁、张强、袁晔等同学,是非不分,不能正确对待同学间的矛盾和友谊,多次参与打架事件,给予记过处分。以上被记过处分的学生已装入个人学籍档案,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校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评选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发放毕业证,以致以后的升学、参军、工作都将受到影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学校对待违纪学生的一贯态度,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学校对待违纪学生的一贯态度,其他同学要引以为戒,做文明学生,共建文明平安校园。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打架是破坏我校校园和谐的一大公敌,我校尽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一直以来,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打架斗殴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对于咱们部分同学,由于有争强好胜心理、尤其是男同学,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感,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和无知,正是存在这种想法往往使他们走上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后咱们学校对于打架的事件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咱们同学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共同打造一个舒心和谐的学习环境。

排厦社区中学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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