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转让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3 12:48

旅店,是指供旅行者休息或住宿的地方。那么旅店转让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店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旅店转让合同范文一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使用权、南京市浦口区润港招待所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出租给甲方的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同意甲方正在经营的南京市浦口区润港招待所转让给乙方经营。同意将招待所使用之外的使用权一并转让乙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于2012年 月 日到期,到期前的租金甲方已付给丙方。丙方同意将原租赁给甲方的房屋自2012年 月 日起继续租赁给乙方,租期五年,至2017年 月 日结束,年租金 万元。

三、招待所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动产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向甲方支付招待所转让金共计大写贰拾贰万元,其中2012年3月11日支付贰拾万元整,款项汇入甲方代理人范支华农行卡(6228480393097867617)中。余款二万元,待甲方协助乙方将相关证照办理过户手续后支付。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 该招待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六、乙方接手经营前甲方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南京市浦口区润港招待所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在合同期内乙方需转让给他人经营须征得丙方同意,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继续租赁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丙方房屋所有权复印件、原租赁协议、相关证照、印章交接清单、甲乙丙三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旅店转让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位于南山百货名苑小区2单元2楼名苑旅店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旅店转让价格为。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

2、 转让包括旅店内的所有设施:电脑5台、床5张、座椅5把、热水器5台、立柜5组、空调3台、纯皮沙发2套、洗衣机1台、冰箱1台、吸尘器1台。甲方应保证上述一切设施完好,乙方都可正常使用,如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甲方负责维修好后交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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