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党员学习材料

发布时间:2017-06-06 09:18

十七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概念,并将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起,列入该理论体系,作为我党的指导思想,一并载入党章,这是和大家分享的12月党员学习材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12月党员学习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12月党员学习材料篇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明确了十六大以来党章需要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是将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全党同志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二是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写入党章,对于动员全党更好地把握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是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新党章中把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全党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四是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些都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重大认识和成果。把这些内容写入党章,对于全党同志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继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

五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党在领导军队建设、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统战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形成的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有利于全面贯彻这些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

六是把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这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认识和成果。这些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七是在党章中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需要。同时,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加强监督十分必要。这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我们党的治党管党水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12月党员学习材料篇2

一观三制写入党章的深刻内涵

“一观三制”进入中共党章成为全党意志。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发展的关键点上,正在整合力量,继续前进。

一观:科学发展观

十六大以来,根据新的发展需求,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概念,并将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起,列入该理论体系,作为我党的指导思想,一并载入党章。

把科学发展观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党的指导思想中,更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同时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

三制:

——代表任期制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关于党章修正案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各级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这是解决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继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采取的新举措。”将任期制写入党章,表明我们党意在改变过去党代表在闭会后,党代表难以继续履行党代表职责和继续发挥作用的问题。为党代表履职创造一种新形式,比如党委在平时决定重大问题时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党内重要事项,列席党委会等,为党代表反映普通党员意见提供畅通渠道,是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措施。

——巡视制度

党章首次出现“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纪检部门和中组部过去五年实践探索的新成果。

“以前各级纪委受到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有一定局限性。现在实行巡视制度,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联合向下级党委派出巡视组,直接受上级纪委领导。对监督各级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权利的运行、党风廉政建设都有重要意义。巡视制度特别加强了对省部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党的常委会接受全委会监督

党章中增加“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会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此举意味着党致力于理顺权力运行关系,加强民主集中制,有利于防止少数人或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及个人专断。使中共既充满活力,又能统一意志和行动。

尽管外界预期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票决制”、“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将写入党章,但今次党章修订并没有列入。目前“常任制”仍处在部分县(市)试行阶段,讨论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的“票决制”,主要是在地方党委中推行。在“试行”、“推行”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待之更加完善后,才可能写入党章。

中共历史上多次修改党章。“一大”制定了第一个党纲,“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一九八二年“十二大”制定新党章至今二十五年间,党章经过五次修订,这次修改党章就是要在中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总结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12月党员学习材料篇3

十四次修改党章的情况

三 大:1923年6月召开的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

四 大:1925年1月召开的四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五 大:1927年4月召开的五大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五大闭幕后不久,政治局于当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六 大: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六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

七 大: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七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

八 大:1956年9月26日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新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九 大:1969年4月14日九大通过的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十 大:1973年8月28日十大通过的党章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

十一大:1977年8月18日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是内乱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修改。

十二大:1982年9月6日十二大通过了党章,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并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十三大:1987年11月1日十三大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

十四大:1992年10月18日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共有十章,五十条,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

十五大:1997年9月18日十五大通过了党章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2002年11月14日十六大通过了党章修正案,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十七大对党章修改了哪些具体内容

一问: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

答: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作了个别修改;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了广泛共识。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作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及时在党章中体现这些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有利于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我们党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形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我们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了良好国际环境。

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稳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一系列对内对外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经验写入党章,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调动全党积极性的重要途径。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学习和贯彻党章,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有利于更好地按照党的基本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利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现行党章是在全面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党的组织和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经过党的十三大以来历次代表大会的适当修改完善,总体上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而不作大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通过适当修改,重点反映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充实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要求,完善党内有关制度。这样做,既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能够使党章及时反映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同时考虑到,党的十七大报告将根据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确立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在党章中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有机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二问: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去年12月,在中央对党的十七大报告议题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建议党的十七大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对党章作出修改。中央政治局认真研究了这个建议,作出了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同时还收集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党章修正案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十七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十七大期间,全体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一些重要修改意见。综合这些意见,大会对党章修正案作了修改。10月21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全党意志。

三问:修改后的党章是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

答: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29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吸取其他国家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们完成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具有重大意义。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党章总纲增写了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表述。增写的第七自然段表述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同时,党章总纲和条文部分的其他修改,也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比如,总纲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修改的内容,都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再比如,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干部的要求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的修改,都增写了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四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增写的关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的论断?

答:党章总纲在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时,增写了第八自然段,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此进行了深刻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的十七大号召全党同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在党章中明确写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五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写入党章,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任务,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现阶段奋斗目标时,增写了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并在总纲第十四至十七自然段,分别论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样修改,有利于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布局、目标、任务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地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时,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还增写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内容。这就清楚地表明,我们所强调的发展,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六问:党章修正案对论述党的基本路线的内容作了哪些充实和调整?

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党章总纲把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最后一句修改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样修改,使党的基本路线表述更加全面。

为对应党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章修正案总纲用7个自然段分别阐述,增写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两个自然段,调整和充实了原来的5个自然段。

对阐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3个自然段作了适当补充,增写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关于经济建设的自然段。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不懈探索,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累了重要经验。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党章修正案整合总纲原来阐述“一个中心”自然段中关于经济建设的有关内容,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然段,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这样的调整和充实,使经济建设的表述更为集中,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党章修正案充实了总纲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写了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时增写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等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党章修正案总纲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然段,强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七问:党章修正案对军队建设、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统战工作和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哪些修改?有什么意义?

答: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着眼于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出了军队要努力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历史使命。为体现党对人民军队建设的新要求,党章总纲第十八自然段增写了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的内容。为全面体现党的民族政策,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总纲第十九自然段第一句修改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增写了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内容。党章总纲第十九自然段还增写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内容。党章总纲第二十自然段在统一战线构成的表述中增写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根据“一国两制”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要求,增写了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内容。党章总纲第二十一自然段增写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内容。这些方面的工作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党章相应部分进行修改,有利于按照党关于这些方面工作的大政方针做好工作。

八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章总纲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增写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强调要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党的领导的自然段增写了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容,明确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的这些要求,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反映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实践经验,有利于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九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第一章第三条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第一款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第八款增写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使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六章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第二款中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修改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第五款增写了加强道德修养的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十问:党章修正案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答: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章对党的组织制度作出了3项新规定。一是第十条第四款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推进党务公开,各级党组织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受到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欢迎。在党章中增写这方面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二是第十一条增写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内容。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都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党章中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条件已经成熟,可以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将来根据这项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职责和权利。三是第十三条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中央决定实行巡视制度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

十一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工作制度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答:第二十一条增写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第二十七条增写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地方各级党委也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实践。把这项制度写入党章,有利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十二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改用社会组织来表述。主要考虑是,用社会组织的概念来替代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的概念,可以涵盖包括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二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增写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内容。把第三十条中关于“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的要求后,不少地方开展了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实践效果很好。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普遍实行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给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留出空间。三是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增写了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把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这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的新要求,运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四是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的新课题,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作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落实各自责任、形成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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