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7-06-16 1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教育部通报,供大家参考!

教育部通报范文一

教育部通报吉大附中四教师有偿补课

要求必须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

今天,教育部治理办通报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屈宝峰等4名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通报指出,经查实,2015年6月6日至6月8日,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初三物理教师屈宝峰、初二数学教师金晶一、初一语文教师刘瑞海、初三英语教师唐景荣4名教师分别接受学生家长邀请,多次到长春市君子大厦教室为10余名学生补课,补课结束后,分别收取了学生家长给予的补课费1000元。上述教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案件违纪违规事实和有关规定,涉案教师全部受到严肃处理,涉案钱款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

根据通报,吉林大学给予屈宝峰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金晶一、刘瑞海、唐景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4人从中学高级教师降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并停课反省半年,取消相应荣誉称号。长春市教育局将屈宝峰等4名教师从长春市中考命题人才库中予以清除,永久取消其长春市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该校2016年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2015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吉林大学附属中学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有偿补课行为六条“红线”,全面部署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报认为,屈宝峰等4名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教师队伍在职业道德、教风学风、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决心不大,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

教育部在通报中重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必须深刻认识有偿补课问题的严重危害,深刻反思、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解决本地区本学校存在的类似问题,坚决遏制有偿补课问题蔓延势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必须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必须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必须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必须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四条警示教训在通报中赫然在列

教育部通报范文二

教育部通报六起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通报了六起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查处情况,涉及湖南衡阳、河南开封、山西临汾、广西河池、江西吉安、湖北黄冈等地。

通报称,教育部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规范办学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的中小学校、教师,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然屡禁不止。2015年,教育部治理办收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508件,已全部重点督办。现对六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3月10日至4月14日,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高二年级7个文科班的班主任包四清、朱光明、朱爱民、许旭东、肖翔、赵泽华、肖文国,以及13名任课教师为该7个班497名学生进行课后补课,并按每人每学期280元标准收取补课费。

第六中学已责令停止该补课行为,将所收取的补课费全额清退给学生。衡阳县教育局给予校长吴同春以及包四清等7位班主任行政记过处分,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参与补课的任课教师提出严肃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二、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6月1日至7月1日,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语文代课教师沈静艳组织任教班级的5名学生在其家中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500元。该校四年级一班班主任赵妍妍组织本班6名学生在校外补课,分别向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补课费,共计600元。赵妍妍还与语文教师吴艳杰组织举办暑假补习班,向16名学生收取每人300元补课费,共计4800元。

陈留镇南街小学已责成沈静艳、赵妍妍、吴艳杰将收取的补课费全额退还给学生本人或家长,并作出书面检查。祥符区教体局责令陈留镇南街小学辞退代课教师沈静艳,给予赵妍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吴艳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校长侯传胜行政警告处分;取消赵妍妍两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侯传胜、吴艳杰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陈留镇中心校和中心校校长常文杰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三、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2015年6月30日至7月19日,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一年级8班班主任、语文教师安文丽,数学教师王文静组织本班17名学生补课,向13名补课学生收取每人500元补课费,向4名写作业学生每人收取300元,共计7700元。

五一路小学责令安文丽、王文静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学生并作出深刻检查;尧都区教育局给予安文丽、王文静行政警告处分。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5年8月1日至25日,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2013级18个班学生进行补课,共向1031人收取费用604650元。

东兰县教育局责令东兰高中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给予东兰高中校长韦锦开党内警告处分,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在全县教育系统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东兰县高级中学继续整改,加强法纪教育,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五、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4年秋季学期,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周末补课。2015年1月,该校要求学生按每人380元标准缴纳补课费。

峡江县教体局责令学校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全部退回学生,给予该校高一年级组长梁少清、高二年级组长郭志刚等行政警告处分,对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胡发根诫勉谈话,对校长曾书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4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六、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春季学期,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九年级学生在周末进行补课,共向141人收取补课费26840元。

黄梅县教育局责成停前中学对全部违规收费进行退款,给予停前中学校长洪鹏飞行政警告处分,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称,上述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暴露出部分中小学校、教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漠,视制度和禁令为儿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不到位,一些教师放松了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私利,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宗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全面,重分数轻德育现象仍比较普遍,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正确轨道,忽视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些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不敢动真碰硬;一些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治理有偿补课问题主体责任缺失,纪检监察部门缺乏责任担当,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端正教育观念,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教育部通报范文三

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教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对师德师风提出了硬性规定和刚性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整治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意识不强,贯彻文件精神和要求不力,个别教师思想认识不到位,意志不坚定,心存侥幸,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甚至索要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育部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来信反映的一些教师收受礼品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现将近期查处的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情况予以通报。经查,2014年9月10日,因学生未向任课老师赠送教师节礼物,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十七班班主任冯群超在第八节课上对学生进行了长时间训斥和谩骂。冯群超离开班级后,该班学生每人凑钱1至5元,凑了395元,加上班费281元,共计676元,由5名学生到超市购买6箱牛奶送给包括冯群超在内的6名任课老师,共花费296元,剩余380元交给管理班费的同学。此前的9月5日,依兰县教育局开会传达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各学校传达到每位教师,但该校对相关文件没有传达贯彻。教师节期间,该校34名教师接受学生赠送的茶叶、水杯、剃须刀、篮球、服装等各种礼品合计价值4084元,人均120.12元。哈尔滨市及依兰县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处分:给予冯群超撤销教师资格处分,清除出教师队伍;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依兰县高级中学校长、党总支书记宿金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校长和党总支书记职务;给予未尽到监督责任的依兰县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王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依兰县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张振宇,依兰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陈凯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未尽到监督责任的依兰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张市委党内警告处分;根据不同情节,对收受礼物的部分教师分别给予进行诫勉谈话、作出深刻检查和通报批评的处理。收受礼物的教师已将礼物退还学生,无法退回的折合钱款退回。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依兰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哈尔滨市纪委还责令依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并对依兰县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冯群超在课堂上谩骂学生并索要礼物的行为,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健康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师大座谈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对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的害群之马要清除出教师队伍,并依法进行惩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中央要求和教育部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要切实抓好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作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持续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进行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把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治理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研究提出治理教师违规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和考核标准等具体规定,使治理工作长效化、常态化。要积极宣传引导,积极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守住“六条红线”成为所有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二要严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六条红线”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收受礼品礼金突出问题要快速反映,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对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学校,不仅对当事人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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