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论文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生问题已成为现在社会人们普遍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而这其中的养老问题也更是成为了中国人们最为看重的传统热点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养老保险论文范文一: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养老保险制度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而养老保险基金则是保证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有效保障。当前,随着我国养老保险金缺口的逐渐增大,加之通货膨胀的日益严重,对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本文重点研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模式,找出当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当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趋势,给出一定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营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1养老保险基金概述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政府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有能力进行劳动时,缴纳一定的资金,并在劳动者达到解除劳动义务时,定时、定量向劳动者发放养老金的一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当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同时也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养老保险基金则是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国家和政府机关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专门建立的,用来支付养老保险的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是老年人在退休之后保障生活的重要来源,主要由公共养老保险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金这两部分组成。养老保险金的运营主要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当中,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过程。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1.安全性原则。因为养老保险基金是关系到劳动者年老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将会严重的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所以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在运作时,必须要保证安全性,要必须能够全部收回投资的本金。2.增值保值原则。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值保值,因为社会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如果不能实现增值,就有可能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造成支付问题。3.流动性原则。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可以随时变现,当投资风险较高时,可以随时撤出资金,保证投资的优化组合,有效地规避风险。
2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当中存在的问题
2.1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和特点
2.1.1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本构成
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②补充养老保险基金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通过强制性手段筹集到的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一般是个人8%,用人单位12%。并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分为个人账户和个人统筹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是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主要构成部分,社保机构每年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基数向个人统筹账户纳入一定的资金。社会统筹账户则是指社保机构向企业所筹集的,直接用于支付当前已经退休老年人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则是指政府管理部门为了避免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出现亏空而建立的基金,属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战略储备资源[1]。
2.1.2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特点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三大部门各有特点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由政府强制性建立并实施的,其筹集、运作和经营都具有法制性,所以必须要加强法制监管。因为养老保险基金是退休人员生活保障的底线,所以必须要保证基本养老保险的安全性,同时也还要追求其运营的经济效益。②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是指用人企业根据自身的效益,自愿建立,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资金的基金,主要特点是专项性、储备性、福利性,并且只能够专款专用,不能从事生产活动或者是抵押贷款活动等等,其主要代表就是企业年金。③全国社保基金具有很强的集中性,由政府专门设立的理事会来负责管理,同时又具有专项性,主要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的时候使用,是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保障。
2.2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当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2.1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体制不够健全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筹集、运作过程当中,都是由当地社保机构来负责。虽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金额教大,但是较为分散,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只能实现市级统筹甚至县级统筹,完全不能实现规模效应,很难优化投资结构,管理成分过高。
2.2.2投资渠道较为单一
在我国,由于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较为严格,养老保险的投资渠道较为单一,我国大部分的养老保险基金都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是用于银行存款,因为考虑到金融产品收益性与风险性成正比的情况,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非常少,主要采取以安全为主的传统投资方式,与历年的通货膨胀率相比较,很多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甚至没有跑赢通货膨胀的速度,尚不能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证,更不用谈基金的增值[2]。
2.2.3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空账运行
尽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每年都在扩大,但是收不抵支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就会出现缺口,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稳定运行。由于人们生活寿命的不断增加,我国已迈入了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现代人缴纳的基金需要支付给已经退休的人群,并且资金需求正在飞速增长。由于养老金收支不抵,许多地区大量的动用现有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资金,造成当前许多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空帐运行,并且空帐规模越来越大。
2.2.4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缺乏有效地监管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缺乏有效地监管,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全部的养老基金都由政府支配,基金运作不够透明,支付和提取全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中,缺乏专业的投资人员和管理人员使得基金运作经常出现亏空,监管的缺乏容易出现腐败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动用养老保险基金,对基金的正常运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3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建议
3.1规范现有的资金投资运营管理体系
3.1.1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机构
当前我国只有少部分地区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大部分仍然是市级统筹。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实现规模效应,应当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机构,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全国统筹,并且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来进行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明确运营机构的职责,最大规模的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真正的担负起养老保险运营基金的投资运营责任。
3.1.2稳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
近年来,社会上有少部分退保现象,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不高,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出现了一定问题。但是养老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制度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社会长期安全稳定的保障,所以一定要稳定养老保障基金的来源,统一立法,统一缴纳,全国统筹。
3.2优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策略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不仅仅要考虑基金自身的稳定性,更要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投资应当采取多元化投资的方式,从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来看,一般都是用于投资股票、债券、不动产等实物。投资的目的都是为了在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的追求投资回报率。这给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启示是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选择多种投资工具,实现投资的多元化。
3.2.1投资工具的选择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市场等。可以全面的分析各项投资方式的风险和收益,在可承担风险的范围内,扩大投资的渠道,通过各项投资方式的组合投资,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银行存款具有保障性,是最安全的投资方式,但是收益率较低。国债是债券内的一种,受国家信用的保障,所以安全性最高,收益也比银行的活期利率要高,收益相对较高,但是与其他投资相比,收益还是相对较低。证券投资基金,是借助专门的投资机构,在证券市场上投资与金融产品,实现收益的目的。在国外,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重要方式。股票,虽然收益较高,但是风险也非常大。股票价格受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风险较大,但是可以在可承受风险的范围内少量投资股票,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合理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3]。
3.2.2养老保险基金分层投资
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有着特定的来源和独特的用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基数庞大,投资主要以安全为主,可以购买短期国库券、长期债券等,能够在保证战胜通货膨胀的基础上取得盈利。补充养老金的使用具有长期性的目的,在投资当中应当进行组合投资,进行债券、股票等多种投资工具。全国保障基金是当前我国唯一开始进行入市操作的基金,在过去的投资运营当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定要注意投资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组合,进行组合投资,保证收益的安全性。
3.3建立投资运营的风险管理体系
3.3.1建立合理的风险约束机制。所谓约束机制就是不允许某种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某种情况,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通过约束机制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防范人为风险的发生。
3.3.2建立合理的风险分赛机制
在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过程当中,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式,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实现对风险的分散管理。3.3.3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善的立法,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法律保障,使得一切都有法可依,依法运营。4结语养老保险制度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运行的制度,养老保险金的健康有序运行是保证养老保险制度安全运行的基础,所以在投资时,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保证投资的收益,并且通过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健康、有序运营。
作者:吴云华 夏亚华 单位:鄂州三六五金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苗绘.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研究简[J].金融与经济,2014(1):27.
[2]李小年.国外养老保险基金信托经验及其启示[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6):15.
[3]张翊.关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探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3(5):67.
关于养老保险论文范文二:农民工养老保险论文
摘要:农民工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还存在许多问题。就河南省而言,存在着参保率低、退保率高、保障水平低、转移接续困难等问题,河南省应通过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模式、加强立法、提高农民工意识等措施来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
关键词: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限制了社会成员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导致一大批农民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来回迁徙,他们户籍身份是农民,但是基本脱离农业生产而在非农产业从事经济活动,他们游离于城乡之间,非工非农,故称为农民工。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工作,为城市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由于身份的特殊,他们生活在城市,而且从事的大多都是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却因为没有城市户口享受不到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对于增强农民工对社会的归属感、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后顾之忧进而促进农民工群体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现状分析
(一)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基本情况
河南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拥有超过一亿的人口,按照河南省现有的城镇化水平测算,有将近五千万的农民;而保守估计,农民工群体的数量超过两千万。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在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成为影响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河南省将农民工养老保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2009年根据党的十七大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精神,河南部分地区对建立新农保制度进行了试点探索,并取得一定进展。为了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努力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各类参保人员在地区之间、制度之间的顺畅转移和衔接;同时,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河南省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至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843.8万人,领取待遇1253.8万人。农民工也被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体系中来,农民工社会保险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等的复杂性,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仍需不断完善。
(二)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的问题
农民工作为一类特殊的群体,其特殊的需求近年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河南省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是由于河南省农民工群体庞大,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对农民工针对性不强,不能有效满足农民工参保缴费的要求,实施效果并不明显。
1.参保率低,退保率高
目前我省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费率高,参保率低。就河南省的情况来说,省内就业的农民工的数量约为1500万,但是真正参加养老保险并能持续缴纳保费的比重不足三分之一;据估算,已参保的农民工中,退保率大约40%。较低的参保率和较高的退保率,严重威胁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保障制度是风险社会应对风险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其主要依据大数法则,依靠社会共济解决老年疾病等风险。社会保险参保的人数多少与制度应对风险的能力密切相关,而大量农民工不参保、参保农民工退保,将严重损伤我省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保障水平低
目前,我省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过低,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工领取退休金的比重很小,绝大多数农民工老年之后养老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的是家庭和土地。即使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农民工,其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的数量也非常少。目前农民工如果参保新农保并连续缴费15年,按照现有的水平只能领取不到百元的费用。较低的保障水平,农民工经过多年的缴纳保费,到退休后领取微薄的养老金,满足不了其老年需求,起不到应有的保障功能,无法体现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社会成员生存后顾之忧方面的作用,使广大农民工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权衡时,选择不参保,已参保的选择退保。较低的保障水平削弱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和吸引力,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困难加剧。
3.覆盖面狭窄
在我省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由于以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主,因此面向的主要是这些国有集体从业人员。而农民工群体由于自身素质较低等原因,他们在城镇里从事的主要是建筑行业等工作强度大、流动性高、风险高的工作,这些行业管理难度大、人员流动性高,无法像其他行业一样为这部分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同时,一些不良企业为压缩成本而刻意不签劳动合同,不办养老保险,造成相当部分的农民工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和福利,无法被纳入既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来。狭窄的覆盖面,一方面无法保证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社会成员的老年保障需求,使这部分人在需要的时候缺乏最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也严重破坏了社会保险制度本身应有的公平和公正性,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要求。
4.转移接续困难
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工作频繁变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而现行的全国性政策与法规虽然对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与接续都有提及,但是都是只对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进行了框架性、原则性上的规定,并没有提出一个明确可操作的方法。此外,由于农民工养老金在转移过程中会产生经济利益纠纷,农民工在转移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只能转移属于个人账户的那部分,而不能带走社会统筹的那部分。[1]因此,转入地就要补偿农民工社会统筹的部分,这会给当地的财政带来经济压力;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避免这种压力,就可能会设置障碍阻止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转移。转移接续困难,直接影响着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由于农民工群体工作的高流动性,他们不得不在不同的城市间、不同的工作场所之间迁徙,在一个地方参加养老保险之后,如何保持这种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以确保农民工可以从中获得必要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工参保意愿的可持续性。较难的程序设计和对参保人员不利的制度安排,无形中排除了大量农民工参保的可能性。
二、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地方政府财力艰难与重视不足
根据现有的养老政策,资金来源大部分是企业、政府和个人三方共付,而政府的财政拨款又是其中资金的重要来源。对于经济社会欠发达的河南省来说,地方政府财政来源少、财力有限,而需要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又比较多,在教育、社会保障支出比重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对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在经济社会发展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经济的增长是衡量地方政府业绩的硬性指标,有些地方政府过分关注地方的经济发展,对于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不甚关心,各种因素综合起来,造成地方政府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有意无意的忽略。
(二)立法滞后,执法不严
近年来,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和政府制定了若干政策。国务院于2006年1月下发了5号文件,阐述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201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通知。除此之外,大部分都是地方性政策,缺乏关于农民工统一的规定。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执法不严、管理方式方法欠缺等现象。就现阶段而言,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存在着法律法规上的缺陷,而且管理的力度还不够,存在操作上的漏洞,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其对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大部分都是出现了问题才进行检查处罚,主动检查力度不足,缺乏防范意识。[2]
(三)企业方因素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消息,目前我国各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已经超过了40%。虽然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养老保险的费率逐步归拢为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的水平,但这仍高于医疗、工伤、失业这些基本的保险。河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于全国中等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比较大,较高的社会保险费率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成为影响我省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些企业从短期利益出发,采取多种形式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措施,导致大量农民工无法获得社会保险,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四)农民工参保积极性较低
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说,贫困制约着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大部分农民工都是来自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所受的教育程度较低,所从事的都是餐饮业、服务业、制造业等技术含量很低的工作,收入很低,他们有限的收入主要用来养家糊口以及供应子女教育上。其有限的资金在解决完现实紧迫需求之后所剩无几,没有多余的资金参加养老保险。另一方面,参保后较低的收益回报,也使得更重视现实利益的农民工参保积极性降低。
(五)城乡二元结构下的户籍制度的限制
在城乡经济二元结构之下,户籍身份的限制导致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同时,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体系下,不同的户籍体现的其实是附着在户籍差别之上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待遇差别。尽管国家力图改革现有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采取居住证制度等改革措施,但是就整体而言,农民工群体仍然难以融入城市成为市民,农民工在就业、住房、养老保障、子女教育等一些福利上还是和城市居民有很大差距。在二元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城市和农村形成了不同的保障体系,但是由于农民工身份的特殊性,形成了一个既不同于城镇居民又不同于农民的保障体系,以至于他们既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待遇,也不能完全享受农民的养老待遇。
三、完善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改变政府态度,明确政府责任
现阶段政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但是缺乏整体的认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身份上的特殊、工作的不稳定等诸多因素导致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政策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保险。因此,政府必须从多方面认识到农民工的特点,制定出合适的方针政策,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作为工作的重心,下定决心、花费大力气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的财政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有效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建设中的资金缺口和管理漏洞,保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
(二)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
要建立统一的全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把农民工真正纳入进去,使农民工能真正获得老年退休之后的基本保障。在现有的《社会保险法》基础上,制定过渡时期的《特殊人群养老保险处理办法》,明确城乡统筹社会保险体系进程中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管理与终结的基本规范,确保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有法理依据。同时要加强执行,加强监管。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基本职责,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法规的责任主体严肃依法处理,确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真正维护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企业实际和农民工特点建立合适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企业来说,要正确认识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要从改善管理革新技术等方面实现转型升级,化解社会保险带来的成本压力,通过积极合法的手段,实现有效竞争。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群体合法社会保障权利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给予财政补贴、政策支持等,帮助企业科学发展。由于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都是餐饮业、建筑业、制造业等这些又苦又累的工作,这些工作对技能要求比较低,使他们的收入工很低,并且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强,不能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工作。根据农民工收入低、流动性大等特点,分行业、分地区建立多档次、可选择的缴费制度。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在参考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基础上,指数化调整养老保险金待遇标准,确保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就会调动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积极性,有利于制度健康发展。要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境,必须提高统筹层次,努力实现全国统筹。对每个参保的农民工实行社会保障卡的“一卡通”模式,一卡通上要求记录参保人的信息,准确记录个人参保的时间、地点与缴费额等,农民工可以随时随地转移养老保险,只需少量的手续费。实现统帐结合,分别管理,要落实个人账户,避免出现空账的现象。[3]
(四)建立合适的养老保险配套制度
在我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影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制约性因素,如果相应的配套制度不完善,那么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很难顺利实行起来。因此,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配套改革。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宅基地和农民承包的土地流转等方面,加强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在明确集体所有权前提下,对转让使用权的农民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优惠。通过不同的转让方式而获得的收益,折算为个人的养老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促进农民工从传统的土地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长期以来,城乡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存在,限制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合理转移。改革传统二元户籍制度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居住证登记制度,可以实行积分制等形式,降低农民工进入城市户口的门栏。比如说在城市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具有相应的财力,那么可以申请成为城镇户口等。通过配套制度改革,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创造良好的条件。四、结语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涉及各级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身等多方主体在内的重要项目,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过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良好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扎扎实实地解决各种具体问题。各级政府必须统筹安排,合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共同推动过渡时期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和完善,为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奠定坚实的基础,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岳红伟 单位:黄淮学院
参考文献:
[1]牛淑珍.基于问卷调查的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及对策研究[J].学术月刊,2013,(6).
[2]胡水清.河南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困境及其对策初探[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4).
[3]穆怀中,宋丽敏.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收入再分配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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