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企改革实施意见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国企改革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2017国企改革实施意见范文一
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解决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地方国有经济的发展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甘发〔2014〕13号)、《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精神,现就我市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紧迫感
国有企业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现代金昌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传统优势产业产能过剩,企业降本增效难度加大,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较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国资国企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使国资国企进一步增强活力、释放潜力、提升竞争力,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实需要,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改革重点,切实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抗风险能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国资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资监管体制、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成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
—— 国资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机构,建成统筹协调、分层分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出资人职能切实到位,形成覆盖全面、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新格局,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明显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 现代企业制度更为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经营自主灵活、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完善。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组、上市等方式实现产权多元化。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中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提高到60%。
—— 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按照做优一产、做精二产、做大三产的思路,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新增国有资本80%以上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支持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争到2020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现代服务业比重得到较大提升。
—— 企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抢抓我市被确定为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川集团公司等驻金大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围绕发展壮大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工循环产业、新能源产业等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市属骨干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市有5户以上国有及混合所有制企业进入全省100强。
—— 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特别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二、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
1.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国资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力量,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监管流程,依法科学管理,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重点要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完成时限:2016年6月)
(四)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3.制定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办法,按照监管及产权关系,形成国资委——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国有企业(股份)的三层次国有资本监管架构,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出资和授权关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制定和参与制定公司章程,委派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根据出资人意志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出资人权益,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完成时限:2016年8月)
5.市政府国资委组建金昌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市国资委持有的金化集团公司、金铁集团公司、金泥集团公司及其他企业股权授权金昌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国资委,完成时限:2016年6月)
(五)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6.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努力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都要纳入国资统一监管范围。市政府其他部门管理的企业,2017年前完成改制脱钩。改制脱钩的、事业单位转制形成的、新组建的国有企业,都要纳入国资统一监管范围。商业类企业经授权全部由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公益类企业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尚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国资监管机构直接监管或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方式进行过渡,待条件成熟后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过渡期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其他管理企业的市直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6月)
7.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基础管理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财务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其他管理企业的市直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全覆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3月)
(六)优化国有资本配置
9.建立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金化集团公司、金铁集团公司、金泥集团公司等竞争行业国有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体、人才为先,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强化“双创”平台建设,支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提高企业研究与开发水平,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各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产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17国企改革实施意见范文二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着力实现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健全、产权多元化取得新突破、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等四大目标。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方面,80%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基本完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全面完成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产权多元化方面,大力推进包括集团公司层面在内的各级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方面,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锁定7个方面、39项具体举措。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根据国有资产布局结构和企业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动态调整国有企业类别。功能性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国有企业新出缺经理层人员原则上全部实行市场化选聘。完善企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制度和程序,健全市场化选聘经理层的退出机制,探索企业领导人员转任资深经理、外部董事等方式,构建退出现职岗位的多元化通道。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选择2至3户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制定出台省属企业遴选战略合作伙伴工作指引。制定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2017年启动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方案并开展培育工作。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至2017年建立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及监督检查机制,在省属企业推行财务总监外派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方案》的亮点之一,强调推动党建工作要进入国有企业章程,根据国有企业不同情况,指导企业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章程,力争1年左右时间取得显著进展。
2017国企改革实施意见范文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坚持增强活力和加强监管相结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1.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将我省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和准公共性。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分类。
2.推进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竞争性国有企业原则上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除国家规定实行国有独资、绝对控股的领域外,国有资本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竞争性国有企业,采取以经济效益为主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3.推进准公共性国有企业改革。准公共性国有企业以强化公共服务功能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持续发展能力。准公共性国有企业要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原则上要保持国有全资或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结合行业政策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约定回报、项目资源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准公共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准公共性国有企业,采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以及指令性或政策性任务完成情况,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三、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4.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按照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的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中高端集中。
5.做强做优做大主业。按照主业聚集、方向清晰的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以交叉持股、产业链延伸、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推动国有企业集团内部的资源整合,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增强企业发展的竞争力。压缩产权链条,对层级过多的下属企业进行清理、整合,原则上企业管理层次控制在三级以内。积极推进省属企业之间的重组整合,对未能进入省属企业前3名的业务板块,鼓励由位居该板块前3名的省属企业重组整合。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在强化管控、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全球范围内获取重要资源、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和市场渠道。
6.加快推进去产能工作。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规范有序原则,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的要求,将我省国有“僵尸企业”分为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按照兼并重组一批、关闭破产一批,出清重组关停企业;按照兼并重组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出清重组特困企业,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任务,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的质量和效率。
四、推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
7.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推动逐步提高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率,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以上,创新型骨干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左右。整合国有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和创新资源,组建大型企业研究院、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联盟,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支持国有企业主动承担与企业优势产业相关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扶持企业原始性创新,加快实现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发展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做优知名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考核。
8.加强企业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以降本增效、堵塞漏洞和防控风险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在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推进创新。加快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 ”发展,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向解决方案提供商和综合服务商等新型业态转型。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把国有企业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平台,增强企业创造活力、创新能力。
9.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把握依托主业、规划引领、立足市场、因企制宜导向,强化体制机制、投入、资本运作、金融创新、载体、人才支撑。加强对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的跟踪研究,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竞争性国有企业结合产业基础和产业导向,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和转移。准公共性国有企业围绕打造综合回报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积极探索综合排名和单项奖励机制、项目跟投机制、容错机制、集团对下属企业的清单管理机制、创新项目贴息机制、超额研发投入后补助制度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10.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点加强以“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为主导的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科技领军人才、技术拔尖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创新人才梯队,切实发挥人才对科技创新、资本运营、转型升级等的智力支撑作用。探索更为灵活的引才引智机制,通过合作研发、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研发成果的专利或授权。对于在科研成果转化、研发和管理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团队和人才,可以在股权和分红权等方面给予激励。
五、推进国有资本运营
11.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按照坚持统筹规划、立足产业发展、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创新发展、注重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资本运营。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做强上市公司;支持已有上市平台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动有实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对战略性产业的介入,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借壳等方式实现核心业务整体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发挥资本运营平台作用,建设全省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推动非上市国有股权通过产权交易实现公开有序流转。探索对上市工作团队设立专项奖励。
12.构建产融结合的基金平台。鼓励国有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探索设立“母基金子基金”等模式的国有资本投资基金,以国有资本为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吸纳非国有资本,重点投向重要支柱产业、重大公共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根据战略需求促进国有资本有序进退。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吸引非国有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运营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产业项目,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基金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股权融资机制,降低企业负债率。
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3.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1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健全专职外部董事选拔任用机制,选聘一批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政策和专业水平的现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转任专职外部董事。
15.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班子。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对任期内经营业绩特别突出、企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以及完成政府重大任务出色的企业负责人予以奖励,对任期内因非政策性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连续3年新增亏损的,调整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
16.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在二、三级企业开展增量奖励试点,对国有企业在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国有企业现金流保障的净利润连续3年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超过30%的,可以给予经营管理和业务骨干团队适当奖励。国有企业增量奖励的支出和引入高端稀缺人才的薪酬,可在工资总额管理中单列。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禁止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17.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合理流动机制。
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8.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以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为切入点,实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监管企业、监管企业对下属企业清单管理,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分类明确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和奖惩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围绕增强监管企业活力和提高效率,聚焦监管内容,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于管理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生产经营稳健且3年内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国有企业,逐步授予其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大事项方面的权限。
19.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确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内容、范围和方式,依法落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职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探索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20.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推进、程序规范、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管资本为主,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探索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逐步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统计、考核、分配等规则。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本总量、变动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1.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行政命令,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率先在竞争性企业和二、三级企业,以增量为主,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重组上市、股权置换等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国有资产不流失。
22.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鼓励国有资本加强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优势的产业资本进行合作对接,与行业上下游企业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23.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风险可控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支持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改制重组。
24.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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