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风险意识
信贷员投资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把好放贷关和贷款资产数量。因此,信贷员要从投资者的角度认真分析投资风险,能设法规避风险。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员风险意识。
信贷员风险意识
一、建立全员的信贷风险意识;
建立全员风险意识,首先要消除风险管理和信贷业务拓展的对立意识,不能把风险管理看成阻碍业务发展的框框,风险管理不单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而是上到董事会成员,下到每位员工的职责,由于风险存在于各项业务和每一个环节,每个岗位上的每个员工在做每项业务时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风险,如果不能形成全员的信贷风险管理意识,不能形成防范风险的多道关卡,只依赖风险管理部门人员防范风险,那么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二、自觉遵守各项内控制度,强化信贷管理
要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的防范能力,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在确保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得以贯彻落实的情况下,建立健全信贷管理体系和事后监督协调运转的内部控制制度,抑制内部违规行为。风险部门要在已构筑的风险防范监控防线上再加强一线信贷人员在信贷投放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相互配合,不断强化信贷岗和监督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作用,完善信贷操作的合规合法性,把信贷风险控制在原始的萌芽之中。
三、规范贷款操作程序、从源头防范风险
贷款操作程序是指贷款过程的基本要素和各项环节,是保证贷款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合规合法性的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信贷关系十分重要,有时误认为建立信贷关系就是接受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其实建立信贷关系是指对贷款对象的初步资格审查,并根据初步的资格审查确定信贷关系的确定、变更或中止。在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或抵质押、贷款发放等环节中,则应注意各种书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合法性,坚持“面谈、面签”原则。信贷员要特别重视和遵循贷款操作程序,加强贷后管理,以确保贷款安全,从源头防范贷款风险,各部门密切配合,堵塞一切可能产生风险的漏洞。
四、信贷风险控制事前事后要一致
在我国的大多数商业银行中,重贷轻管的意识相当浓厚,大多比较注重事前对单个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控制,也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审贷制度,但相对于审贷体系而言,贷后管理环节明显薄弱。一旦贷款发放完成,就认为工作结束了,对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经营中出现的风险信息都较难关注的到,并且后期的走访客户、定期检查也得不到保证,我公司在总经理多次强调要加强贷后管理和定期走访的要求下,对贷后调查的风险防范工作上起到了一定的风险防范的作用,全公司员工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落实,特别是对大客户的贷后调查,因为大客户涉及贷款金额较大,且大客户管理层的社会地位及社会关系较复杂,存在的风险情况也较复杂,比较难以掌握和追踪,而大客户风险一旦爆发,就有可能使公司陷入被动地位。因此公司在加强贷后调查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严格依照《福建省试点小额带个公司暂行管理办法》中的“小额、分散”的原则放贷,分散信贷风险,尽量避免出现大客户出现风险的情况发生。
五、以人为本,加强学习,建立健全合格的队伍
人才是金融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信贷业务中,要加强信贷队伍建设,要培养人才又要引进人才。加强信贷人员对各种国家经济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对《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的学习。加强职业教育,要培养其运用金融、会计、法律等综合知识能力,更主要是强化其职业道德。一个信贷资产的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信贷人员素质高低,信贷人员应该抵制各种诱惑,视公司的资金是自有资金,对不该、不能发放的贷款,杜绝发放。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担保制度,不能流于形式,这样从贷款的始点彻底杜绝信贷资产发生风险。
六、加强新增贷款的管理、增强员工风险责任
首先加强全公司人员管理,强化全公司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信贷员要严格要求贷款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贷档案。完整的信贷档案有助于公司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管理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防范风险的产生。贷款档案的真实、完整、合规、有效性也是保证贷款安全和防范风险形成的有效措施。降低信贷风险,在公司现有信贷制度上,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注重借款人个人社会人品、资信状况及偿还能力。通过考察借款人企业执行能力、企业操作是否规范,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企业法人个人人品修养,专业素质,有无不良习性等考核是否具备借款资格。更主要是建立我公司健全合格的信贷队伍,“严贷、重管”是信贷业务健康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重要保证。
在公司业务不断扩展,金融机构政策性配套资金到位后。要增强公司全体员工共同的信贷风险意识、做好贷款风险防范、维护信贷资金安全,实现公司稳健、安全、高效的运行。在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正确指领下,全体员工要为实现公司跨越式的发展而努力学习和工作。
信贷风险的应对对策
一、修订、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确保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制度上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尽快制定、实施《信贷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就信贷档案的收集、交接、检查进行明文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对企业财务资料虚假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四相符审核"和"财务报表审计失实责任赔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银行本身对借款企业的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和重要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事务所对银行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并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如因其报告不实而致使贷款损失,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负责全额赔偿银行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其次,进一步完善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审批、贷款"三查"等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岗位权限以及行使权限的条件进行运作,加强不同岗位、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实行对业务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制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检查的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应该包括的内容、调查方式、核实手段等,以避免流于形式。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信贷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严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防止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实行信贷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首先要真正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尽快将贷款的审查和批准权分别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明确贷款审查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范贷款审批部门的工作制度、审批内容、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
其次,对大额贷款和疑难问题贷款,应建立专门的贷款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贷款审批决策问题。该委员会可以是一个非常设的机构,但应当由行政领导和业务专家组成,业务专家负责提供贷款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贷款风险分析报告及专家意见,贷款审批实行民主决策。
第三,将贷款风险评估具体落实到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职能部门。贷款风险定期评估是监测贷款风险度的一项具体工作,需要独立、科学、客观地对每一笔贷款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状况作出量化评估,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贷款,就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转移风险。因此,为了保证贷款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其他部门来独立完成。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机构是为了防范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利用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在信贷权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防火墙"。但为了保证信息的流动性,保证各个部门都能充分占有、共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资信信息,还应该建立信息在有关部门流动的制度,防止划地为牢、公共信息被一个部门私自占有的情况发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上述两项措施旨在解决商业银行单个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问题,但是由于单个分支机构的业务领域仅限于某一地区,不可能全面掌握现有借款人,特别是未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因此,商业银行还应该在其系统内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系统,让其所有的信贷业务部门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地方经济运行状况、国民经济运行状况、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宏观或微观经济政策。借款人信用系统可以收集有钱不还、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企业运行状况较差、贷款风险度过高的借款人的信息,通过在系统内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单"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机构向不良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旧贷款。
信贷业务贷款种类
①根据贷款主体的不同,贷款可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三种。其中委托贷款指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托人按委托人指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办理贷款的手续,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的风险。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银行发放的贷款。
②根据借款人信用的不同,贷款还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等种类。
③根据贷款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工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贷款和商业贷款等种类。无论何种贷款,除了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外,其他的借款人均应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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