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余华的故事,作家余华和白血病女孩的故事
余华发表的小说有《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且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今天我们来看看两个关于他的故事!其中一个是关于他和白血病女孩的故事!
作家余华的故事
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地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余华简介: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着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其作品已被翻译成日、韩、英、法、意等十几个国家的文字,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
当作家最初有功利目的
谈起自己如何走上文学道路的,余华毫不回避当初的选择有一定的功利性。“毕业以后我干牙医,一干就是5年,一点不夸张地说,这5年我拔了至少有1万颗牙,每天7点就上班,干8个小时,感觉自己就像笼子里的鸟。有时我站在窗户前,发现隔壁文化馆里的人成天在街上闲逛,我就问他们不用上班吗?他们告诉我这就是工作,我当时就想:‘这工作好’。后来我问文化馆里的一个朋友:‘怎么样才能进文化馆工作?’他告诉我写小说吧,我想我认的汉字也有五千多个了,做音乐、画画不行,写小说大概行,于是我就开始写小说了。”
开始写小说的余华在文学道路上有些幸运,他的一篇短篇小说被《北京文学》相中,请他到北京进行修改,这在余华当时所在的海盐县是件大事,用余华的话说:“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是我们县第一个上北京改稿子的人。回来后县委宣传部的人说我是个人才,不能让我再干牙医了,干什么呢?进文化馆吧,这一下满足了我的愿望。”
没有冠冕堂皇,却是那么的真实,这就是余华。余华说他到文化馆第一天上班时故意迟到了两个小时,结果到单位一看自己竟然还是第一个上班的,于是他心里第一个念头是:这个单位我来对了。此后他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后来成了每个月只有领工资的时候才去单位,最后干脆辞职,走上了职业作家的道路。
大概文人都有自嘲的特点,有时候还愿意拉上一些同行,余华在说完自己从事写作的原因后又补充了一段:“后来我发现我们这批人里面和我一样的有不少,有一次我和莫言、王朔几个人去意大利,主办方让我们写一篇‘我是如何走上文学道路的’的文章,我才知道莫言是为挣钱买一双皮鞋,王朔则是为了换个工作,和我一样,谁也不比谁好多少。”
不过自嘲归自嘲,但和每一个成功的作家一样,余华对自己的文学创作是严肃的,“现在我写作已经完全是因为热爱,没有一点功利性。其实作家在从事写作的时候,大部分人可能都会有功利的一面在内,但当他真正进入到这个领域之后,功利性就会慢慢消失了。”
一个好作家首先是一个好读者
余华虽然因为“文化大革命”没有接受正规高等教育,但广泛的阅读让他有着深厚的文学底蕴。他自己称自己的写作最初受川端康成的影响,而后卡夫卡的着作又让他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川端康成让他学会了细节的描写,而福克纳又教会了他如何描写心理。不妨让我们来听听他对几位大师的感受:
“杰克·伦敦的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那句话就是:宁愿去读拜伦的一句诗,也不要去读一百本文学杂志。这是20世纪80年代初我读到的话,当时我明白应该去读经典名着,而不要仅仅去读文学杂志,现在看这个决定是正确的。”“我开始读外国小说的时候读了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川端康成的笔法给了我极大的影响。记得他有一篇文章,写一位母亲坐在已经死去了的女儿的床前,结尾是这样写的:女儿的脸,生平第一次化妆,真像一位出嫁的新娘。这种比喻对我影响极大,让我知道了以后在写文章时比喻应该向哪个方向走。
“但凡大师都注重细节,鲁迅就是这方面的大师。在《孔乙己》的开头,一句话就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交代清楚了:咸亨酒店的格局,穿长衫的是坐在里面的,穿短衫的是坐在外面的,而孔乙己是惟一一个穿长衫坐在外面的。鲁迅在这篇文章里最棒的一笔是写孔乙己被打断腿后来酒店的场景,当时他摊开手,手里有几文铜钱,这时鲁迅用一句话点明了孔乙己是怎么来的:他满手是泥,原来他就是用这双手走来的。这一细节的描写说明了鲁迅的伟大,可以说这篇文章如果不写孔乙己是怎么来的,鲁迅就不能称之为鲁迅。
“我一直迷恋川端康成,直到最后有些走投无路了。幸运的是我碰到了卡夫卡,读到了他那篇《乡村医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章中的那匹马,当时我奇怪,怎么这匹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后来我认识到,作家应该是自由的,可以说是卡夫卡解放了我写作的能力。
“教会我如何去写心理描写的是美国的福克纳,这个本领让我可以用一辈子。我读了他的一篇短篇小说,描写一个人杀人后的心理。他全部采用了客观的视觉的描写,看完这篇小说,我总结的心理描写是:让心脏停止跳动,让眼睛睁开,去看。真正要写一个人的心理,恐怕一百万字也不够。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心灵。确实是这样,内心的宽阔不是可以去描写的。”
余华自己称他一直坚持在读一些文学名着,在他看来,真正的文学作品,能给人极大的改变,改变你的想法,改变你感受的能力,甚至改变你的思维。他对此的总结是:作为一个作家来说,他有一个重要的身份,就是一个读者。任何一个作家他首先是一个读者,一个优秀的作家首先是一个优秀的读者,他能够体验文学作品中的力量究竟在什么地方。
我让笔下的人物自己说话
余华说,很多人看了他的书后问他关于书中的人物描写是否有他的影子,对此,他一再强调人物是人物,而作者是作者。
在自己的创作道路上,余华给自己分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刚开始写作到上世纪90年代写的三部长篇之前,对于这个阶段,余华称自己的写作风格为“霸道”,“这段时间里我创作的时候是抱着人物不说话的态度,我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进入20世纪90年代,当余华开始创作第一部长篇小说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笔下的人物开始突然说话了,“我当时很奇怪,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说的,但他的确从我的笔下写出来了,当时的感受是我只是在记录着。”虽然还一直克制着,但小说中人物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话语越来越多了,《活着》就越来越多,“到《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完全放开了,随着人物走,让我笔下的人物自己说话。这种感觉非常地美妙,我当时发现人物是有生命的。”余华把这段时间称之为第二阶段。
虽然一直咬定作家与笔下的人物是两回事,但余华也承认童年的经历对他的影响很大,比如在《活着》中关于人物的描写,他认为现在20多岁的小说家不会再这样写了。“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作家有着一生的影响,童年对世界的印象就像是一张白纸在复印机里一下复印下来一样,而我后来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在局部做一些修改。”
在余华的文章中,干净、简洁是他的一大特点,那么这一特点是怎么来的呢?余华的答案是:音乐。“我以前不愿意写长篇,像《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书,看了后面忘了前面,我一直认为太复杂。但有一次我听到了巴赫的《马太受难曲》,我发现如此宏大、如此丰富的一部交响乐,采用的音乐却是如此地简单,给人以极大的震撼。这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发现单纯是如此地有力量,后来的《许三观卖血记》我就尝试着用这种风格来写,尽量把语言用得简单一些。”
对于将来的写作会朝着什么方向走,余华说自己也不知道,只有写出来了才能知道。
作家余华和白血病女孩的故事
活着是生命对你的要求,而不是你对自己的要求。
文/高粱红
成都女孩宋静不幸患了白血病,经过多次化疗,仍不见好转。单亲家庭在经济上的窘境让她渐渐失去活下去的希望。她最大的心愿,是在死前见一见崇拜的作家余华。因为她最喜爱的小说就是余华的《活着》。
远在海外的余华获悉后,立即回国,把少女接到北京治疗,捐助10万元治疗费,积极帮她寻找骨髓移植的供体……
“寻找余华” 最温暖的寻人启事
“无论如何,我要在女儿死之前见到余华。”2012年12月11日,宋绍欧用电动车载着400份《寻人启事》,来到成都市犀浦镇。她要为女儿寻找作家余华。
宋绍欧在街头竖起广告牌,上面是宋静和余华的大幅照片。“白血病女孩寻找著名作家”、“作家余华,我很想见您”,两行大字格外醒目。宋绍欧知道,尽管她们和余华素不相识,但为了女儿最后的愿望,她还是想试一试。
这感人的一幕,被成都多家媒体报道。“史上最温暖的寻人启事”立即爆红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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