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论文引言

发布时间:2017-06-11 20:04

存货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小编整理了存货管理论文,欢迎阅读!

存货管理论文篇一

加强存货管理

摘要:存货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因此,对于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及服务业来讲,存货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元素,是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存货的计量直接关系到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主营业务成本、毛利、净利润、流动资产、总资产等有直接的影响,对利润分配、所得税等也具有间接影响。因此,日常会计实务中,存货应作为内部控制的关键点来进行重点核算、清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实务中,存货的监盘也作为审计过程中必经的一项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必须通过监盘、计价测试等手段来获取存货的真实、完整、权属等信息,否则就无法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流动性大,在存货的日常收、发、存过程中,会产生因计量不准、计算差错、自然损耗、管理不善甚至贪污、偷窃等导致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现象,从而使账面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不一致。为了如实反映存货的数量和金额,监督存货的安全完整,掌握存货的储备情况,不断地改进存货管理,保证存货核算的真实性,做到账实相符,企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存货的盘点清查工作。

一、存货管理现状

尽管企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制定了严格和明确的存货计价和盘存方法,但是在笔者调查的企业中,存货管理的状况却不容乐观。

(一)企业规模较小,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因管理成本过高而无法实施严格的存货管理。由于经济形式的多样性,两个以上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越来越多,这些企业规模一般不大,受资金影响,新设企业在成长期,往往采用一人身兼数职的模式。有的出资人同时兼任经理、营销、采购,甚至出纳,集众多岗位于一身,而会计则聘用兼职人员,每月只提供账务、报表服务;或者有的企业聘有专职会计,但会计又同时兼任出纳、销售甚至保管;企业一般没有成文的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是虽然有制度但是根本无法执行,财务管理的职责也无法体现。我所了解到的众多小企业,大多对存货的收发存没有系统的记录,甚至不进行存货的盘存。在这种状况下,无法保证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首先,由于存货不定期进行盘点,资产的报表数据可能存在不实。其次,不进行详细的收发存核算,企业的销售成本有可能不实,并且存在利用存货进行利润调节的现象,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存货管理资料的缺失,也给税务稽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对存货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较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管理当局重视程度不够、员工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制度未能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笔者曾经接触过这样一个企业,该企业为中型国有商业企业,主要从事商品批发。该企业建立了一整套存货管理的程序,建立财务部门库存商品明细账、业务部门销售明细账、仓库保管账,财务部门登记每一笔商品的收发存数量金额,业务部门和仓库只登记数量,每月定期进行三部门联合对账,每年定期盘点商品一次。按照这么一套完整的程序,企业的存货管理应该是非常到位的。但是,管理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当时企业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管理当局实行了薪酬考核制度,每个业务部门按照当月实现的收入、利润指标进行奖金的计提发放,但是对应收款项并未进行考核。有个部门负责人看到考核制度的漏洞,采用提前开发票、虚开发票的方法,一方面增加账面的营业额和利润额,另一方面虚挂应收账款,而仓库并未实际发货,从而实现多领取奖金的目的。三部门联合对账时,对于仓库未达账项,业务部门总是给予这样那样的理由,财务部门也未按照职责进行追查原因,导致事情败露时,该部门负责人已多领奖金数十万元,企业多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金上百万元,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因此,对于存货管理,仅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是不够的,还应当定期考核执行程度,评价制度的执行对错误和舞弊的防范性。

(三)还有的单位具备实行存货管理的能力,但出于达到特殊目的的需要而故意不去执行。在存货管理缺失的状态下,存货给了企业一个很大的调节空间,并且滋生了很多贪污、腐败现象。如前所述,对于个人投资企业来讲,可以通过存货调节利润,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而对于国有性质的企业,有的单位负责人为了能有突出的业绩表现,通过存货来调节增加利润,以应付上级部门的考核,以及将购买的私人用物品作为存货购进来套取现金,最终将该存货结转到销售成本里,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的目的。

二、加强存货管理的途径

鉴于以上现状,应当从各方面入手抓好存货的管理工作,以维护经济秩序,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存货的购进计价方法、发出方法、盘存方法,并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应设置明确的请购、购进、付款、销售、收款、保管等岗位职责,对于人员较少的小单位来说,有的岗位职责可能会交叉,对于交叉的这些岗位,管理当局更应该关注职员的尽责情况以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企业应严格建立商品的出入库制度,存货的收发均通过已经授权批准的出入库单来控制,出入库单一式三联,一并作为各方记账的凭据;企业应建立系统的存货明细账和仓库保管账,明细账为数量金额三栏式,保管账可只登记数量,保管员应保证账实相符,每月两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企业应建立至少每年一次的存货清查制度,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资料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对不符事项进行查找处理;同时可以发现存货的质量状况,对残次冷背商品进行分类处理,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策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企业管理当局应提高对存货管理的重视程度。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不仅要有健全的制度,还要有执行者的自律。管理当局的态度在员工自律方面有着较大的影响,除管理当局身先士卒遵守各项制度外,还应该采取各种措施敦促各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甚至亲自参加年度的货物盘查,从心理上给员工以威慑力,促使员工更加尽职尽责。管理当局应设置奖惩制度,来激励员工增强责任心,达到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存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是会计人员的管理部门,应当引导会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存货的财务管理应严格按照准则进行,并可通过举办业务交流会、先进会计单位及个人评选等提高会计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对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级税务稽查机关应重点掌握企业的存货管理状况,要求有实物流动的企业必须建立明细账和保管账,对于利润水平偏离行业平均利润水平较大的企业,要详细核查企业的收发存情况,确定企业是否在用存货调节利润来达到偷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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