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5 10:05

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大量存在,尤其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要么靠自己购买商品房,要么租赁他人住房,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那么签订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佛山市 区 路 房屋(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该房屋建筑面积计 平方米,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价款租用该房屋,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

第三条 根据房屋租赁有关规定,甲方可收取乙方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退租时,并且没有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甲方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 若发生与该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二)负责对房屋结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三)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 通知乙方。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按规定的房屋使用性质使用上述承租的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拆除房屋内外的设备;不得超荷载使用,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索赔损失: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二)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

(三)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三个月以上;

(四)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租赁期内有效,租赁期满后,如要续约需提前 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自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 镇(街道)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房屋权属人为 ,房屋所有权证(地产权证)号为: (属于 / 不属于转租,转租凭证为: )。房屋租赁使用面积 M2(租赁部位详见附图)。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月租金为( 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后,房屋租金按如下方式调整: 。租金按月(季度)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度)的第 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第四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币)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费 /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乙)方承担。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情况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屋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情况应经双方验收后签字(盖章)确认。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第七条 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由双方约定是否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的,则还由 (甲方 / 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故意、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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