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八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17-06-05 12:02

表彰决定是机关团体用来肯定和鼓励受表彰者工作成就或业绩的一种行政公文,它对机关团体的工作具有引领、导向作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三八表彰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三八表彰决定

关于三八表彰决定范文一

为了表彰在彭州一中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女教职工,激励全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根据各年级和部门的推荐,彭州一中工会、彭州一中妇女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以下同志为彭州一中2017年度“三八红旗手”称号。

高2013级:张锦、游 娇、张春柳、晏国霞、周英兰、陈 琴、王东方、杨 卓、 范泰凤、张 敏、刘晓萍、黄德娟

高2014级:李红艳、敬 敏、罗玉娟、晁晓妮、凌 辉、周建蓉、张代玉、郑 昕、张小洪、黄 蕾

高2015级:江 珊、樊 锦、李 婷、何代文、章开永、张 晔、方红梅、陈罗米、廖 欣、刘长莉

教辅部门:刘建莉、陈 芳、王雪莲、段 萍、盛华平

推荐到教育局表彰的三八红旗手:付银燕、张婷

各年级和部门要大力宣传 “三八红旗手”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女教职工要以优秀女教师为榜样,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创新进取、奉献自我、服务社会,为彭州一中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关于三八表彰决定范文二

2017年,我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青岛市教育局2017年工作要点,树立“新人文、新科技”的理念,坚持内涵发展和现代化发展,推进学校工作的新发展。在过去的一年,学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凝聚着女教工的辛勤汗水,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激励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学校研究,授予于娜等21位同志为校三八红旗手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并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再建新功。希望全校女教职工发扬自强不息、甘于奉献、团结友爱、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学校的不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岛十五中

2017年3月8日

关于三八表彰决定范文三

关于表彰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建功女明星的决定

2015年,我校广大女教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精神,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对我校王莉梅等24名“三八”红旗手,胡桂云等19名建功女明星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广大女教职工能以先进为榜样,奋力拼搏,努力进取,为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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