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写?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哪些资料
房屋租赁是人们经常要面对的事情,但是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的薄弱很多人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往往都只是口头上的约定并没有真正的签署合同,所以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往往都是说不清楚的,所以现在租赁合同被人们重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写?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哪些资料呢?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写
写清楚租金及支付方式;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租赁期限;押金还有其中的权利和义务还有租赁期满后的相关事宜;还有违约的情况;还有处理纠纷的办法应该注意的事项等,这些都是我们在签署合同应该注意的这些事情。
第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哪些资料:
1、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2、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以上就是小编给您介绍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写?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哪些资料的相关的介绍,只有充分的了解这些相关的知识,在进行租赁的时候才能更好的办理各种事物,同时在进行租赁的时候才能不会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进行处理,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更好的认识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有更清楚的理解,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更加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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