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如何
熟悉咱们房屋买卖,也就是二手房交易流程的朋友都知道,在咱们的房屋买卖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例如咱们国家需要收取的税费,当然,这是咱们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种类多的费用,但是并非是唯一的费用。除了税费之外,咱们还需要将参与房屋买卖的中介机构支付中介服务费;还需要向进行公证的部门支付公证费;还需要向给予参考意见的律师支付律师费等等。咱们今天要讲述的,便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如何收取。
不管是对于买家还是卖家来说,对于费用的问题都是为关心的。虽然诸如中介费和律师费这种具有不可定的因素,但是针对诸如公证费一类的公家收费,却是“明码标价”,有一定的收取标准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是多少呢?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标的额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 0.25%;
标的额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标的额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标的额20000001 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标的额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标的额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 0.01%。
看完了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咱们不妨再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情况,到底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其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公证,既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内容合理合法,又可以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合同,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
(二)房产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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