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办学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6-16 10:41

由于一些学校非法办学,政府需要制止其停止办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停止办学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停止办学通知书范文一

王店乡 xx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教育促进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淮阳县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淮教体[20xx]12号)的有关规定,经检查验收,您校无上级审批的办学许可证,实属非法办学,务于20xx年6月5前必须停办,否则,乡中心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该校(园)起诉至淮阳县人民法院。

乡中心校校长(签名) (公章)

王店乡中心校

二Oxx年 月 日

停止办学通知书范文二

树鑫宝贝幼儿园:

根据娄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8月18日的发函《关于部分幼儿园与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安全距离问题》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20xx年第6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幼儿园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你园与邻近烟花爆竹零售点距离在100米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你园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开园办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规定,属非法办学,必须立即停止开园办学。

现特书面通知你园从二0XX年九月十五日起停止开园办学。你园如需开办新的幼儿园,请与娄星区教育局社管办联系,另找合适地点筹办。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二○xx年九月十五日

停止办学通知书范文三

关于停止非法办学行为的通知

迳头镇世纪星中英文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凡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含幼儿园)不得招生。

对照《清远市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经我局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小组核实,你园目前尚未达到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未能取得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行为。为此,你园要从即日起停止招生,并停止所有的教育教学行为。否则你园的办学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举办者自行负责。

希望你园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精神,认真对照《清远市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并按照申办民办教育机构(含幼儿园)的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进行招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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