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安置房可以继承吗?继承要办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17-03-30 09:50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主流问题。有很的人对于继承方面很不错的,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的,如果是涉及到房产继承权一定要到当地的公正部门来进行做公正的,那么扬州安置房可以继承吗?扬州安置房继承要办哪些手续?

扬州安置房可以继承吗?继承要办哪些手续

扬州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1、可以继承的: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咨询当地公证处。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2、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扬州安置房继承要办哪些手续

1、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便是继承房产是需要经过公证的,因此,咱们继承房产所需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通过公正中心的公证。继承人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当然,继承者到相关部门办理公证书也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明的,主要包括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继承者需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直接到其所属派出所开具即可。有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还需拿到继承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完成上述的公证之后,继承人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的资料了,主要包括如下几项:房屋所有权证明。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直接在收件窗口领取即可。

以上就是扬州安置房可以继承吗以及扬州安置房继承要办哪些手续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的,房产继承权一定要尽早的进行办理的。继承因为设计到财产和人际关系,所以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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