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

发布时间:2016-12-02 15:07

生活中不能不懂法律。你知道多少法律知识呢?你了解法律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1:青少年的权益保护知识

1、未成年人有没有个人隐私权?

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2、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哪些劳动或作业?

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3、企事业单位能否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国家对提供给未成年人阅读或观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内容上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5、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的,应如何处罚?

拐骗童工的,按拐卖儿童罪追究拐骗者的刑事责任。 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 严重伤残的,依照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图一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图二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图三

中学生法制宣传手抄报资料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1.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2.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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