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工作会议纪要范文
财政、税务的简称。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不属于此范围,一般包括财政、税务、涉外税收、国际税收等专业。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财税的工作会议纪要范文,欢迎阅读!
财税工作会议纪要篇一
2016年2月26日下午,2016年全市财税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钦,市政府副秘书长钮素芬,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5年,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作为,创新思路,有效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黄市长同时强调,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年财税工作,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意义尤为重大。全市财税部门要锚定目标,全面落实无锡改革发展新任务;研判形势,正确认识和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引领新常态的财政新举措。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钮素芬通报2015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下达2016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书。会议还通报了2015年度无锡市纳税百强企业,并为2015年全市纳税总量十强、纳税增量十强企业颁发证书。市财政局局长高圣华传达了中央、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有关要求。
财税工作会议纪要篇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钦同志在2015年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指出,2015年全市财税工作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积极适应新常态,努力取得新进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无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五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收入质量提高与结构优化,二是更加注重增速与增效并重,三是更加注重支出进度均衡与支出绩效提升,四是更加注重盘活存量与创新增量,五是更加注重统筹好深化改革与苦练内功。
具体来讲,一是要围绕财政增收、支出优化和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创新财源建设思路,强化厉行节约,调整优化支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要全面贯彻新预算法,深化财税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税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匹配新常态的体制机制,推动依法理财更加规范和公开透明。
三是要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制建设、监督管理,进一步依托权力制约和监督,维护财经秩序,加强风险防范,保障财税改革发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财税工作会议纪要篇三
20XX年7月24日上午,学院院长刘前贵同志在学院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财务工作会议,学院副院长范勇毅、计财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副院长范勇毅同志协助刘前贵院长分管计财处工作和签批事宜做了具体规定,会议还听取了计财处各部门工作汇报和学院财务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就当前学院财务工作、报帐程序、内部管理等做了具体部署。现就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学院不平凡的一年,是艰苦奋斗的一年,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全体财务人员团结一致,无私奉献,积极筹措资金,为学院正常运作和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目前,财务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是收入少,二是欠债多,三是行效率低,四是财务内部管理需要加强。
二、会议决定:
1、学院本部水、电、暖费用、银行利息、燃油费、人员开支、各部门包干经费使用、职工借款、差旅费、报帐等日常业务开支由范勇毅副院长签批,
2、其它项目支出金额在20XX元以下开支由范勇毅副院长签批,20XX元以上由刘前贵院长签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各分院包干经费使用和正常业务开支由范勇毅副院长审核签批。
4、加强收费统一管理。学院规定,全日制大专学费、宿费;全日制中专学生宿费;各级各类短期培训学员宿费,统一由学院计财处收费科收缴。各部门自行收费项目必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收取,并要按规定与学院分成。所有收费必须健全手续、完善制度,特别是支出情况要向本部门公开、透明。所有收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对于个别部门瞒报漏报收入支出,一经查出,学院将全部没收,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收费项目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
三、会议强调,计财处今后要加强内部人员和财务管理,严明纪律、严格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相监督;领导签批交办的事宜要立即执行,不得积压、拖欠;要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确保学院有良好的信誉;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学院正常运作。
四、会议要求:
1、计财处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汇报一次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并通过学院网站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学院收支情况。
2、计财处每半月要向院长和分管院长报送一次学院财务收支情况明细表,每半月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主持召开一次财务工作调度会,研究安排资金使用的数量和方向,确定之后由计财处执行。
3、要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把验收、登记、保管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凡固定资产采购必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及时到后勤处和计财处办理购置手续,采购完成后应先到后勤处办理登记手续,明确保管人、使用人,再到计财处报帐,没有后勤处的验收签字,计财处不予报帐。后勤处和计财处每年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五、会议还明确了报帐程序。今后各部门报帐应先将票据送计财处审核,再由分管财务副院长或院长签批,最后到计财处核算科报帐。公出人员出差回来后要在一周之内报帐,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帐者,由财务处从工资中扣回借款。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款,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院长或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方可借款。手续不全,计财处不予借款。报帐时没有经手人签字或手续不健全、票据不符合要求的,计财处不得审核报帐。
会议最后,副院长范勇毅就如何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并对计财处工作和全体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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