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6-11-12 04:56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一个公司的规章制度代表了企业的整体风貌,从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我们可以窥见整个企业的文化。可是当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冲突,又该按哪个规定进行?

【案例】他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上班后发现单位的许多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相冲突。对此他害怕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问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对这方面规定的?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之间存在着矛盾。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对此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而,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内容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就应该要仔细谨慎,与企业制定的劳动合同比较看是否有矛盾之处,避免对劳动者的权利造成影响。劳动者也不必担心,看了以上介绍我们也已经了解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要高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在权利由于企业制度变更受到威胁时,继续按着劳动合同的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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