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西文学创作中的写景差异管窥
论文关键词:再现 表现 分离 交融
论文摘 要:中西方审美意识和创作思想的根本差异,形成了中西文学创作在写景方法上的明显区别:西方偏重精确再现外界的自然景物呈现于人眼而被感觉到的客观“形象”,主客双方无须通过审美活动达到某种交流或契合;中国文学注重表现自我所感所识,力图将景物人格化,追求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文学是人学,以表现人为最高目的。中西方文学创作在对这一原则达成默契的同时,并没有漠视写景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意义,人与自然景物的现实关系在文学创作中受到尊重。只是因为中西方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两大文化传统的差异,而使得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对自然景物的掌握、认知方式,必然贯穿于整个社会意识形态而形成不同的体系。其中,直接间接地影响作用于文学创作的审美意识及美学思想,区别尤为明显,对写景在中西方文学创作中的种种差异的认识把握都由此而生。
首先,从审美意识上来分析,“写景”在中西方文学创作中因审美意识的不同而在艺术态势上呈现不同的走向。
在人对自然景物的审美活动中,我们不难发现,中西方在审美意识上所表现的基本区别在于:西方一般总的倾向,往往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与作为审美客体的景处于相待状态,主体(人)对客体(景)进行欣赏,因而人与景的双方事实上处于互相分立和对峙的关系中。中国一般总的倾向则与之有别:主体没入客体,客体融于主体,人与景的双方暂忘彼我,达到互相契合的一种和谐默契境界。中国古典诗歌中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等等佳句中描述的都是这样一种境界,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正是中国艺术的精髓所在。
这种审美意识的差异,取决于中西方美学思想的侧重点不同:中国向来是重表现、抒情、言志,而西方重再现、摹仿、写实。
正是由于这种审美意识和美学思想的根本差异,形成了中西方文学创作在写景方法上的明显区别,从而发生了艺术态势的内倾和外倾的两种走向的分野。大致说来,西方因尚“进取”,而在写景艺术上表现出一种“浮士德精神”,即多向外探索。这种明显的外倾态势导致了西方写景艺术上的偏重“描物——描写(再现)外界的自然景物呈现于人眼而被感觉到的客观“形象”。如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对巴黎圣母院的大段大段精确细致的描绘,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对战争场面的呕心沥血的雕刻等等,都是西方文学所擅长的写景方法。而中国因较“安分”而偏于内向,总是喜欢到内心去搜寻情感的表达方法,故而表现出一种中国文学独特的“老庄精神”,在写景艺术上呈现明显的内倾态势。它注重“表现”自我所感及所识,也就是情景交融、物我相渗、主客同一的景与人双方内在生命律动的“气韵”。人与景在审美机制中构成了“双向同构”关系,自然景物取得了人物感情的同化,因而也产生了情。这里人与景的双向同构的主导方面是人。一旦无人,情消逝了,景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王国维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阐发的。
其次,从创作思想上来分析,中国文学的写景目的与西方文学也是不一样的。中国文学传统讲究:“写景就是写我”。景物描写在文学创作中是作为一种主体意识的投射和外化。景与人要求达到主客同构,合为一体。景物总是被心灵化、情态化、主观化、审美化,一句话,就是努力将景物因素人格化,所谓“情景交融”成为中国文学中写景艺术的最高境界。在西方,一向有把景物作为对象进行欣赏的习惯,面对景物,以景物为对象,由“我”观“物”,而重在写其眼前所见的景色。西方现代派文学中出现的一种追求很能说明这一问题。与中国文学竭力将景物因素人格化的努力相反,现代派文学努力从景物因素中排除人的因素,如法国“新小说派”,他们写景,不是使客观外物与主观情感相交融合——造成一种境界氛围,而是竭力将主观思想、情感、情绪掩藏起来,以摄影机似的冷眼来对待。同样,在“意象派”诗歌中,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们要求在对待自然景物时做到“绝对精确地呈现,不要冗词赘语”。庞德在给“意象”下定义时说:“一个意象是在一刹那时间里呈现理智和情感的复合物的东西”。他认为,在人的观照下的自然景物本身就是理智和情感的复合物。因此,人的理智和情感与物的理智和情感应始终处于两个不同的系统之内,主客双方无须通过审美活动达到某种交流或契合。
曾有人说:“西方艺术太象自然,中国艺术太象艺术”,在写景这个问题上更是如此。中国文学中的写景艺术,就其“艺术性”而论,与西方相比较,无疑更高、更丰富一些。中国的写景艺术从来不是消极、被动地只求“再现”自然之美,却是更多地重在“表现”人与景相默契和对景物之美的领悟,并且积极、主动地致力于大大高出“自然之美”的一种艺术之美的“创造”。
参考文献:
[1]张容.当代法国文学史纲[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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