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长沙的大学生现在做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吗?小编把整理好的长沙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长沙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据介绍,长沙市已出台十项政策促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自2009年起,用3年时间使每个行政村安排1名高校毕业生协助村委会工作。在村工作期间,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费,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
启动实施“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项目。今明两年每个社区选派1至2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聘用期间,每人每月按照不低于7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登记失业大学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比照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符合规定的微利项目,可享受贴息扶持,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3年内免收和暂停各类行政事业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的一定比例由当地政府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2万元。
鼓励中小型和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当年聘用高校毕业生3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各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应向其倾斜。当年聘用高校毕业生超过8人以上的,应适当提高扶持资金额度;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当年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为15%)以上,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最高额度为400万元;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当年聘用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在职职工总数20%(100人以上为10%)以上,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两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鼓励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的单位,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从项目经费中列支。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应届高校毕业生委托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保管本人档案,2年内免交档案保管费。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和城市社区就业。对面向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就业、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基层工作年限在公务员考录时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报考研究生适当给予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取消高校毕业生毕业落户限制。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对在农村开办的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选择在市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县城落户;对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在入学前家庭所在市和现工作所在地县城落户。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2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部门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另外,凡自愿到非公有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等方面的限制,实行无障碍就业。在职称评定、权益保护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长沙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目前就业形势是高校毕业生们最关心的问题,据了解,近年来,经过高校整合,我市现有在长高校37所,占省内高校总数的82.2%,在校大学生40余万人,预计到2012年,每年毕业生人数平均将保持在10.4万人的水平。当前,我市的总体就业形势是,就业人数增加较快,用人岗位总供给不足,供需矛盾依然明显。
受经济危机影响,中小企业为求生存降低人才培训成本,重使用轻培养的短期用人行为;大企业为求发展积蓄人才,选用人才宁缺勿滥的保守思想;加之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用人需求放缓的趋势一时也难改变。
同时,一些高校毕业生仍有着――宁可成为大城市中的“漂族”和“蚁族”,也不愿意到二三线城市和基层就业。多数高校毕业生仍然希望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希望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生活和就业,到中西部地区、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的积极性不高。
优先安置政府公益性岗位
猎才医药网专家介绍,已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享受我市关于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创业扶持的各项优惠政策。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及登记后6个月内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志愿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就业,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特教等项目计划的,经考试、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经办机构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求职登记、就业信息、就业岗位、就业指导、3年免费保管人事档案(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免费保管4年)等就业服务。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比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可获最高8万元贷款
对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的有关文件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申贷范围:长沙市户口,毕业三年以内在长沙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贷额度:3万元―8万元申贷程序:申请:符合申贷范围的申贷人,提供如下材料向长沙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
(2)贷款申请表原件1式3份(到受理部门领取)。
(3)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
(4)《长沙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5)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
(6)担保人单位证明材料原件1式2份。
(7)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
(8)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房屋产权证明1份,如申请人本人非产权人,同时要求报送产权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或结婚证)。
(9)2人以上合伙经营的,同时要求报送合伙协议(每人1式4份)。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长沙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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