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队大队支队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7-06-06 13:52

消防队(fire brigade) 是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各级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统称。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这是消防队的义务。消防中队、大队、支队的区别有哪些的呢?本文是小编整理消防中队、大队、支队的区别的资料,仅供参考。

消防中队大队支队的区别

消防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一个警种,而公安现役部队被列入武装警察序列,所以消防部队的名称同时有“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消防部队”两种,但是消防部队直接隶属于公安部而不是武警总部。

消防部队的最高机关是公安部七局、对外名称是“公安部消防局”。

部七局是正军级建制,局长和局政委都是正军职干部、警衔都是武警少将(消防局的级别和集团军相同,局长、局政委的职务和军长、军政委相同)。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一个总队,叫做“XX省/自治区/市公安消防总队”和“武警XX消防总队”、对内叫做“XX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消防局”。

所有消防总队的建制都是正师级,但是广东省总队和四个直辖市总队的军政首长高配副军。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消防总队的总队长、总队政委都是正师职警官、警衔都是武警大校,而广东总队和直辖市总队的总队长、总队政委是副军职警官、警衔是武警大校或武警少将,他们的职务比部队的级别高半级。

总队以下是支队,名称同样是“XX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XX消防支队”、“XX市公安局消防分局”。

支队是正团建制,支队长和支队政委是正团职、警衔是上校或中校,部分支队长和支队政委高配副师、警衔是上校或大校。

支队以下是大队,正营级。大队长和教导员是正营职、警衔是少校或中校,部分大队高配副团、警衔是中校或少校、上校。

大队以下是中队,正连级。中队长和指导员是正连职、警衔是上尉或中尉。

注意一点:上面说的只是公安消防部队的建制和首长职务,武警序列其他警种部队的建制、首长职务和消防部队并不完全相同,比如武警内卫部队的总队全都是实打实的副军级、公安边防大队全是副团级。

消防部队各岗位职责

大队部分

(一)大队长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大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施,计划安排消防业务和行政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2、领导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大队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3、教育和培训所属警官,不断提高他们的军政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管理教育能力,不断提高全大队的防火、灭火技能;

4、熟悉全大队业务工作,对全大队人员工作和任务做到分工明确,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6、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消防监督管理权;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政治教导员职责

1、主持大队党委日常工作,主管部队思想政治工作;

2、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和指示;

3、组织做好执勤训练、灭火应急救援和消防监督执法等各项工作任务中的政治工作。

4、认真履行本级思想政治教育领导责任,执行上级的政治教育计划,抓好各项政治教育的落实,做好经常性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

5、了解和熟悉党组织的情况,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6、掌握部队驻地的社情、民情,组织进行法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官兵法治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掌握和监督本单位消防执法工作情况,定期听取社会各界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研究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8、指导共青团工作,帮组团组织围绕中心任务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发挥团员和青年的突击作用和助手作用。组织官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好培养两用人才的工作;

9、指导中队做好武警委员会的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活跃民主生活。领导和帮助中队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立功创模、文体活动,关心官兵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10、领导官兵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七)大队值班首长职责

1、领导本大队和指导辖区内其他形式消防队伍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战备值班、检查,工作研究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3、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并进行演练;

4、熟悉本大队执勤战斗实力和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设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和分布,以及执勤战斗预案,掌握辖区火灾及其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处置对策;

5、协调当地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灭火与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搞好执勤战斗保障;

6、大队值班首长,通常由大队首长轮流担任。

(八)大队值班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大队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替班;

2、接到上级通知或下级的请示报告,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日大队值班首长,并根据其指示处理;

3、当班未完成的工作,交班人员在交班时一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大队防火参谋职责

1、明确熟悉列管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列管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监督和指导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3、组织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

4、督促指导辖区公安派出所、行业系统(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等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指导专兼职防火员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反馈信息。

5、参与对列管单位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6、做好防火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大队法制参谋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加强法制工作指示,开展消防执法宣传教育;

2、组织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

3、负责消防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开业前消防消防安全检查的审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4、审查消防行政处罚案卷,认真核实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法律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5、严格依法办事,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复议,纠正错裁、错处、避免行政诉讼,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6、负责主持对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听证,为正确实施处罚提供依据;

7、代表单位参加行政诉讼的应诉、答辩,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维护消防行政处罚决定;

8、掌管法律文书,按法定程序填发;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大队火灾调查参谋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熟练掌握各种火场勘查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精通本职业务;

2、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火灾统计工作;

3、依法查处火灾事故,认定火灾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核定火灾损失,及时处理违章肇事者及有关责任人员;

4、按照法律程序相应的法律文书,填写火灾报表,建立完善各类火灾档案;

5、全面掌握火灾情况,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做好火灾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火灾情况;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大队宣传参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常识,褒扬消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剖析火灾案例,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制订本单位消防宣传工作计划,制定重大消防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实施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3、负责各项消防活动情况、消防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消防新闻报道工作,培训消防通讯员,对新闻稿件内容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对新闻报道工作情况实施统计;

5、督促辖区公安派出所、行业系统(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做好日常消防宣传工作;

6、负责本单位摄录像设备、照相器材等宣传工具的保管和使用,定期维修保养;

7、对本单位消防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对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的建议和议案;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队部分

(一)中队长职责

1、掌握全中队消防业务、军事业务训练,行政管理等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2、组织领导全中队的军事和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业务技能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中队人员的军事素质和技战术水平;

3、教育和带领全中队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模范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类事故和案件;

4、掌握全中队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的管理,教育所属人员爱岗敬业和爱护武器装备,保证人员在位率和装备器材的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

5、教育和培养所属军官和士官,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6、熟悉辖区道理、水源和重点单位(部位)情况,结合实际制订灭火救援预案,按计划开展“六熟悉”和“防消联勤”工作,并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

7、领导全中队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灭火战斗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

8、管理好中队的经费和物质;

9、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0、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治指导员职责

1、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部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使用局域网,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3、领导官兵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领导部队完成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4、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消防专业知识,掌握车辆、器材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和心理防护能力。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提干、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役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和涉法问题;

6、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7、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

8、 做好士官教育和管理工作;

9、组织进行保密、法制、纪律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共青团支部和武警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11、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模活动;

12、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执勤中队长助理职责

1、协助中队长做好中队遵纪守法教育,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作风;

2、协助中队长研究制定中队训练计划,组织开展体能、技战术和中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帮助班长、副班长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提高中队军政素质;

3、协助中队长教育和监督中队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做好中队安全防事故工作;

4、全面熟悉辖区情况、灭火救援对策措施和预案,熟悉掌握车辆装备技术性能、操作应用和维护等技术;

5、负责战斗区、段阵地和班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承担业务训练指导,灭火救援安全防护任务;

6、其他可由执勤中队长助理完成的工作。

(三)司务长职责

1、领导炊事班进行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技能和营养、卫生知识水平,改善中队伙食;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请领和正确使用经费,厉行节约,按月公布伙食账目;

3、领发被装、粮秣等物资,严格管理,定期核算报销;

4、管理中队的营房、营具及其附属设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5、组织农副业生产和产品的储藏保管;

6、经常了解炊事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装备技师职责

1、指导官兵按照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装备器材;

2、指导和组织开展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

3、对装备器材的一般性故障进行诊断和排除,提出装备器材的送修意见;

4、在灭火救援现场遂行装备技术保障;

5、负责操作和维护装备管理软件;

6、负责装备器材库的管理;

7、组织开展装备器材使用,维护的检查和考评。

(五)班长职责

1、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2、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

3、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4、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5、带领全班爱护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武器装备;

6、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7、教育与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类事故、案件;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六) 副班长职责

副班长隶属于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临时离开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班长的指定代行班长职责。

(七)文书职责

1、负责填写中队人员登记和其他报表,做好实力统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2、做好中队会议记录,收集和保管有关文件资料;

3、领发、登记和保管文件资料、文具和文体器材;

4、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5、领发和登记中队器材、装备,管理中队集中存放的器材和装备,严格执行器材保养制度和中队规定,防止丢失和损坏;

6、用好中队宣传、文化设施、办好墙报、板报等宣传阵地;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八)士兵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2、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并爱护武器装备;

3、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4、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5、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6、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7、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8、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士官除履行士兵基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九)炊事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为中队服务的思想;

2、刻苦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落实当日食谱,熟悉常用的给养供给标准制度。

3、掌握主、副食原材料质量的鉴别和保养方法,严格遵守食品验收入库和逐日消耗制度,懂得营养学知识,会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保证饭熟、菜香、汤鲜;

4、勤俭节约,计划用粮,爱护生活设施,不浪费主、副食品和燃料;

5、搞好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厨具消毒,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通信员职责

1、坚守岗位,迅速、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从终端机上提取出动命令;

2、将出动命令送交执勤队长,重点保卫单位发生火灾时,还应当送交灭火救援预案;

3、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熟记通信密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电话号码,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通信用语;

4、熟练掌握辖区的道路、水源及建筑布局等情况,第一时间协助驾驶员到达火灾现场;

5、及时做好接警出动信息的录入和灭火救援辅助系统的维护工作;

6、接警后,要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出警的相关信息报随车指挥员;

7、要会正确使用通讯器材,在事故现场要确保本单位的通讯畅通;

8、要及时做好水源管理和预案管理工作;

9、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10、维护保养通信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修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十一)给养员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2、熟悉部队的供给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驻地有关供应标准;

3、领取、登记和发放给养、被装;

4、掌握主、副食品质量的鉴别方法,负责采购主、副食,燃料和炊事工具,并履行有关验收、审核手续,杜绝腐烂变质食品;

5、负责给养器材,被装物资的保管,保持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腐烂工作;

6、协助炊事人员调剂好伙食;

7、抓好伙食管理,积极改善伙食,调剂花样品种,搞好饮食卫生。保证部队吃饱吃好;

8、认真遵守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标准制度,计划开支,厉行节约,落实伙食管理五项制度。

(十二)卫生员职责

1、在中队领导和卫生队的领导下,对全中队实施防病和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2、对全中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参加并指导除害、灭害工作;

3、坚持每日深入班、伙房、训练现场,督促中队认真执行卫生制度,发现伤病员及时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对出院归队人员进行随访;

4、组织中队人员进行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实施饮食卫生监督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5、经常了解和掌握驻地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6、做好卫生登记,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维护保养消防车泵浦,保证油、水、电、气、灭火剂充足,车辆完整好用,水泵性能良好;

2、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

3、听到出动信号迅速发动车辆,做好出动准备;

4、往返途中,保证行驶安全;

5、出车归队后,及时补充油、水、电、气、灭火剂,检查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持战备状态;

6、加强交通法规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预防事故案件的发生;

7、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操作自己驾驶的消防车辆及其他消防泵的操作方法;

8、认真做好油料登记,管好中队的财物。

(十四)卫兵职责

1、按规定着装,做到警容严整,精神饱满;

2、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视营区内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3、严禁坐卧、倚靠、打瞌睡、吸烟、看书报、唱歌、闲谈等;

4、有人妨碍执勤时,应加以劝阻,并迅速报告;

5、当影响消防车出动时,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处置和报告;

6、检查出入营门人员的证件、物品和警容风纪;

7、听到火警出动信号,应立即开启消防车库门,保证消防车畅通;

8、交接时,相互应当敬礼,并向接岗人移交臂章和交待有关事项。

(十五)器材保管员职责

1、努力学习政治,军事和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热爱本职工作;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对器材只有保管之职,没有动用之权;

3、了解器材保管的规定要求,熟悉器材的种类、名称、规格、性能、用途、数量和质量情况,入库时间,存放位置及其堆垛方法;

4、及时记载物资账卡,核对数量,做到账、卡、物相符,随时填写各种登记薄,并妥善保管;

5、经常整理、保养器材装备,注意防潮、防火、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和丢失;

6、经常清扫库房,保证库内、外整洁。

(十六)战斗员职责

1、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保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的器材装备完好;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和高层建筑周围的可用消防水源情况,及内部固定灭火装置的情况和使用方法;

3、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善战、不怕牺牲;

5、熟练掌握军事和消防业务技能水平,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6、认真学习,敢打敢拼,不断提高自身力量素养和战斗精神;

7、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的体能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8、爱护武器装备,对本岗位的器材要做到会操作使用、会维护保养;

9、在灭火救援过程中,遇到情况未明时,严禁擅自行事;内部复杂时,严禁盲目内攻;情况异常时,必须果断撤离;清理现场时,严禁麻痹大意;

10、明确自己的战斗职责和任务:

1号员:主要负责操纵灭火剂器具,开辟救生和进攻通道;

2号员:主要负责操纵侦检器材和灭火剂喷射器具,开辟救生和进攻通道;

3号员:主要负责铺设干线水带,实施破拆、救人,架设登高设备,操纵增加的灭火剂喷射器具,协助一号员的工作;

4号员:主要负责铺设干线水带,实施破拆,救人,架设登高设备,操纵分水器,协助2号员的工作。

(十七)供水员职责

1、熟悉辖区市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熟悉辖区内天然水源以及其他可用水源的情况和取水方式;掌握供水装备技术性能和供水方法;

2、保持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练使用相关装备;

3、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寒冷地区应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消防队

消防队(fire brigade) 是对公安消防部队的各级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统称。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这是消防队的义务。

世界上最早的专业化公共消防队,诞生于中国的宋王朝。

消防队职责

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四)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七)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八)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义务消防队职责

1、 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能力。

2、 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 熟悉学校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4、 一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应积极参加扑救。

5、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防火责任人,并采取可行的临时措施。

6、 协助二、三级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检查。

消防队级别

省一级消防部队分为总队(省级)、支队(地级市)、大队(县、区、开发区等)、中队(大队下辖的消防站)四级,中队一般在县城的中心镇、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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