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安置房办理土地证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随着城市的建设,拆迁的用户越来越多。许多的拆迁户的业主都是会关心拆迁房是否可以进行办理土地证,一个土地证代表你是这快土地证的所有者也是使用者,是具有法律依据,那么扬州安置房办理土地证要什么材料?扬州买安置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扬州的安置房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2、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
3、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房屋购买者如果是单身人(必须本人自己亲自到场,不可代办)。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校验)。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的原件进行校验)。
扬州买安置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以上就是对扬州安置房办理土地证要什么材料以及扬州买安置房的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只要是房屋办理了土地证,以后如果是遇到拆迁的问题,才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对于房屋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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