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养老保险政策规定_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10 18:26

养老保险的政策相信大家都很关注,巴中的朋友也需要多注意。小编为你带来了“巴中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6年养老保险政策规定_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2016养老保险新政策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门生)、未介入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农村住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介入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治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元,参保单元治理挂号手续,初次参保时应填写《介入养老保障(险)单元挂号表》。2、切合参保前提的职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打点处事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认真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夫根基养老保险参保职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贰言的职员填写《农夫根基养老保险参保职员根基环境挂号表》(以下简称”《挂号表》“);参保职员若为现已武士或退伍武士,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夫根基养老保险服役士兵当局补贴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打点处事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的农村有户籍的晚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验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的,不消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切合参保前提的后世该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数不敷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应承补缴,累计缴费不高出15年;距领取年数高出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域,凡已介入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调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本养老金;对已介入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小我私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小我私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尺度继承缴费,待切合划定前提时享受相应报酬。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如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东政办发〔2015〕146号),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再推三项惠民之举。一是提高政府为低保和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二是对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遗属补助人员)的老年居民,在国家和省未有具体规定之前照顾叠加享受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三是建立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

1、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除全日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须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首次参保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应于每年3月底前,到镇人社所,村(居)“四个不出村”平台,县内建行各网点缴费,也可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悦生活、手机银行缴费,缴费档次每年可调整。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各是多少?

答: 2016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为:

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仅限缴费困难群体);

个人缴费1000元,政府补贴60元;

个人缴费1400元,政府补贴70元;

个人缴费2100元,政府补贴80元;

个人缴费3000元,政府补贴90元;

个人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100元。

补缴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3、哪些困难群体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具体代缴标准是多少?

答:持有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低保对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只需缴20元,由政府代缴80元,政府补贴30元;也可选择高档次的缴费标准缴费,政府代缴标准不变,享受相应档次的政府补贴。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答: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凭本人参保缴费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前一个月,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办理手续。

2010年1月1日新农保或2011年12月1日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部分构成?怎样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2015年的标准是每人105元/月;

奖励性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的增加10元/月,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一年增加1元,最高不超过30元/月。非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低保对象缴纳7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不给予奖励性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个人缴纳保险费、政府代缴保险费(仅限缴费困难群体)、政府补贴、利息。

6、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201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死亡的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丧葬补助金600元。

①上年度已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②累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已满15年的;

③本人缴费并已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④已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单独基础养老金待遇,其子女正常参保并按年缴费的。

7、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遗属补助)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答:凭本人及子女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办理基础养老金申报手续。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没有调整机制?

答:国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我县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2010年的60元调整到2015年的105元,2016年如何调整,按省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9、每年在什么时间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答:每年7-9月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存折(卡)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参照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并按照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11、现在不参保缴费,60周岁以后是否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答:不可以。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195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居民、1951年12月1日后出生的城镇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均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按年正常缴费。

1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领或在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怎么处理?

答:参保人员如果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由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参保人员如果在领取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有余额的,由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早参保比晚参保的好处体现在哪里?

答:早参保且按年正常缴费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享受的政府补贴多;

(2)享受的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高,领取的养老金高;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重复缴费时段)可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1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好处体现在哪里?

答: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享受的政府补贴标准高;

(2)个人账户储存额高,领取的养老金高;

(3)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在不考虑个人账户历年产生的利息、政府补贴及基础养老金等因素,139个月就能把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领回,139个月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由政府给付。且选择高档次缴费的仍然享受高标准的待遇,选择低档次缴费的仍然享受低标准的待遇。为此,缴费档次越高,养老金越高,享受到政府的补助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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