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6-12 20:21

督办指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执行,提高完成质量,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范文一

南港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

中节能(舒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在用的1台电站锅炉(型号民:UG-75/3.82J),未经监督检查合格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县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请你乡镇(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该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锅炉监督检验,并将监督检验报告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销号。隐患整治期间,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舒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8月30日

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范文二

淮安办〔2013〕22号 谢家集区政府:

省政府于1月15日、16日对我市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发现谢家集区新一矿和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等两处存在安全隐患,具体如下:1、谢家集区新一矿:-252B8探巷缆线吊挂不规范;-252B7探巷封闭管理不符合要求;井下局部通风质量较差,部分风筒接头无翻边,风筒有破洞;-252mC13少一个甲烷传感器;安全监控运行日志填写错误,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2、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各车间未按要求封闭生产。市长曹勇、市委常委张祖保和副市长钱力批示对检查出的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到位。现将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发给你区,请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组织整改。隐患消除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将整改结果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642745)。

2月20日

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范文三

新潭镇政府 :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和《屯溪区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屯安〔2014〕6号)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镇黄山市屯溪区中奥新能源经营中心:经营危险化学产品的存放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对以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责令该单位的安全隐患于2015年4月2日前整改完毕。

请你镇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立即组织整改消除工作,明确跟踪督办负责人。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解除督办。

屯溪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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