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公司并购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论文摘要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袭来,从宏观上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到微观层面企业间的资本与生产力的转移,都给企业的并购提供了土壤和发展的方向。公司的并购不仅是大势所趋,更是资源整合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论文关键词 管理层收购 政府引导 公司并购
一、公司并购的概念与种类
(一)公司并购的两种主要形式
一般而言,公司的并购基于两种原因,一种是纯粹的企业自治行为,另一种则是体制改革规划之下的并购。前一种并购行为是“公司合并”,所谓的公司合并指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彼此间的自由意志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对于公司合并行为,我国的公司法又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包括:新设合并与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名称的合并方式;而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由原有的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合并方式。后一种并购方式是“公司兼并”,指的是在公权力的干预或者当事人之间合意的基础之上,具有优势地位的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行为。
(二)公司并购的具体类型
我们可以基于不同的标准将公司并购的类型,更细一步地划分为上市公司并购与非上市公司并购、协议并购与要约并购、横向并购与纵向并购。
首先,按照并购的目标公司的不同性质,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由此产生的并购类型也就不同,这种划分的意义在于:上市公司的并购为我国的证券法所规范,而非上市公司则参照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
其次,根据所并购的意思基础不同,可以划分为协议与要约两种并购方式。前者强调的是平等协商,并且一般公司的控股股权或者股东较为集中;后者更多的存在于股权分散或公司的控制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形。
最后,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差异,我们可以分为横向并购与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存在于同一商品或者处于同一竞争关系之中的相关公司之间的并购模式,这种模式可以通过不同公司间的资本进行集中化管理以及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合并,来达到规模化的经营模式并且不断地扩大市场份额。而纵向并购是针对于同样一件产品而言的,只是由于处在同一生产链条中的不同环节,由占有优势地位的公司对其他公司进行并购的模式称之为纵向并购。其目的在于实现产业链的一体化以及不同生产环节之间的协作与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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