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事故案例 地铁建设工程典型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2017-05-22 13:20

地铁建设的蓬勃发展,一方面有效地利用了地下空间,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但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相对缺乏,地铁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地铁施工事故案例,欢迎大家前来观看!

地铁施工事故案例篇1

1、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时间为2008年某月某日上午11时左右。事故发生在工程一、三线两路口换乘站及控制中心工点,该工点的基坑工程从开始施工,至事故发生时,已完成近15万m3的土方开挖,正在准备进行结构工程的施工。事故发生时,在基坑北侧正在搭设用于钻孔作业的钢管脚手架。钢管脚手架搭设长度约30m,宽约3m,当时的搭设高度为3~6m,现场进行搭设脚手架的作业人员有16人,其中在钢管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有12人,在地面上作业的人员有4人。在桥式起重机往脚手架上转运钢管与扣件时,整个脚手架发生坍塌,造成正在搭设脚手架的16名作业人员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住院治疗。

2、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原因

(1)钢管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自身整体性与稳定性差。

(2)事故发生时,钢管脚手架上堆放钢管与扣件较多,造成过载;桥式起重机作业时,人员与钢管位于脚手架一侧,又造成偏载。

(3)部分扣件未紧固到位,搭设过程中未及时加设斜撑和剪刀撑。

(4)由于锚杆尚未安装,脚手架无法通过与锚杆连接从而与岩壁进行可靠拉结。

2)监理原因

监理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和运转基本正常,但人员配备数量偏少、部分岗位监理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偏弱。过程控制方面存在对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跟踪整改,控制力度不足等问题。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政府主管部门即展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此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未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盲目、冒险的违章作业,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力,安全培训不到位以及隐患处理不及时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项目监理部也有失职之处。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管理松懈,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是发生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分别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监理部在实施监理工程中,未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进行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给予监理部及总监理工程师罚款的行政处罚。

4、监理提示

这起脚手架搭设事故本是可以避免的,但相关责任人的违规和工作不力,也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严重违规作业,必定要承担主要责任,但监理部由于人员不足、经验和能力较低、发生问题处置不够坚决有效等出现工作不力问题,也是应该从中汲取教训的。从事后总结来看,有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必要的人员培训,还必须狠抓落实,高度重视人的因素,将各项要求和规定贯彻到过程控制中。

地铁施工事故案例篇2

2013年1月28日下午4时40分,荔湾区岭南街辖内康王南路与杉木栏路交界处由于地面下陷,出现一个面积690平方米、深约30米的巨大空洞,共造成6栋楼房、11间商铺倒塌,受影响区域面积约1.2万平方米,康王南路、和平路至六二三路段实施双向封闭抢险,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一度中断。此次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发生在老城区商业旺地,建筑物老旧破损、地下管线众多、人口密集,牵涉面广、潜在危害性大,且发生在春节假期前夕,容易造成居民群众恐慌不安和社会秩序混乱。面对此次事故,市、区、街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展开慎密有效的应急响应,各部门快速反应,人员、思想、措施步步到位,有序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紧急疏散居民群众和商铺412户、1212人。其中39栋楼房、103户、352人接受了政府临时安置。

地铁施工事故案例篇3

2001年8月20日,上海某建筑公司土建主承包、某土方公司分包的上海某地铁车站工程工地上(监理单位为某工程咨询公司),正在进行深基坑土方挖掘施工作业。下午18时30分,土方分包项目经理陈某将11名普工交与领班褚某,19时左右,褚某向11名下人交代了生产任务,11人就下基坑开始在14轴至15轴处平台上施工(褚某未下去,电工贺某后上基坑未下去)大约20时左右,16轴处土方突然开始发生滑坡,当即有2人被土方所掩埋,另有2人埋至腰部以上,其他6人迅速逃离至基坑上。现场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准备组织抢险营救。20时10分,16轴至16轴处,发生第二次大面积土方滑坡。滑坡土方由18轴开始冲至12轴,将另外2人也掩没,并冲断了基坑内钢支撑16根。事故发生后,虽经项目部极力抢救,但被土方掩埋的四人终因窒息时间过长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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